穿越前李明轩的生活不是谈生意就是陪着客户去一条龙,他在商场上被称为恶狼,拥有着狼一般狠辣作风的他从来不给对手留有喘息的机会,一向是对别人赶尽杀绝的他没想到喝花酒重生以后自己竟然面临着赶尽杀绝。
二月春风似剪刀,浅草才能没马蹄。
从百花楼的暗道逃出折冲府人马的包围,被杜十娘安排的马车送出城外。
比起城里的繁华,城外的官道上除了往来的胡商车马,路上的风景看着荒凉了许多。
眼下的境地不由得让李明轩有些不知所措,无家可归的他眼下面临着没有容身之处的现实。
李明轩是典型随遇而安的性格,相比于后世那种为了活着而拼搏的生活,他更喜欢活在当下的感觉。
眼前的生活总是要接受,至于身上所背负的仇恨,他是穿越者,这是占据了原主的身体和身份,本质上这一切是和他没有关系。
奈何融合原主记忆,似乎是原主执念的影响,站在金城城墙下,望着记忆中家的方向。
看不见,心中总是牵挂着那里。
李明轩对于身体的反应,只能站在城墙下看着看不见的方向自言自语道:
“兄弟,这家仇之事,如今我继承了你的身份,报仇的事情理应有我一份。
你切投胎去吧,剩下的诸事就交于我,这王家灭门之仇,定当数倍偿还。”
李明轩话音落下,脑海中满是离开前,站在房间里小昭的泪痕还有那个不知道名字姑娘眼中的担忧。
当然,杜十娘雷厉风行的样子也始终难忘。
至于杜十娘不相信自己能够报仇一事,李明轩知道,以原主原先在金城纨绔子弟的作风,一般人都是不信的。
瞅着金城的城门楼子,李明轩当然说不出来什么“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的话来。
只是关于金城王家的仇恨,被他记在了心里。
他李明轩从来没有报隔夜仇的念头,所以当下就朝着金城向着西域的方向而去。
李明轩前脚刚走,城门外就有骑着马追出来的骑兵。
为者还是刘都尉。
从百花楼守着到从得到消息得知李明轩出城已有数个时辰,现在看来,这小子已经是逃了。
刘都尉坐在马上,气愤道:
“该死,又让这小子逃了。
校尉有令,必须抓着这小子,死活不论。”
长史看着城门外的位置道:
“都尉,这李家小子肯定不会去西域,大概是顺着长安的官道去了,咱们骑着马,追就是,还不信他能逃得了不成?”
刘都尉一想也是,下令道:
“沿着关道追,我就不信这小子两条腿能跑过我们。”
李明轩不知道,凭借记忆做出选择的他正好和追杀他的一方背道而驰。
古老的驰道并不稳,走起路来一步一个坑,三步一个石头。
之所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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