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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走在去往龟孙老爷住处的路上,途经那座桥,他向桥下望去,并没有看到那位插着红木发簪的青年。
龟孙老爷一身酒意,喝得醉醺醺的,手边还有一坛酒——他前些天从金九龄那里得来的钱已经被他花完了。
他一看到陆小凤就问:“你们见着万物楼的楼主了?”
“见着了。”
“隔着屏风?”
“不,当面见着的。”
龟孙老爷怒了,猛地坐起身:“他竟然当面见你们?怎么见我就是隔着屏风!”
陆小凤笑着解释:“虽然面对面了,但他脸上覆着半边面具,还是不知道他长什么模样。”
龟孙老爷又躺了回去,嘀咕道:“装神弄鬼故作玄虚……”
陆小凤没有将金九龄的真实身份告诉龟孙老爷,无情离去前叮嘱过他,所以他没呆多久,便同龟孙老爷道别。
回去的路上,他看到了那位插着红木发簪的青年,对方正坐在街边卖一些小玩意儿,种类颇多,各式各样的都有。
陆小凤在他的地摊前驻足,青年抬眼看他,眼神清澈,瞳色略浅,在日光下如同琥珀一般。
陆小凤笑问:“你今日不撑船了吗?”
“不撑了,打算去下一个地方做点别的生意。”
青年也对陆小凤笑,眼睛弯弯,笑容真诚。
陆小凤蹲下,低头看起摊上摆放的小东西。
有一片地方放了些动物木雕,活灵活现,十分可爱,一部分木雕上了漆,一部分则依旧是原木色。
陆小凤看到了一条涂了清漆的木雕鱼,大概有他的拇指大小。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条鱼有哪里让他十分在意。
是哪里呢?
陆小凤:盯——
步早盘腿坐在箱子上,撑着下巴懒洋洋地看着陆小凤,问:“你有看中的吗?看咱们见过好几次面,给你点优惠。”
陆小凤指向那条拇指大小的小木鱼:“这条怎么卖?”
步早笑容加深:“原价六文,给你三文卖了。”
陆小凤乐了:“能回本吗?”
步早答道:“能呀。”
陆小凤觉得和面前这青年很投缘,摸出三文钱,顺便问了他名字。
“我叫步早。”青年说,“步履的步,早晚的早。”
陆小凤笑道:“我叫陆小凤。”
步早大笑:“陆小凤的陆,陆小凤的小,陆小凤的凤。我知道你,四条眉毛陆小凤。”
陆小凤更开心了,新朋友似乎是个很活泼的人,太捧场了。
步早还要继续留在这里卖货,陆小凤拿了小木雕鱼后便同他道别,带着笑继续踏上回程的路。
他要回的地方就是万物楼,司空摘星在重溟身边既不是手下也不是朋友,却自己当起了客人,陆小凤就是客人的客人。
这关系着实古怪,陆小凤直感慨,但房屋的主人放任自流,也许正是一种变相的默认。
重溟今日终于露面了,看起来有些疲惫,一身墨香,和陆小凤打了个照面。
说起来也奇怪,这里只有重溟一人住,连一些服侍的人都没有,实在不像一个神秘组织该有的排场。
即使重溟不怎么理他,陆小凤依旧朝他道:“重楼主,你知道司空摘星去哪里了么?”
“不知道。”重溟瞥他一眼,竟然回答了他,“也许是去哪里野了。”
他好像一点也不在乎司空摘星去了哪里,可能只要司空摘星和他产生了交点,能在日后助他扬名,其他的都不重要。
十分功利,但毫不掩饰,坦白说比遮遮掩掩显然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