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甘情愿地脱下衣服,任由这个传说中的吸血鬼采走自己的血液。
同化成吸血鬼脚下的臣民。
太诱惑了!
安迪唇角微扬:“我能当做这是念念对我的夸奖吗?”
“当然可以……顺便安迪,我想问问,你不带保镖,真不怕被人给拖去了么?”
就安迪这身板,这颜值,这气场……
瞧瞧酒吧里,都不知道多少女的偷偷盯着安迪开始流口水了。
哦,还有男的。
粗略一算,起码十几个。
今晚在这儿消费的总共也不过2o个啊。
同时。
傅念也注意到了傅磊跟沈思年。
倒不如说一开始就注意到了。
不过无所谓。
傅念现在跟傅家没什么关系。
随便他们怎么看。
在夜色喝酒,要是他们敢找麻烦,就让保安将他们赶走!
又不是有傅家人出现的地方,傅念就必须绕道而行。
凭什么?
就凭傅念讨厌他们?
要滚也是他们滚!
想找麻烦,就教他们“自取其辱”四个字怎么写!
安迪嘴角弧度越扩大,故意凑近了傅念,中性的嗓音软绵绵地出击,撩到了心里去:“queen,那你想喜欢我吗?”
金色的卷,碧绿色的眼睛,在桌上点燃的烛火灯光下泛滥着甜蜜,加入了致死量的诡谲诱惑。
傅念淡淡地看了一眼安迪,点了一下他的红唇。
“太熟了,不想。”
“安迪,我们现在这关系就挺好的,你快乐我快乐,天长地久。”
有些人,注定不能做男女朋友。
做普通朋友,做男女闺蜜,是最好的选择。
傅念跟安迪绑在一起?傅念光是想想未来的人生就觉得空白。
完全想不出有什么快乐可言。……
完全想不出有什么快乐可言。
傅念并不排斥恋爱。
哪怕上辈子经历了傅家人的背叛。
所以这辈子,傅念才要去做任何自己觉得快乐,值得地事情。
不再为了傅家人的目光而活着。
但是安迪……他会是一个很好,可以倾诉的朋友,工作伙伴,就不能是男朋友。
“所以,我这是被拒绝了?”
安迪将身子缩回,表情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