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一个无心之举。
不仅在冉秋叶心里埋下一棵种子。还成为她的心灵寄托,在她遭遇灭顶之灾的时候,是这顿饭的回忆让她走出低谷。
然后成为引领新式教育模式的领头羊。成为王富锦商业版图,
最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王富锦遭遇四面楚歌之时,砸上身家性命与王富锦共进退。
这些都是后话,
暂且不表。
王富锦把煎饼果子放到冉秋叶面前。
回到座位继续吃自己的。
自始至终他没多看冉秋叶一眼。
但是冉秋叶一直在盯着他看,
一米八几的个头,
长得眉清目秀,
五官端正一口白牙。
整个人看上去很精神,
他身上有她熟悉的书卷气,
这种感觉她特别熟悉,
因为她的父母以及父母的同事,
都有这种书卷气。
所以她对眼前这个初见的男人,
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明明和他是第一次见面,
却感觉像是认识很久的老朋友。他越是不主动跟自己说话,冉秋叶越觉得他像老朋友。
“吃呀,你看着我干嘛?”王富锦抬头,这才现冉秋叶一直盯着自己。
“哎!”冉秋叶脸颊绯红。
低头拿起一个煎饼果子。
小小咬上一口,
然后眼前一亮。
紧接着大口吃了起来。
王富锦吃完一个肉夹馍,
给冉秋叶到了一杯水。
纯牛奶系统空间有很多,
但是用它们招待外人太浪费。
好东西必须留给自己人。
“你叫什么?”冉秋叶边吃边问。
“王富锦!”王富锦说。
“王府锦?”冉秋叶一愣。
“富禄寿的富。”王富锦说。
“这个名字很特别。”
“有什么特殊意义吗?”冉秋叶问。
“我就是在王府锦出生的。”王富锦说。
“原来是这样。”冉秋叶点了点头。
王富锦一愣,
虽然他说的是事实,
但是他没想到冉秋叶会相信。
因为他曾经跟不少人这么说过。
相信这件事的人屈指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