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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读小说>红美铃梦游诸天>第五十四章 代言费

第五十四章 代言费(第1页)

人类对妖精并不信任,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咖啡店即使开了起来,生意也很难火爆。

而要问人类最信任的对象是谁,那无疑非博丽巫女莫属了。灵梦经常会帮助人间之里的村民排忧解难,有村民被妖怪掳走了她会去帮忙救回来,有村民被妖怪吃了她会去把妖怪讨伐掉,虽然灵梦的出手仅限于在村子生的事件,如果村民在村子外面遭遇了不测,也很难说灵梦一定会出手相助,可即使如此,灵梦在村子里依然有着非凡的威望。

虽然博丽神社由于地势原因,前去参拜的客人并不多,但这并不会减少村民们对她的信赖感。

如果将灵梦的照片做成看板娘招牌放在咖啡店门口,那广告效应绝对杠杠的,到时再进行一番宣传,说女仆咖啡店里的妖精女仆都是经过博丽巫女认证的人畜无害的乖妖精,那么村民们应该就不会对咖啡店里的妖精女仆抱有什么戒心了。

“你的请求恕我无法答应。”灵梦当然不会随便答应美铃的这一请求,要是他们开店以后真弄什么风俗服务,结果还把自己的看板放在门口,那岂不是太不成体统了,到时自己博丽巫女的清名可就都被她们给败光了,村民们会怎么看自己?

“别这么小气嘛,灵梦小姐,而且我又不是让你无偿当看板娘,会给你广告费的。”

“真是的,我是会因为那么点钱而改变主意的人吗?呃……话说你能给多少?”

“十万日元,如何?”

听到这个价格,灵梦瞬间走了一下神。

灵梦的生活过得虽然不是特别贫瘠,但也算是比较清贫的。她的神社里平时收不到太多的香火钱,虽然也偶尔有像今天这样受雇主持送灵仪式赚取外快,但总体而言进项并不是很多。

像今日送灵仪式的报酬为五万日元,虽然也能维持一段时间的开销,但终究算不得特别丰厚。

而如今,只是让美铃拍张照,就能赚取十万日元的报酬,这钱是不是来得太容易了一些?

灵梦也不知道什么肖像权、代言费之类的概念,否则的话她就明白十万日元的报酬当真是非常低了。

不过灵梦依旧没有轻易答应下来,拍张照就有十万日元,这钱来得这么容易,反而让她更怀疑美铃是图谋不轨了。

“灵梦小姐嫌十万日元太少的话,那二十万日元如何呢?”

灵梦瞳孔狠狠缩了一下,拍一张照就有二十万日元?那可是二十万日元啊。

自己哪怕放开了手脚吃吃喝喝,二十万日元也能够自己用两三个月的呢。要是省吃俭用一些,那用上个大半年都不是问题。

“这、这果然还是不太合适吧……”灵梦还想装一下矜持。

说不定过一会儿对方又提价了呢?

然而这时只听美铃说道:“算了,既然请不动灵梦小姐的话,那也只能作罢了。”

说罢,美铃便准备带着亚妮丝离开。

“等一下!”然而这回换成灵梦叫住美铃了。

看着被自己叫住的美铃,灵梦的脸也是微微有些变红,只见她稍显忸怩地说道:“答应你也不是不可以,毕竟助人为乐嘛。”

“行,那就这样说定了。”美铃强忍住心中的喜意,用尽量正常的语气对灵梦说道,“明天下午我来神社拜访你,在奉上二十万两的同时帮你拍照。”

“嗯嗯,那就说定了。”灵梦点了点头,不过随即她又话锋一转,用略显严肃的口吻对美铃说道,“但你要保证,咖啡店绝不能提供奇怪的服务,此外店里的妖精女仆绝不能生伤人的事情,不然的话我可是要亲自前来把你的店铺给砸了的。”

虽然灵梦最终屈服于这二十万日元的诱惑之下,但她也清楚自己的看板往店门前一方,自己的名声可谓就和这个店牵连上了,如果店里真闹出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自己的声名肯定也是要因此受损的。因此收钱归收钱,警告还是要警告的,如果咖啡店以后真惹出了什么事端,那可就勿谓言之不预了。

和灵梦谈妥了形象代言一事,美铃的心情可谓相当之好,回程的时候整个人都显得有些飘飘然。

而她一旁的亚妮丝,心情可就没那么好了。

四百三十万日元购买一间店铺就不说了,毕竟那店铺的出售价格就是那么多钱。但是给博丽巫女二十万日元,就是为了给她拍一张照?这种事情想想就觉得荒谬!

亚妮丝感觉自己已经可以预见到,在将这件事汇报给咲夜小姐之后,咲夜小姐勃然大怒的情景了。

“你怎么愁眉苦脸的?”美铃看着亚妮丝,笑道,“我们已经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你应该开心才对啊。来,笑一个。”

美铃一边说着,一边用双手捏了捏亚妮丝的脸颊。

可别说让亚妮丝笑了,她感觉自己都快哭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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