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悅上來便先說出結論,隨即敲響鍵盤,屏幕上多出幾張圖片。
分別是案發現場電視桌桌角的圖片、周遭血跡螢光反應分布圖、客廳倒下的餐椅圖片。
「如果這是一場蓄謀的兇案,那現場不會不留一點蛛絲馬跡,至少兇手不會選擇一個無法銷毀的作案工具。」
電視桌桌角擦得再乾淨,也無法完全毀屍滅跡。
有備而來的兇手絕對會選擇一個趁手的兇器。
說著,程悅放出一張案發公寓的手繪平面。
她用手指著客廳的位置道,「根據椅子上的纖維採集樣本來看,受害人與嫌疑人之間曾經發生過激烈衝突。目前我的推測是嫌疑人出現在屋內想要做什麼,但遭到了受害人的拒絕甚至是肢體反抗,嫌疑人暴怒之下才殺死了受害人。」
「的確有道理,」盛吟秋道,「屋內除了殘存的血液痕跡外,只有在死者死亡地點的周圍被清理得異常乾淨,連餐廳的椅子他都來不及扶。從這一點不難看出來,嫌疑人離開之前也是非常慌張。」
這也給盛吟秋試圖通過痕跡還原第一案發現場增加了難度。
「那這樣是不是能推測,有人入室盜竊被死者發現了,小偷為了保密痛下殺手?」秦梨大膽假設。
盛吟秋搖頭,「這也不對,先房門和窗戶是沒有任何破壞痕跡的,如果是小偷,那他怎麼進的屋?」
總不能是邱文章給他開的。
「再說,小偷十有八九偷東西是為財,沒必要搭上人命官司,偷不到跑就是了,就算被抓住,盜竊和謀殺哪個罪名重他不可能拎不清。」
從警多年,盛吟秋經手過的盜竊案件沒有上前也有幾百。
一般來說小偷入室盜竊是不會伴隨有殺人行為。
不排除另一種情況,是小偷剛入行不久,本來就處於精神高度緊繃的狀態,被主人發現之後更是急於擺脫困境,這種情況下會容易走極端,產生激情殺人的案例。
邱文章死亡現場的確符合激情殺人的情況,邏輯上卻無法對「小偷」是嫌疑人這一疑點產生合理佐證。
激情殺人確有其事,對於縮小嫌疑人範圍有利無害。
暫時放下無法解決的問題,屏幕跳到下一張照片上。
「我在衛生間馬桶邊上的紙巾盒裡,發現了衛生巾。」
程悅甚至把那片衛生巾作為證物收集了回來,此時捏在手中的證物袋裡。
這個東西一般來說都是女生用的,曾曉東家裡為什麼會有?
更蹊蹺的還在後頭。
「我發現曾曉東家裡的物品擺放、樣式和習慣都極為女性化,」程悅展示了幾張照片,最後定格在餐廳那張千紙鶴造型的吊燈上,「尤其是這個吊燈。」
她摁了下滑鍵,屏幕上跳出來一張截圖,截圖是與現場拍攝照片裡同樣的燈具出現在某個家居博主的曬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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