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起的是什么狗屁绰号。
“斯宾塞交给我了,”克莱儿毫不犹豫地回答,“我可以看好家。”
她真有点不知道天高地厚,如果只剩她一个,光那只雪獒也偷袭得了她。
然而难得的,斯宾塞居然主动申请,“狩猎带上我吧,我对这里很熟。”
“有雪儿帮忙,收获不会差,报酬你们看着给就行,反正也管了我这么多天饭。”
他一直没有尝试逃走,除了胆小之外,也是因为……他和雪儿能在这里吃饱饭。
老斯宾塞确实是碰瓷高手,但是在诚实营地,也不可能整天都有外地人不是?
碰瓷有得手的时候,但失手的时候更多,得手后,那些帮忙的人,他也必须意思一下。
而且雪儿的饭量,比他大得多,平日里都是饥一顿饱一顿。
有些时候,老斯宾塞甚至觉得,一直在这里住下去也不错。
辛迪也是不太放心这老家伙,如果把斯宾塞带走,女儿看住这个院子,问题还真不大。
聚居点的城外,秩序比城里要差一点,但是住在自家的院子里就没问题。
遇到敢强闯的人,直接打死就对了,辛迪相信女儿做得到这一点。
所以她问一句,“你有这么聪明的雪獒,找人组队不是很轻松吗?”
“这种单子我很少接,”斯宾塞老实地回答,“除非是知根知底的……”
把雪儿租出去,有太大可能回不来,他自己倒是能跟着去,但是很可能小命不保。
正经是这几个外乡人虽然心狠手辣,但是并不在乎多了一人一狗吃饭。
所以不知不觉间,他将对方列为了可信之人。
辛迪的眉头扬一扬,又不动声色地问,“狩猎者团队之间,起冲突的时候多吗?”
她的顾虑,跟曲涧磊和花蝎子一样,而且也不怕直接问——我们就是外乡人。
几乎在同一时刻,两辆越野车驶入了聚居点的大门。
前车的副驾驶位,坐着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他皱着眉头,不满意地嘟囔着。
“马上要冬天了,总聚居点居然让来查人……”
司机轻哼一声,“需要考虑那些吗?反正活捉就是五千银元,死的也有一千。”
“那厮有机甲!”大汉不满意地回答,“哪怕是运输机甲,也不是五千银元能买下来的!”
“机甲当然不用上缴,”司机不以为意地回答,“咱们只是传达一下通缉……”
“你真觉得危险的话,待在聚居点里就好,也没人逼着你出去呀。”
“你懂个屁,”大汉哼了一声,“我听说这家伙身上的秘密,起码值五十万!”
“没搞错吧?”司机吓得手一哆嗦,“这特么……还真得玩命了。”
“怕是轮不到你,”大汉随口回答,然后低声嘟囔了起来,“所以我才犹豫啊。”
“不过我就奇怪了,不管黑天还是富贵,都不是一般人,怎么当初会是个傻子呢?”
曲涧磊他们初步定下方案,打算等下一次寒潮到来,就出门去打猎。
哪曾想,傍晚的时候,修机械臂的那帮人又上门了。
这一次女人没进门,进来的就是那个粗壮汉子。
汉子抬手一拱,客客气气地表示,“这位朋友……上午的时候怠慢了。”
曲涧磊闻言,连头都没有抬,自顾自地检查越野轻卡——狩猎之前需要保养一下。
克莱儿正拿着一把小斧头砍柴,她抬起头冷冷话,“还来干什么?”
“还得请你老大出手修理一下,”粗壮汉子苦笑一声,“四百银元,我认了。”
“晚了,”克莱儿气呼呼地回答,“涨价了……八百!”
曲涧磊闻言,抬起头看她一眼,哭笑不得地表示,“别闹,哪有这么坐地起价的?”
如果是花蝎子这么谈价,他就认了,但是克莱儿还小,不能让她黑化得太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