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小胜身着一件黑色的长袍,胸前的扣子用的是盘扣,上面还绣上了精致的白鹤,脸上带着一副金丝边框的平光眼镜,加上自己本身的书卷气,颇有种民国大才子的感觉,翩翩君子,温文尔雅。
“怎么样”,高小胜笑着转了一圈,向梅森展示了自己的衣服。
“我在中国传统服饰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地改善,黑色的布料看起来平平无奇,其实上面有暗纹”。
“非常适合你,这种布料看起来也非常棒,我本来帮你选了几套服装,但现在看来不如你自己带的,还有吗,可以选几套穿去秀场”,梅森这种时尚达人,非常喜欢接触不同风格的服饰了,他们永远要走在时尚的最前端,多看些不同的东西,能更好地激灵感。
对于东方的传统服饰,他了解最多的还是日本,如今高小胜的设计让他眼前一亮。
看了看高小胜带过来的其他套装,风格大致相同,点了其中两套,“你身上的这件和这两套是其中我最满意的,但是既然是玩时尚,也应该多尝试不同风格的衣服”。
“跟巴黎集中于女装和高定相比,意大利的男装品牌就非常多了,说不定能得到一些品牌的邀约,工作机会将非常多,这也是我极力推荐你来米兰的原因”,梅森俏皮地朝高小胜眨了眨眼睛。
“谢谢你,梅森”,高小胜非常认真地看着梅森的眼睛说道。
虽然高小胜本身很有潜力,但是没有人看到,也只能埋没下去,他真的非常非常感谢梅森的赏识。
“希望你能越走越远,到时候我们杂志社的邀约,你可得排在第一位”,高小胜这一句肺腑之言,让梅森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这是当然了,您可是我的伯乐,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这一句话彻底勾起了梅森的好奇心,高小胜只得给他仔仔细细地讲了一遍韩愈的《马说》。
“《马说》”?
“是的,《马说》”。
在高小胜第n遍的中文教学后,梅森终于学会了这两个字的汉语读法,虽然腔调还是怪怪的,但这已经是相当大的进步了,不能要求更多了。
梅森对自己的汉语天赋产生了强烈的自信,,“认识你以后,我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以后有机会,我一定要去中国看一看”。
“我的荣幸”,不错,没白教学,这不就忽悠了一个要去中国增加外汇储备的法国人嘛。
“你看一下香奈儿的这套服装,虽然是女装,但是你穿女装也不是不行,下面再穿一双黑色的长靴”。
高小胜试了一下,还真是不错,白色的贝雷帽,黑白相间的经典香奈儿外套,白色的长裙,耳朵上再带一个长条的单边耳夹。
很女性化的穿搭,但这样搭配起来,还挺不错的,既然是时装秀,穿那些板板正正的男装西服,就显得太普通了。
就像圣罗兰,致力于打破女性刻板印象,将西服设计放入女装中,带来一种野性的、中性的美感。
既然如此,男士为什么不可以穿裙子呢,最开始的时候,裙子可不是为女性设计的,苏格兰至今的传统服饰中,男士都是穿格子花纹及膝裙和长筒袜的。
“ninet”,梅森对此满意地点了点头,他就知道这一套挺适合高小胜的。
听到梅森带点弹舌的英语音,差点没憋住笑,他算是现了,法国和意大利人,讲英语的时候都挺喜欢弹舌的,总给人一种莫名的喜感。
忙活了一上午,可算把这个造型给确定下来了,高小胜目前的工作算是完成了,在时装秀开始之前,他有几天时间可以自由支配。
太好了,披萨他来了,算算他有好长好长时间没有吃这玩意了,上辈子动动手指就可以得到的食物,现在得坐飞机才能吃到。
讲真,他之前基本看都不看这东西一眼,但现在因为没什么好吃的,看见什么都想吃,跟个饕餮一样。
“走,闻初同志,咱们吃饭去,我请你吃意大利正宗的披萨”。
“好好说话,叫哥哥”,闻初走过去轻轻敲了敲高小胜的头,没大没小的。
咦,叫哥哥,他好油啊,受不了一点。
来到餐厅,高小胜点餐的时候特意问了服务员一句,“披萨上可以加菠萝吗?”
看到服务员难以置信地表情,高小胜笑得肚子都要抽筋了,意大利人真的会受不了在披萨上加水果这种吃法,虽然高小胜还觉得挺好吃的。
“pardon,p1ease”,服务员的表情都快裂开了,heybro,有本事你再说一遍。
虽然听起来有点像bardon,但是高小胜对意大利人的英语音已经免疫了。
“嗯,就要一个最经典的披萨吧”。
“好的,请稍等”,见高小胜改口了,服务员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闻初无奈地摇了摇头,“你还真是欠,不怕被意大利人追杀啊”。
“但是真的蛮好玩的,你说要是我们把披萨卷起来,像吃煎饼一样地吃,会怎么样啊”。
“放心好了,你会立刻被旁边的意大利人普及披萨的正确吃法,要是教了几次,现你小子是油盐不进,那他们就会……”,闻初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啧,还是不要轻易尝试了,这跟把驴打滚蘸酱油吃没啥区别,都很容易被打。
一顿饭高小胜吃的是心满意足啊,看着对面的运河,坐在露天桌椅上吃着东西,运河两岸的人非常多,步行逛街的行人们,谈恋爱的小情侣,还有拍照打卡的游客。
微风拂面,轻柔的触感伴随着清新的空气,仿佛又在轻轻地诉说着运河两岸古老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