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邊吃西瓜邊想,她和江塵簡直是天造地設的一對。他們連吃西瓜的習慣都一樣,喜歡豎著挖,一直挖到底再吃旁邊的。
西瓜是她回來途中去市買的,西瓜不應季,不太甜。吃了幾口,飯就好了。
簡單的米飯和兩個菜,林霧吃的津津有味。
江塵發現,他做的菜特別合她的胃口,每次他做飯她吃的都會多一些。
飯後,林霧主動收拾桌子洗碗,這是他們倆的規矩,做飯不洗碗,洗碗不做飯。
江塵倚在門口靜靜看著她,寂靜的夜,只有流水聲。她編了側個麻花辮,隨性又有元氣。
許是意識到身後有人,她驀然回,和他的眼神撞在一起。她打著說:「你看我洗碗幹什麼啊?」說完,把頭偏回去,認真把碗再沖洗一遍。
江塵緩緩移到她身後,他從背後抱住她,貪婪地和她交頸,他滾燙的呼吸噴在她的耳畔,他呢喃繾綣著說:「林霧,我想娶你。」
這是他第二次說想娶她,是她第一次聽到。
林霧洗碗的動作一頓,她把碗放好摘下手套,故意矯情著說:「那你可得要過我爸媽那一關,只要他們同意,我就沒意見。」她越說聲音越小,耳根也紅了。
她知道她這麼說是在故意矜持著,因為她知道,何敏和林志堅不會不喜歡他。
江塵輕咬了下她紅得透血的耳垂,「那就等年底去見見你爸媽,問問他們我能不能過了他們這關。」
林霧簡單洗下手,用紙巾把水擦乾,轉身環住他的腰。
她仰頭望著他,紅著臉說:「那等我畢業了就嫁給你吧。」說完,又害羞地把臉埋在他胸前。
她和他對視不過幾秒,可他在她眼中看到了誠摯熱烈的感情,那眼神比夜星還要燦爛。
後來局面被顛覆,他身如不系之舟,任人擺布。他竭盡全力反抗,遍體鱗傷。陳望洲見不得他那樣,問他為了什麼,這樣值嗎。
他總會想到林霧說要嫁給他的眼神,她愛一個人的眼神是不會騙人的。
他反問陳望洲,為了他的愛人,不值嗎?
兩人繾綣了一會兒,林霧拉著他去書房教她寫瘦金體。
江塵讓她坐在椅子上,他耐心地把硯台拿出來,慢慢研墨。墨和硯台摩擦的聲音節奏明顯,勾得人心癢。
研好墨,他拿出她送他的那根毛筆,他把毛筆塞到她手裡,她握好筆,他站在她身側,胳膊將她環住,大掌包裹住她的手,帶著她一個字一個字寫下去。
「伯牙善鼓琴,鍾子期善聽。伯牙鼓琴,志在高山……」
《伯牙鼓琴》不長,可毛筆字寫起來比較慢,他們寫了大概得有三十分鐘,邊寫他邊給她講筆法。
完整的一篇短文寫完,江塵鬆開她的手,林霧放下毛筆,左手捏著右手手腕,「好累啊。」
他笑,「多寫寫就好了。」
林霧又揉了揉脖子,「脖子也酸。」
她忽然心血來潮,拿起毛筆,蘸墨,自己在宣紙上寫下了幾個大字。
【江塵,我想嫁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