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上,格外热闹,今天是金殿传胪日,皇城的百姓们都想看看谁是状元郎,还有不少闺阁女子,想挑选个如意郎君,于是在酒楼茶馆定下包厢,一推开窗户,就能看到新科进士。
还有脑子灵活的,打算找机会说些祝福喜庆话,讨到一些赏银。
人群中,沈老头被人挤过去挤过来,大喊着,“看着点,我穿的新衣裳,别给我弄脏了。”
“老爷,你还好吧?”沈壮靠着蛮力,把周围的人推开,留出一小块地方。
沈老头爱惜地整了整衣裳,又摸了摸头,看了下鞋子,确定没有不妥后才放心。
“还好还好,你不用管我,盯着大门,要是我儿出来了,立马告诉我。”
“我让小山去前面看着,要是有消息肯定第一时间告诉我们。”
正阳门前,人实在太多了,沈老头见识还停留在墉县那边,只知道今天会热闹,没想到能挤成这样,要是早知道,昨夜就守着,哪里会像现在这样,不前不后,卡在这里。
日头正盛,微风和煦,这是春日里最为舒适天气。
此刻,沈青云的穿着和其他进士不同,他穿的是状元服。这是皇帝对新科状元的恩宠的表现,朝服绯罗色为主,圆领,白绢中单,锦绶蔽膝全。槐笏一把。纱帽一顶。光素银带一条。药玉佩一副。朝靴毡袜各一双。
通俗点来说,就是深蓝色海中一点红,因为其他进士服都是深色蓝罗袍。
跨马游街,意气风,无上荣光。
士兵开道,鼓乐声随行,三百进士齐齐骑马,每匹马还有专人牵引,浩浩荡荡一群人,规模声势浩大,热闹非凡。
“快看,是新科状元。”
“来了来了,状元来了,还有榜眼和探花郎。”
一般来说,状元的年纪都很大,榜眼也不遑多让,唯有探花郎,算得上谦谦君子。
然而,皇城的百姓们现,这次的状元郎是个少年,不仅长得眉清目秀,还未完全脱去稚气的脸上隐隐地能看出英俊相貌,等再过两年张开了,不知道是怎样的俊俏。
榜眼和探花都上年纪了,家中肯定早有妻室,于是,姑娘们对状元郎更上心了。
沈青云看着热闹的人群,脸上正带着微笑,突然有什么东西砸进怀里,低头一看,居然是个女子荷包。
沈青云愣了,不明白怎么回事,抬头看去,就见二楼窗户那,一个蒙着面纱的女子正在对着他招手。
沈青云:“……”
他这是被调戏了吗?
沈青云还没想出应对法子,没想到第二个荷包扔过来了,这次运气好,没有扔到他怀里,而是掉在了地上。
沈青云看见那女子掩面懊悔,肯定在自怨自艾。
人群中,有个人特别激动激动。
沈老头对着挤他的那人道:“看到没,那是我儿子,我儿子是今年新科状元。”
“我儿子,我儿子。”
“哈哈哈,那是我儿子,看到没,最俊最好看骑高头大马那状元郎是我儿子,像我,随根。”
周围好些人都听到了,原本想跟沈老头套近乎,听到了最后一句话,看了看沈老头,又看了看那新科状元,长得根本不像。
于是,周围的人都不理沈老头,还有人小声道:“看他这年纪,怕是考多年考不上,脑子出毛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