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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杨母忍不住问起自己的儿子,到底有什么想法。

其实按照杨母的一贯习性,是绝不会在这么多人的情形下问自己的儿子,在她眼里这种举动未免有点不得体,可是她太迫切的想要让自己的儿子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做到这么地步已经够了,她都已经死了一个儿子,就剩下杨璋玉和杨良玉两个孩子。杨璋玉的那条腿,尽管平时看起来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可再怎么没两样,也都是残了啊。

为了这个,她私底下不知道哭了多少次。

她也知道自己的儿子对这身军装有感情,但再怎么有感情,也不能拖着不转业。她已经想好了,到时候让杨璋玉选一个离家近点的单位,能够时常看见他,也就够了。

偏偏不管杨母私底下怎么问,他都没个准话,知子莫若母,她怎么会看不出自己的儿子在想什么。

未免夜长梦多,她甚至不放过在众人聚集在一起吃饭的机会,也要重新问一遍杨璋玉。

看着杨璋玉一直沉默,杨母自己都已经做好他会和之前一样,找借口搪塞的准备,可他却突然开口,声音中带着久不说话的涩然,“去边疆,什么单位都好。”

就在杨母满心欢喜的时候,听到了杨璋玉一整句话,想来注重礼仪姿态的杨母失手将筷子摔在地上。她知道自己失态了,努力平复心情,勉强一笑,打着圆场道:“不小心没拿稳。”

她没有当着所有人的面和杨璋玉起争执,这是她曾经受过的教养带来的束缚,也是她留给自己的颜面。一语惊起千层浪,桌上的人心知肚明,又有的闹了。

因为杨璋玉心智坚定,绝对不是因为母亲的哭闹挽留就能改变心意的人。

李明宛安安静静地吃着饭,看着众人的神态变换,这时候江平之默默夹了一筷子肉给明宛。他看出来李明宛很想吃那道菜,但是因为离得太远,想夹到就必须兴师动众的站起来,加上刚刚因为杨璋玉的话,引得那到菜正对着的杨母神色不好,气氛紧张,所以李明宛一直没敢伸筷子去夹。

她看着碗里的肉,抬头对江平之展颜一笑,就和小时候他总是偷偷给她糖吃一样。

后面江平之也帮李明宛夹了几次菜,都是李明宛投了目光,但是又不好意思跨越山河伸筷子夹的。

也不知怎的,大人们聊着聊着,就聊到了至今未婚娶的江平之身上。

“说起来,平之今年是不是也有二十四了?怎么还不谈个对象?”问这话的是胡若弗,她也没有催婚的意思,像他们这批人,出过国留过洋,思想开明的很,别说二十四了,就是三十多结婚的人也有,甚至还有人坚定信仰,抱定独身。并不像乡下老太太,孩子菜是对岁,就着急忙慌的给孩子相看对象,孩子都还没长大呢。

江平之给出的回答也很官方,偏偏桌子上的这群人,没有反驳他的余地,他说,“家国未安,何敢谈婚嫁。”

这种说辞,桌上的几个人年轻的时候几乎都义愤填膺的说出来过。不过,相比从前风雨飘摇的家国,现在真是好太多了,虽然穷,虽然什么都在建设,可至少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祖国的脊梁傲然挺立,风骨犹在。

胡若弗听见江平之这么回答,就没再说什么,李文畔倒是夸奖了一句,“有志气,有青年如此,何愁国不兴旺。”

低头吃饭的李明宛默默算起了年龄,虽然大家都以为她不知道自己的过往,可是李明宛记得书里的描述,按照原书里记载的时间线来看,她现在的年纪,等过了年就应该是十三了,这样算起来,其实江平野没有比她大太多,也就是十二岁罢了。

李明宛在心里这般想到。

但事实上,十二岁,都已经是她这具身体的年龄了。

这顿饭吃了很久,但也吃的很快,和奔流而去的时光相比较,短的仿佛一瞬。

在吃完这顿饭后没几天,杨母和杨璋玉闹起来的事情人尽皆知,她这么重脸面的人,最终都啜泣着苦苦挽留杨璋玉,可到底没能让杨璋玉改变主意。他仿佛变了一个人,人谁劝说都不管,非要一头扎进边疆,按照他的功劳和学历,明明能留在北平做干部,一众的单位抢着要。他精通四门外语,就算去杨父身边,都没人能说出半点错处,可他偏偏要去边疆的单位。

最终杨成桢和他在书房私下疼了一次,不知道说了什么,杨父最终还是放他去边疆,并且主动安抚劝说妻子。

外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杨良玉却悄悄告诉明宛,杨璋玉之所以这么果决,是因为他说有太多的占有牺牲在边疆的另一边,他不想离那些战友太远。他们长埋异乡的土地,他就在祖国最靠近他们的地方,始终守着他们,守着这片山河。

回来的这几日,他在梦中都是战友们一个个倒下的身影,挥之不去,难以忘怀。

听完杨良玉的转述,李明宛也沉默了,或许去边疆建设,对于杨璋玉才是最好的选择。

杨璋玉去了边疆,江平之的位置也确实升了升,然后被调到地方的部队去,每年能回来的时间并不多。

时间渐渐过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李明宛也按部就班的上着学,度过宁静的中学岁月。

李明宛在现代知识作为铺垫的情况下,很轻易的成为同学父母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并且顺利的考上大学,在她考上大学的那天,还收到了江平之从地方寄来北平的东西。

她顺利成年,未来应当是光明坦荡。

可作为大院的孩子,她却渐渐嗅到不对,风向不对。

她的父亲李文畔,好似闲了下来。

某一日走在街上,她听见广播在大声宣告着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猛然间意识到,开头几年形势没有那么严峻,所以在原书中没有怎么提及影响,她下意识的被原书的内容带跑偏,忽略了她现在家庭,反而最容收到风向影响。

偏偏这是本架空的书,她根本没办法按照她在现代历史中知道的那一星半点的内容来做些什么。

等到李明宛抱着书,和往常一样回到家的时候,却听到李文畔的其中两个秘书站在角落里,一脸苦色的聊天。

“今天又被为难了吗?”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们受点气就算了,可……”赵秘书欲言又止,他显然是想说李文畔,可又怕提到李文畔被有心人听到,到时候又成了为难李文畔的理由,小声委婉道,“怎么能怀疑李……不响应号召呢,这不是挑起对立吗?”

李明宛听着他们说的这些,心里渐渐有数,她回到家,和往常一样,瞧不出半点异色。

李文畔正在廊下看书,见李明宛回来,摘下眼镜,和蔼地笑了笑,“今天回来的这么早?”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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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李明宛现在彻底长开了,脸白如玉,几乎毫无瑕疵,一双眼睛望人的时候,像是柔柔的春水,看得人内心不自觉平静,但她弯眉的时候,便成了春柳,时时拂皱池水,漾起波纹。

她不喜欢梳太繁琐的头发,就学着时下女孩们将头发梳成辫子,分别垂在两边,爽朗清丽。为了方便,她经常用的确良的白衬衫搭着半边裙,随意的穿双小皮鞋。

当然,也是时代限制,没有现代那么多五花八门的衣服。这样穿一身衣服,最简单方便,而且不管是以在李明宛,还是这个时代的眼光看来,都不算难看。

甚至以这个时代的眼光来看,是最时髦好看的,毕竟的确良的衬衫也不是那么好买,人们也更倾向于穿结实好用的裤子。她这幅打扮,就是标准的家境优渥的城里人才能有的。

比起衣着,更吸引人的还是容貌,同样的青春年华,走在大学的校园里,她最引人瞩目,让人总忍不住想多看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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