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醋不好,自己难受,还容易制造矛盾。
他努力把这件事合理化,可其实心里还是空荡荡的。
因为他很清楚——
任景不是个任人摆布的性格,在节目中说自己有喜欢的人这种事,绝对不是经纪公司能够安排的。
而且那个年代的现实是:即便有喜欢的人也一定要藏着掖着,因为这事爆出来是会掉粉的,痴情人设不是一个十七岁新人该有的。
十年前的任景有个很喜欢的人,喜欢到非她不可。
任景是个很长情的人,他现在……忘了她吗?
如果没忘的话,他们现在又算什么?
夜琛没出声,任景却又开口了:“……那不是旧事。”
夜琛心脏像被重锤砸了一下,瞬间变得鲜血淋漓,他勉强笑道:“什么意思?”
任景说:“我喜欢他,十多年前是,现在也是。”
夜琛握着手机的手直打颤颤,他张张嘴,根本发不出任何声音。
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好像一场美梦苏醒,身处地狱的现实竟让人如此绝望。
夜琛什么都说不出,他的喉咙里像是梗了密密麻麻的刺,动一下都是头皮发麻一般的剧痛。
任景到底在说什么,到底想说什么。
他有喜欢的人了,十年了都没忘记,那他们之间算什么?他们这阵子又算什么?
不到一个月的记忆却漫长的像是一生,无数甜蜜堆砌的城堡在倾塌的边缘摇晃……
到底算什么?
如果是演戏的话,这是不是也太可怕了。
夜琛面色苍白,大脑也是一片嗡嗡作响,似乎想了很多又似乎什么都没有。
空白,一片空白。
直到任景的声音再度响起,他低沉的声音将他从湿冷的深渊中用力拉出。
“不知道你会不会相信,但我真的爱了你十多年。”
夜琛半天都没反应过来。
任景说:“能开门吗,我在门外。”
夜琛呆呆地开口:“十年?我?”
任景轻声道:“你还记得自己十四年前救过的一个小‘女’孩吗?”
夜琛:“…………”
第67章
那件事夜琛当然记得,这对他来说也是件大事了。
虽然事后被老爸给揍得下不了床,但他却一直洋洋自得,甚至还拿这事向顾溪喻星哲炫耀了好一阵子。
毕竟他救了一个人,还是个非常漂亮的小女孩,没准这就是命中注定的姻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