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蔻觉得林玖太幼稚了。
所以她干干净净地将苹果全部吃光了,只剩下一个核。
宿舍正中间放着垃圾桶,简蔻比了比,远远投篮过去。
“嘭——啪。”
苹果核碰到了垃圾桶边缘,掉到地上。
简蔻:“林玖。”
林玖:“……”
自己认了的大小姐,还能怎么样。宠着呗。
林玖看她一眼,像是在看一个不懂事却很可爱的小朋友,然后他将她扔偏的苹果核捡起来,扔进垃圾桶,去洗个手,继续收拾。
西北的清晨,早风带着未散去的干燥的寒气,在房间里打转。
冯若华看完全程,额心跳了又跳,到底年轻气盛,忍不住:“你这样使唤别人,不好吧?”
她很看不惯,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简蔻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林玖又不是别人。”
林玖顿了顿。
冯若华也不算圈子里的纯新人,之前有拍过两部微电影,演女三号,不过电影都扑得很惨。合作过的导演都对她这个人有点哭笑不得:她演技好,可就是有点呆,太直来直往,很容易得罪人。
往好听点说是正直,往不好听说是情商低一根筋。
冯若华似乎很不喜欢简蔻这种无所谓的态度,但她也知道,简蔻命好,生在罗马,不是什么人都能惹的。
她只能尽可能淡漠,用“我好言相劝,你爱听不听”的语气说:“你是简骜的女儿,别人不敢说你,但不代表你能理直气壮地做任何事。林玖又不是你的宠物,你对他也应该尊重些。”
话音刚落,林玖已经从善如流:“我就是。”你有事?
冯若华一愣:“???”
简蔻:“……”这话我没法接,因为他答得太快了。
林玖现在心情应该不错,看过来的时候,表情不像那天晚上那样在踩蚂蚁,而就是在看蚂蚁,挺平淡的:“我不介意。我乐意。”
他抬眼扫了她一下,那双眼睛像在笑,挺理所当然,又挺漠然森冷的。
冯若华不吭声了,背过身去整理床铺。
简蔻想了想,到行李箱翻出化妆包,随意找了张椅子坐下,一勾手:“林玖,过来。”
依然是使唤宠物的语气,冯若华抿住嘴角。
林玖到简蔻面前。
简蔻:“蹲下,闭眼。”
他依言照做,睫毛又密又卷,如同复古的洋娃娃。这张脸这样看还蛮可爱的。简蔻翻出眼线笔,在他眼睛下面写了个“Cardamom”,然后笑笑。
“我们在读书的时候,都会在课本第一页写自己名字,这叫对自己的主权盖章。”
这样能说明他是她所有物,她怎么使唤都合情合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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