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看死者的腹部皮肤,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于是,我走到林涛的角度去看,果然可以看到一小片亮晶晶的区域。林涛的位置站得比较靠后,所以朝尸体方向看去的时候,等于是打了一个侧光,可以看到一些光反射和皮肤差异较小的位置。
我用棉签沾了沾亮晶晶的区域,取出精斑预实验的试纸条,经过检测,这里果真是一片精斑。
“可是,在死者阴道里已经取过精斑了,再提取还有意义吗?”吴响说。
我说:“毕竟是两处比较独立的精斑,所以我觉得取下来会比较稳当。如果有那么个万一呢?”
死者的会阴部没有明显的外伤,处女膜陈旧性破裂。
我拿起刀,对死者的颈部进行了解剖。死者的颈部肌肉大片出血,右侧胸锁乳突肌已经断裂,结合皮肤看,这里并没有试切创,也没有拖擦痕,这应该是因为死者处于固定体位下,被凶手用单刃刺器刺破血管的。
“死者和凶手有这么大范围的搏斗痕迹,但是这一刀却孤立存在,而且是在固定体位下形成的。这一点,可以还原出杀人的动作。”我说,“凶手先是经过掐扼,让死者晕厥,然后再用刀刺破了死者的颈静脉。”
“加固行为?”吴响问。
我点点头。
吴响说:“这个凶手还蛮老道的。”
“确实,加固死者死亡,打扫现场。”我说,“这一方面说明凶手和死者很有可能是熟人,一方面说明凶手的反侦查意识很强,很有可能有前科劣迹。”
经过尸体检验,死者的全身脏器都呈贫血貌,血管内也较为空虚,这些都是典型的失血貌。通过胃内容物检验,验证了死者是23日午夜死亡的。
“我现在有一些疑问。”我说,“不如我们先去现场看看,再到专案组碰头吧?”
林涛有些奇怪,说:“现场经过了反复拖擦,地面上的大部分血迹都被擦拭干净了。”
“从尸体损失的血量看,现场确实应该有大量的血迹。”吴响说,“人体内大约有4000毫升血,我看至少有1000毫升流到了现场。但是现场却没有看到明显的血迹,即使我们通过潜血实验检测到了血迹,也是微量的。这说明凶手是经过精心打扫,多次拖地,才会把这么多血液都弄干净的。”
“真是个心思缜密的凶手。”陈诗羽说。
我摇摇头,说:“可能是心思缜密,也可能就是照搬照抄。”
“什么叫照搬照抄?”陈诗羽问。
我摇摇头,说:“还不敢确定,我们再去现场看看吧。”
重新回到现场。因为尸体已经被运走,为了方便附近居民的进出,警戒范围已经缩小到现场的大门口。一条松垮垮的警戒带围着大门,两个民警搬了凳子坐在门口。
我走上前出示了现场勘查证后,掀起警戒带走进了现场。
“现场一点儿血迹都没有,对吗?”我问吴响。
吴响点点头。
我说:“死者的颈部有破口,那么就会有大量的血迹在颈部周围堆积成血泊。而且死者颈部附近的电视柜上应该有大量的喷溅状血迹。但是我们在现场却看不到血泊和喷溅状血迹,说明了什么问题?”
吴响说:“第一,凶手应该移动了尸体,这样才能无死角地把地面拖擦干净。第二,凶手不仅拖了地,还把电视柜上沾染的喷溅状血迹进行了擦拭。”
“很好。”我竖了竖大拇指,接着问,“那这两个问题,又能反映出哪两个问题?”
吴响没明白我的意思,茫然地摇摇头。
我说:“第一,尸体。如果移动了尸体,那么原始位置上,压在下面的肚皮上的精斑,其实就是有意义的。有可能是凶手在死者的肚皮上射了精,然后因为要拖地,所以把尸体翻转了。”
“对。”吴响说,“一开始我认为死者是俯卧的,肚皮上的精斑没有意义呢。”
我接着说:“第二,我们知道打扫现场,主要是清理凶手留下来的痕迹,而不是清理血迹。凶手拖地的行为是在消除痕迹,但是擦桌子这个行为我就不能理解了。电视柜里也没有什么东西,按理说凶手不应该触摸,更没有必要去清理上面的喷溅状血迹了。”
吴响低头思索。
我继续说:“而且,现场留下了精斑,这是比指纹、足迹更有证明意义的痕迹物证,可是凶手肆无忌惮地把它留在了现场,没有做任何掩饰。你不觉得凶手的这个低级错误和他精心打扫现场这一行为是非常不吻合的吗?”
“您是想说什么呢?”陈诗羽等不及了,问道。
我微微笑了一下,并没有作答,径直走到床边,把薄被铺开,对薄被一边的浸染血迹进行了仔细的观察,并用手摸了摸,发现血迹已经彻底干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