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女作家写,“要多少的机缘巧合,不相识的男女才可结成夫妇”,她反而想知道,要有多少的磨难争吵,一对夫妻会从如胶似漆变得仇视彼此恶语相向。
一味贬低枕边人的嘴脸太丑陋,她的同情也没有这般廉价,忍无可忍,林初戈抓起皮包离开包厢。
黑金花大理石铺满走廊,空气中卷着清新剂的馨香,高跟鞋快速地敲击地板,林初戈正欲拐进电梯,十字过道另一边走来两人,一男一女,一前一后。
“方小姐,等等,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就走了……”白先生尾随她出来,喉咙里仿佛掺了一把泥沙,粗哑却尖厉,不容推却地扎进他人的耳膜。
林初戈站住脚,听着白先生的叫喊,望一望那对男女,心想,还真是巧。更巧的是,手机铃声大响,是真真正正的方苓小姐来电。
眼见“方小姐”不理自己只顾玩手机,白先生急得抓耳挠腮:“方小姐,是我一直说话,惹你生气了吗?”
“方小姐?”血红指甲挠上下巴,再抚上枣红发带,曲天歌笑意盈盈,“这位小姐姓林,你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无论有何误会,她绝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三步并作两步走到男人身旁,曲天歌娇羞地看着他,说:“我听人说性工作者接‘外带’时都有代号,不会用真名,如果这事是真的,总经理你说该怎么处置比较好?公司总不能用这种女人吧。”
林初戈弯眼一笑,曲天歌略过“抓奸在床”这一至关重要的步骤,就上下嘴皮子一碰给她定罪。人言可畏,只需张张嘴,数不尽的臭帽子往你头上扣。
一道黑色身影从眼前划过,莫行尧的右肩险险擦着她脸颊而过,他侧脸线条冷硬犹似锋利的刃,行走带起的凉风刺入肌肤,激起层层痛意。
曲天歌气得跺跺脚,赶在电梯门关闭前跌跌冲冲跑进去。
通话那边的方苓听见动静问:“怎么了?”
“穿帮了。”林初戈垂下手,边掐断电话,边对愣怔的白先生说,“正如刚才那位小姐所说,我不姓方,和你相亲的方小姐抽不出时间,就托我来见你。”
白先生搓搓肥厚的手掌,巴巴地凑到她跟前:“说明我们很有缘,林小姐能把你的手机号告诉我吗?我们下次再找个地方坐坐吧。”
林初戈自上至下地端视男人:“抱歉,不能,你的长相不符合我的美学。”
说着忽见一群人从一扇门鱼贯而出,打头的是陆江引,见了她,嘻嘻笑着嚷:“林初戈你怎么在这儿,来查岗?行尧早走了。”
他身后零零散散跟着八-九个人,她只认识身穿粉色西装的周远宁。
周远宁破天荒地没带女人在身边,看到她,点一点头也说:“莫总刚走。”
浓烈呛人的酒气随着人群一起飘来,能熏死一头大白鲨。红男绿女都无视了白先生,吵吵嚷嚷迈向电梯,林初戈跟着他们步了进去。
金属梯门缓缓关闭,光可鉴人的梯壁呈现出所有乘客的身形,男多女少,除去她自己,女人们中只有一个淡妆套裙素雅寻常的打扮,柔柔弱弱像朵沾着雨水的茉莉。如今的公子哥时兴染指清白人家的姑娘。
林初戈斜溜陆江引一眼,质问道:“他今晚跟你们在一起?”
不消说清“他”是谁,陆江引就哼哼两声,作了答。
“一个人?”
陆江引捂嘴打哈欠,咕哝道:“不然呢?”
“谈公事?”
“公事。”立在角落的周远宁冷不防插话。
她想,那曲天歌是打哪冒出来的。
告别陆周一行人,林初戈开车回家。
四处奔走一整天,小腿酸麻得有如千斤重,她拿钥匙打开门,歪歪倒倒地踢掉高跟鞋,摸索着找到开关,开了灯,光着脚悄无声息地行至客厅,眯起眼揉着额角向冰箱走,赫然瞄见沙发上躺着一个男人。
一口气提到嗓子眼,她差点尖叫出声,抄起单人沙发上的刺绣抱枕用力掷向他,不解气,三脚两步冲过来看准他小腿猛踹一脚。
“你怎么进来的?进来也算了,不能开灯?”
莫行尧抬起眼皮,目光沉沉地望进她眼底,一霎便阖眼,显出两道深深的双眼皮褶痕,反手将她拽倒在怀。
她猝不及防,无法遏制地摔进他怀里,下巴撞上坚硬似垒的胸膛,唇瓣被牙齿磕破,渗出细小的血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