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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玉需要搭档,稳定的搭档。

叶孤城号称剑仙,乃是当今天下独一份儿的绝世剑客,应该可以说是最好的搭档了吧。

只等叶孤城养好伤!

所以,温玉更不可能想要赶叶孤城走了。

二人心照不宣,叶孤城就这么留下了。

陆小凤买了京城名家“丰乐楼”的酒菜,带过来吃饭。只不过如今天寒地冻,陆小凤又没有女巫帽那等神器,饶是他轻功盖世,带了外卖回来,东西还是有点冷了。

就说那鲜笋火腿汤,用火腿、干贝、老母鸡、鲜猪肉蹄膀等物吊汤,笋用的上好的玉兰片,辅之以一点绿色,鲜美异常,稍微凉了一些之后,味道虽说是还很美,到底还是差了几分,喝得陆小凤直叹气。

他便提出,明天就带温玉去找大智大通,正好再去丰乐楼酒楼中吃一回。

温玉当然答应了。

叶孤城坐在一旁,话倒是很少。

酒足饭饱之后,满桌狼藉。

一般这种时候,是不用他再操心的。

白云城主何等身份,平时里衣食住行,皆有人伺候,何曾收拾过残羹剩饭?

可是,这里一没有奴仆,二没有跑腿,有的只有朋友与恩人。

恩人是个女人,叶孤城又不是寻常男人,总爱说什么“女人就应该收拾桌子”之类的话。

他虽然这辈子都没做过收拾残羹之事,如今却颇有眼力劲儿,惯常握剑的手执了盘盅,十分自觉地往食盒里放。

陆小凤颇为惊奇,瞧了叶孤城一眼,却见这飘飘如仙人般的英俊男子眼神平静无波,还反倒是扫了他一眼,好像在说“少见多怪”。

温玉当然是动一动魔杖就能收拾干净了。

不过嘛,温玉性格虽然温和,却不是任劳任怨的“传统女性”,不乐意自己的地盘多一个需要伺候的大爷,叶孤城虽然看着冰冷,却很知情知趣,这倒是让温玉有些高兴。

盘子被收完了,温玉动了动魔杖,念了个清洁咒,桌上的残羹也就瞬间干净了。

时候不早了,陆小凤起身告辞,与温玉约定明日再见。

叶孤城也只淡淡地说了一句什么,转身回自己修养的屋子去了。

这座废弃多年的小院,被温玉妙手回春,翻新成了如今的样子,这里有主屋一间,耳房两间,不必延伸内部空间,就够住了,叶孤城自然是住在耳房之内。

是夜,夜凉如水。

他盘腿坐在榻上,缓缓去了外衣。

他的心口侧是有剑伤的。

这剑伤虽然没要了他的命,却也令他痛苦得不轻,他内息充沛、剑法超群,正值壮年,可月光照在他脸上的时候,在让这英俊男子的眼睛显得格外的黑的同时,却也让他的脸色显得格外的苍白。

冷风从窗户的缝隙之中灌入,吹起此人漆黑如鸦羽一般的发,露出苍白的脊背,脊柱自他薄薄的皮肉之下凸出,贯穿身体,薄而有力的背肌收紧,随即又缓缓吐息、缓缓放松。

冷风灌入,倒并不是因为这废园的房屋年久失修,窗户漏风。这是叶孤城自己留得一条缝。

也不温玉这方外之士到底用了什么神奇的法术,这屋子里明明不烧炭,却依然温暖如春。

叶孤城一向认为,温暖与酒色财气一样,都是腐蚀人心智的毒|药,人在温暖的环境之中,会不自觉的放松身体,懈怠杀气,他还是习惯于冷一点。

所以,不仅窗户开着一条缝,连门也开着一条缝。

他自己为自己拆开绷带,准备清洗伤口,为自己换药。

药,是温玉给他的药,此药非凡间之药,称“魔药”。

怎么说呢,听起来像是某种危险的东西。

不过叶孤城倒是没什么防备,毕竟,温玉要杀他,在他醒来之前有的是机会,即使现在要杀他……这条命既然他承诺过可以给她,又何必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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