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怼的说不出话来,憋了半晌突然一拍桌子叫嚷道“工作时间,谁允许你睡觉的?看见了吗?那边的书架,每一只壁橱,都给我擦干净,不擦完没有饭吃。”
“好。”
他竟然如此听话,倒让周清尘有些反应不过来,她原本不是这样的凶婆娘,平素待人都是十分和善的。
野人罗泽的悟性其实是极高的,他完全没用老板再多说一个字,就找到了抹布以及水盆,接下来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他就是在那里擦书橱,擦擦擦……
***
周清尘原本想继续看书的,但是有那么个影子在书橱间晃动,她就如何都静不下心来,三天,再给他三天时间,如果他还是不肯答应做模特,她就找个借口把他赶走,她还是更喜欢独处。
但当她看到他打扫好的卫生后,她就决定,无论他答不答应做模特,只要他愿意,他想住多久住多久!他把活干得太漂亮了!不仅仅是打扫了卫生,还将孩子们翻乱的书都分门别类的排布好了,另外,她原本分类摆放的书籍,他也重新梳理了一遍,她必须得承认,按照他这个排布,确实比她以前的思路更清晰,更方便读者。
她检查完这些想说去看看他在干嘛,就见他正坐在后门口洗衣服……
周清尘看了一会儿,走过去搭讪道“嗨,洗衣服呐。”
他看了她一眼,没有应声。
“我的衣服,你可以一起洗了吗?”,她必须尽可能的使用她做老板的权力。
“好。”
周清尘笑了,蹲在他身旁道“看来我果真没看走眼,你是个能干活的,生存能力也级强的,这样吧,本座现下心情好,准许你睡在后院了,那仓库看见了吗,你把它打扫干净,就可以住在里面了。”
罗泽抬头看了一眼,又低下头开始洗衣服,边洗边答应了一声,“好。”
“晚饭想吃什么啊?”,她继续没话找话。
“我做,你想吃什么?”
这做伙计的觉悟是真的高啊!“算了吧,你再把我的东西炸了,手撕羊肉要吃吗?”,这地方别的不多,牛羊却是多的。
他看她一眼,“你有钱?”
她笑了,心想老娘虽然和富豪不能相比,但羊肉还是吃得起的,“你就说想不想吃?”
“我有什么吃什么。”
“那你去买。”,说着,她站起身来,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叠纸币,数了两百五十元出来,递给他说“买只羊腿就够了。”
他看了那钱一眼,说道“去哪买?”
“出门左拐,一直往前走,街尾那家,挂着阳光牧场牌子的。”
“好。”
“那我先放这了哈,你洗好就去买。”
“好。”
周清尘放下钱,又去前屋了,看看时间,孩子们快来了,有那么几个孩子,一放学就喜欢往这里跑,她这里的书本,想来是比课堂上的丰富多了,不但不要钱,有时还有糖果小点心吃。
这小镇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贫苦的,最富的富户也就是家里有一百多只羊,就是她打罗泽去买羊的那家,其他的人家,留在镇上的多是老年人和留守儿童,以及像她这种外来户,自己有点小钱的,来这边收当地土特产倒卖出去,顺带着做做过往驴客朋友生意,她其实也收土特产,小物件,也倒卖,只不过这些是顺带做做的,讲究的是个机缘,主业还是开书店,做公益一般。
当那些留守下来的孩子们,在她的书店里看书的时候,她看着他(她)们,就是她感到特别幸福的时刻。
知识改变命运,她都忘记哪里看来的这句话,她不知道知识到底能不能改变命运,因为命运这种东西是被预设好的,但多掌握一点知识,总归是没有坏处的,尤其对于这偏远地区的孩子们来说,文明的延续,就是要靠这一代又一代的孩子们,也只有文明的长存,才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乃至一个物种,长存的基础,所以她以为她在做的事情,就是为了文明的延续,贡献一点微薄的力量。
孩子们来的时候,罗泽已经去买肉了,可直到饭点儿,孩子们相继回家去了,红日西陲,他还是没有回来。
周清尘笑笑,她想他不会卷了区区二百五十元钱就跑路吧?但又想,他二十元一天的活都肯做,二百五十元,够他赚十多天的了,她不是说他是个骗子,只不过像这种人,如风如沙,除非他自己想留,不然你是留不住的。她不差二百五十元钱,给这个数字也有愚弄的意味儿,她就想做个小测试,看看他的人品,毕竟贸然“收留”一个陌生人,对一个独居的女性来说,还是很冒险的行为,他若然真的拿钱就走了,反倒是好事,至于说万一他晚上回来打劫,她也是不怕的,她若是怕这个,早就不会自己独居在此了。
也许是看过太多书,对生死,她早已看淡。
太阳彻底从地平线消失,敛去所有光芒的时候,他回来了,手里拎了只羊腿,还有一只塑料袋。
她就站在书店门口,能看见他从远街走过来,这地方本就人丁稀薄,到了日落时分,更是各自都呆在家里,鲜少有人在街上走动了,所以他从那边走来,在空街上,手上拎着羊腿,又是那魁梧的身形,野人的轮廓,让周清尘一忽间又看得呆了,又一幅画的构思在她脑海中形成,她连名字都想到了——《厚漠诡影》。
罗泽终于在那茫茫夜色中走到了店门前,看见周清尘,也不等她问,就解释道“巴提老板现杀的羊,我跟他聊了一会儿,顺便搭了把手,他就另送了我们半套羊杂,不收钱的。”
这是她见到他之后,听见他说的最长的一段话,但他人都回来了,她也没什么好多说的,但最终还是说了一句,“你去了这么久,现在熬,要有一会儿才能吃到嘴里了。”
“你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