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御晟哭笑不得,但是她这一声糟老头子让他回想起了当年,她就是喜欢这样打趣他。
心中感慨时间过得太快,一下子就过了那么久了,仿佛好像刚刚和她认识一样,那份新鲜感和兴致一直都保持得那么强烈,该死庆幸的,无论这一路上,分开走过不同的路,遇到不同的人,还是能重新走在一条路上。
觉得夏若雪说得也对,也不生气,也不问了,认真专注的开车。
出车祸给他留下了挺大的心理创伤和后遗症,开车十分小心。
夏若雪侧眸看向车窗外面,看着那些陌生却又温馨的地方,不知道是哪里,路边的花花草草和树木都特别多。
这个世界还是有很多美丽的地方的。
“龙御晟。还有多久到啊,我困了,我先睡会儿,到了你叫我。”她打了个哈欠说道。
这些天为了找那个连环杀人凶手,她没有休息好,趁此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睡吧,到了我告诉你。”龙御晟宠溺道。
夏若雪嗯了一声,闭上眼,立刻就陷入了沉睡。
她忽然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中,她梦到了那个躲在背后的凶手,他有一双阴森歹毒的眼神,没有一丝属于人的感情,冷得很吓人,是那种没有任何人性的寒意。
她吓得睁开了眼睛。
车已经停了。
龙御晟看她一脸惊恐的惨白,问道,“怎么了小雪?”
“我做梦了,梦到凶手了。”夏若雪坦白道。
龙御晟轻轻皱眉,下了车,去到她那边打开车门给她,“是你太想抓到凶手了,放松吧,来到这个好地方,好好放松一段时间,抓人的事就交给秦阳和神探,相信他们会配合得很完美。”
说话间,牵着她下去了。
夏若雪站在龙御晟的身边,抬头一看,看到自己已经在一个干净又安静带点复古的小村庄了。
虽然比不上大城市的豪华,但是古色古香的很有格调,四周有花有树,一眼看过去绿油油一片,让她十分喜欢。
以前她就想来这样的一个地方,远离了大城市的纷扰,过小桥流水人家的怯意生活。
做一个有钱的农村人是最幸福的。
“龙御晟,你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她好奇的问道。
龙御晟轻笑了下,如实回道,“其实是我父亲小时候带我来的,我忽然很想这里看看,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没变。”
说起这个话的时候,他有些欣慰,保持这么多年的淳朴不被污染,这是多么难得的。
夏若雪恍然大悟,原来如此,这么说来,龙御晟是间接回应了她。他记起了以前的记忆了。
她很想骂他,但是又不想,更想知道他小时候在这里是怎么生活的,跟着龙御晟一起走了进去。
“小雪,你知道这里都有什么果子吗?”龙御晟与她并肩走着,一边问她。
夏若雪笑着道,“我当然知道。别以为只有你爸爸带你去过乡下,我妈妈也带我去过的。”
她开始给他列出来,“第一种三月泡,三月泡这种野果应该有很多在农村长大的孩子都吃过,它在每年的3-4月间成熟,所以叫做三月泡。
这种野果的枝干上有刺,摘的时候要小心点,以免刺到手。
三月泡也有很多人叫山莓、野草莓等,学名叫三月泡。它的果实又有点像草莓,但是个小。
我记得小时候,摘三月泡吃的时候,山上还长有小竹笋了,一边扯小竹笋,一边摘三月泡吃,非常的爽。”
龙御晟有些吃惊,但是随后想想,也不奇怪了,这丫头的母亲和她都是朴实的人,去乡下一定是为了锻炼吃苦的耐力。
“还有呢?”他又问。
夏若雪忽然想起山上的野果子,想起以前跟着村里的小伙伴上山摘果子,双眼闪着亮光,“我最喜欢吃的就是桃金娘,桃金娘又称山捻子,它的成熟期是8-9月份,在初秋时节就成熟了,桃金娘的果实先青而黄,黄而赤,赤而紫。挂果累累,像一个个缩小版的酒杯,果中有芯,很像一条虫子,芯外多籽,味道异常甜美。
它的果汁紫黑色,所以记得小时候吃过桃金娘后嘴巴是紫黑色的,熟透了的桃金娘果实乌黑饱满,吃起来软软的甜甜的。
桃金娘果子,大人们还采摘它回来泡酒喝,叫做稔子酒。我妈妈还会做这个酒呢,而且很好喝。
还有一种长在山上路边的叫金樱子,有一种浑身带刺的灌木,到了春天,上面会开很多的白色的花,非常的漂亮,慢慢的,这些花苞脱落后,就会结出一个一个的果实,果实上也是长满了刺的,像一根狼牙棒,非常的扎手的。
一般人是没有人敢去动它的,它叫做金樱子,吃起来那是非常的甜的。
但是在吃之前,要把它的刺刮掉,再把它剖开,把里面的籽掏出来,就可以吃了,我们吃的时候,是只嚼一下,吮吸它的汁液来吃的,渣子是吐掉了的。”
越说眼神越怀念,乡下小孩子的童年是十分丰富多彩的,虽然没有大城市的孩子们那样享受着物质生活,但他们有自己的快乐,是城市的孩子花钱也买不来的。
想起大伙儿一起上山摘果子一起做捉迷藏一起玩各种游戏。她就觉得特别怀念,那是最快乐开心的一段回忆了。
如果能够回到那个时候该多好,她希望自己永远在那个小村庄生活。那才是她追求的生活。
龙御晟看她那么怀念,笑着靠向她的脑袋,“既然你那么喜欢,那么我们就留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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