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华峰必然会问她,冒充她的人是谁。
而她现在还没有找到。
给魏华峰这么一个答案,肯定是不好。
只是她和琳达查了这么久,都一无所获,实在没有办法。
而现在,一个替死鬼不是送上门了吗!
思及此处,时雨的眼中闪过了冷芒。
她是大明星。
在富人区,也算有一定的人脉。
所以魏华峰看她不爽,能够做的也只有不断找她麻烦。
但时念就不一样了。
时念是什么!
一个贫民区的蝼蚁而已!
随便一踩,都可以踩死!
所以若她告诉魏华峰,冒充她的人是时念,那么时念活不过明天!
想到时念即将要死,时雨忽然有种说不出的舒服。
她从小就不喜欢时念。
小时候她喜欢打扮,家里没钱给她打扮,她就偷了邻居家的钱去买漂亮夹,结果被时念现了。
她明明都告诉了时念,她有多么喜欢那漂亮夹!
可时念却说,邻居叔叔赚钱不容易,一分一厘都是汗水得来的。
最后时念硬是将她偷来的钱,还给邻居。
从那以后,时雨厌恶时念!
而现在,她成了大明星,成了整个贫民区羡慕的对象!
每次回去,大家看着她的眼神,都是充满了对她的羡慕。
言语里,更是充满了对她的巴结!
可时念却偏偏不是。
时念没有巴结她,也没有羡慕她!
甚至看着她的眼神,还带着冰冷和轻视。
她受不了时念那样的眼神。
那样的眼神会让她觉得特别沮丧!
仿若她所有的成功,在那一刻,一文不值!
所以时念这样的女人,死了最好!
就在时雨神思飘絮时,林小英还在絮絮叨叨说着:“小雨啊,我今早听到你打电话了,你说要约那什么警署司长吃饭?你和警署司长一定特别熟对不对!”
“所以啊我就想了一个好注意,我将镯子偷偷放在老不死家里了,到时候你就告诉警司署长,老不死一家偷了我的镯子!”
“让警署司长直接将他们抓起来,然后在监狱里想个办法弄死他们!”
“毕竟在监狱里,死三个贫民区的人,简直太简单了。。。。。。。。”
“。。。。。。。。”
闻言,时雨扬了扬唇角。
她说道:“妈,你这个主意不错,简直太聪明了。”
电话那头,林小英充满了得意:“聪明吧!所以小雨,妈聪明,才能够生你这么一个聪明的女儿啊!你这聪明劲啊,可不就像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