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过去
年轻时候的郑秋白的确不是什么宽厚良善之辈,他是金玉庭的小老板,年纪轻轻就在燕城立稳脚跟,结交各路人脉权贵,甭管用什么法子,这都是本事,也是能力。
倘若是换个心底单纯善良、行事正直不阿的,估摸着早就被暗处环伺的虎狼抽皮扒骨蚕食殆尽了。
刚刚二十三岁的郑老板是用尽了心术才钻研到如今的地步,他最清楚那些有钱有权的人几杯黄汤下肚总会变成最坦诚的愚蠢样子,他们也并不比自己聪明到哪去,无非是时也运也,走到了郑秋白如今暂且只能遥遥望着的位置。
更有甚者,只是投胎投的好,便要郑老板如哄小孩一般捧着。
这人是老同学的弟弟,倘若那老同学家中不是京市世代的勋贵,手上要钱财有钱财,要人脉有人脉,小郑老板真不会松口答应这门差事。
他揣着的,是照顾好这位公子哥儿,而后借由其名头将京市的贵客引入他这会所做VIP的打算。
于是欣然应下,好像那已经飞速淡却的大学情谊多么值得人眷恋一般。
实际上郑老板铁石心肠,眼里只有利益,没有朋友。
但郑秋白同和霍峋的初见并不愉快,郑秋白那时正为金玉庭的账目赤字头疼,闲下来还要分神去关注朋友弟弟离家出走的进展。
按照霍嵘的说法,那小子人已经到了燕城,也有金玉庭的地址和郑秋白的联络方式,郑秋白这边却迟迟没有收到对方的消息。
等不下去的郑老板还是有点担心对方出事,但更担心到嘴的肥羊要溜,只得找了老许去查,暗中叫人盯着霍峋的东西。
最终这盯梢的小动作惹恼了霍少爷,郑老板终于被找上了门。
霍峋这人,属于继承了爹妈的优良处,面皮生的好,只是那眼神里充斥傲气,满脸的生人勿近。
这一看就是家里惯着捧着、从小到大都没有吃过亏、自我又特立独行的主儿。
霍峋站在下方仰头去看台阶上的郑秋白,却恍若俯视着郑爷。
因他满眼都是对这风流夜场的不满与蔑视,当然,这份轻蔑也也包括他眼前翩翩而至的郑秋白。
郑老板自打接手金玉庭,还真是头一次在自己的地盘上,被人用眼梢直上直下地打量,那眼神,就好似在打量街头的舞女或鸭子,却不带色情,满满都是看不起。
霍峋脾气不好。
这种性格,往好处说,是年轻气盛。
往坏处说,就是欠调教,缺乏社会毒打。
好巧不巧,郑老板也不是个脾气好的,一肚子坏水儿,他就喜欢给霍峋这样的二世祖一点社会毒打。
于是他牙尖嘴利,把霍峋贬成家里的乖宝宝、金玉蛋,给人高马大、自尊心极强的小伙子气得欲挥拳头。
郑老板倒也不怕,反倒凑近过去,带着一阵淡雅男士香水的香风,伸出纤细的指尖点着霍少爷的肩膀,“这就要动粗了?是被我说准了,恼羞成怒?”
在霍少爷的世界里,他肯定比霍嵘那个不着调的好一万倍去,当即觉得这是被郑秋白深深污辱了,只是他没挥拳头,大概对着郑秋白这张脸,没人能狠下手揍他个鼻青脸肿。
“别让我再看见你,包括你的人,不然下一次,我绝对给你好看!”
撂下狠话,霍峋走了,大步流星。
郑老板看他这种态度,知道这大约是手里还有钱,足够有底气。
但霍峋还是太年轻,没见识过燕城的治安。
街上与公交车里,四处都是无影手。
果然,没有郑秋白的提醒,霍峋很快被偷了个净光,他好端端放在背包里的钱和手机,通通被顺,包还被贼用刀子刮了个大口子。
没过多久,连背包上的纯金狗头挂坠,都被人一剪子剪走,待霍少爷发现时,只剩下空荡荡一根编织挂绳。
燕城的贼,在霍少爷身上,就没走过空。
霍峋才十九岁,刚刚从象牙塔里飞出来,他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尚且理想化与非黑即白。
如小贼小偷就是恶,夜场舞厅就是乱,那金玉庭里的郑秋白就是讨人嫌且吃人不吐骨头的大妖精,而这燕城更是他这辈子再也不想来第二次的混乱地界。
霍峋想离开燕城回海市去,身上却已经连路费都掏不起。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霍峋真第一次意识到能握在手里的票子到底有多重要,光看他机子上那一串耀眼的零,摸不到手里不能用那也是白搭。于是当他最终放下面子来找郑秋白时,已经是条小流浪狗的模样了。
“不是要我好看?”
郑老板眯眼,“我瞧是你变好看了。”
接连的打击磨去了霍少爷眼里多余的傲慢,他有求于人,一双明亮的眼被垂下的睫毛遮挡,大概是觉得丢人。
这份收敛和落魄,正好是郑秋白最想看到的东西。
霍峋背着破破烂烂的包,像个流浪汉,他向郑老板开口借钱,“你借我五千块钱,过段时间,我十倍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