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早婚
郑星星说什么都不肯住在金玉庭的高级套房里,那缩在门边的样子,就像是从大雨里捡回家的流浪小狗,只敢占据一丁点的地方,瑟瑟发抖,分毫没有探索新环境的念头。
见郑秋白看向自己,郑星星连忙抬脸支起个腼腆笑容,那被大太阳晒黑的脸颊上浮着两团久久不退的红,更显得他质朴单纯,脾气好。
是这个年纪的小孩都这样吗?
似乎不是吧。
郑爷依稀记得他和叶聿风在这个岁数的时候,叶少爷已经进入叛逆的巅峰期,逃课早恋打电动,叶长流那种好脾气,有时候都被叶聿风气的脸红脖子粗。
年纪轻轻的郑秋白其实也有点叛逆,但他叛逆的不明显,充其量,是不愿意坐叶家的私家车和叶聿风一起上学,见到对方犯蠢就暗地里翻白眼。
总之,少男时期的小脾气和小心思都弯弯绕绕的,多到数不清,压根儿不会像这小黑球一颗的郑星星一般,心里想的什么都写在脸上。
“刚刚那地方是我的办公室,住不了人,”金玉庭经营到深夜,小孩子单独住在办公室里,既不舒服,也不安全,郑秋白也不放心,“而且这套房你住着,也不需要我花什么钱。”
郑星星还是摇头,乌黑睫羽下垂,盯着地面,有点小犟种的味道,“这里太大了,我住太浪费了。”
金玉庭实在没有更小的套房,而随便定一家宾馆把郑星星扔过去,郑秋白又怕他没有靠谱监护人在燕城出点事儿。
总不能让阿良下了班继续去当这黑小子的男保姆,这也太不把阿良的花臂花腿放在眼里了。
郑星星看起来也更想和郑秋白待在一起,这小子有点粘人。
最终,郑爷妥协地问:“那你想去我家吗?”
“可以吗?”
郑星星的眼睛一瞬亮起。
郑秋白颔首,“可以,家里有空房间,但还有个比你大几岁的哥哥。”
霍峋最多比郑星星大五岁,郑爷觉得,他俩之间应该会有很多的共同话题。
“哥哥还有别的弟弟吗?”
郑星星亦步亦趋跟在郑秋白身侧,好奇发问。
郑爷语塞,“他——不是我弟弟,是我朋友的弟弟,暂时住在一起。”
再多的,也没办法跟一个小孩子讲。
虽然郑星星未来很大可能会喜欢上男人,但当下还是祖国花骨朵的年纪呢,郑爷可不想带坏小孩子。
郑星星点头,扎着脑袋又走了一截路,进电梯前,他小声讲:“哥哥,你真好。”
郑星星同班同学家里也有父母双方是离异再婚的,两边都有孩子,孩子们之间虽然是同一个爹或同一个妈,相处的却不是太好,针尖对麦芒的,仿佛对方是抢夺自己父亲或母亲的仇人。
不过郑星星觉得,可能是他爹太差劲了,他哥能离他爹远远的,反倒是一件好事,他有时候面对那混账的亲爹,也会觉得厌烦。
而能对他这样好,更是他哥的善良。
明明今天之前,他们还没有见过彼此,甚至连一通电话都没打过,可郑秋白还是这样亲近地招待他。
郑星星已经很久没被这样好好对待过了,他早就习惯了长辈的责骂和怨怼,似乎家里所有的不幸,就是因为要养他这只拖油瓶。
没有人会像郑秋白一样,给他买新衣服,让他安心住漂亮的房子。
“谢谢你。”
郑星星这畏缩的模样被郑秋白看在眼里,毫无疑问,这个孩子的童年生活似乎和他一样恶劣。
他们的不同在于,舒澜带着郑秋白逃出了那个火坑,总算柳暗花明,不必再为衣食发愁,更不必被郑家死板封建的育人方式驯化。
而郑星星依旧留在那个火坑里,独自成长。
郑爷简直是不懂,那原著是怎么好意思讲这样的小可怜是个小太阳的,吃过这么多苦的人能长成个小太阳吗?
他那是懂事到极致,自卑到了极致,虚掩上了自己全部的负面情绪,只把柔和向上的一面给外人看。
如果说郑星星是主角,那在郑秋白看来,原著也没给他多少金手指,这孩子小时候苦,长大被叶静潭仨瓜俩枣骗得团团转,没过几天好日子,又不得不离逃出燕城颠沛流离。
这哪里是爱情故事,简直是苦难历险记了。
郑爷甚至敢大胆推测,按照叶静潭一直以来的性格,在他将出逃的郑星星重新追到手后,迟早有一天也会厌倦这只能给他提供肤浅情绪价值的存在。
谁叫叶静潭本身就是个私欲膨胀,人心不足的坏种。
他的心思千变万化,唯一不变的,只有利益。
郑爷抬手摸摸那刺猬似的小脑袋,眼神怜悯,“不谢,我好歹也是你哥。”
他俩是真哥俩,长大后都同样的眼瞎。
*
来接郑爷下班的霍少爷今晚特意提前出发,开车跑到昨天那家路边摊。
他记着郑秋白昨天说想吃炸蘑菇和炸豆皮,专程买了四桶大豆油过来找那实诚做生意的老板。
“小兄弟,你这为了媳妇儿吃口东西,也是真上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