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它这么好,给它买那么多漂亮的鸟笼,它还要跑。
它不是也喜欢他吗,也爱他吗?
为什么要跑?
不过好在,那只可怜的鸟因为在笼子里待久了,甚至已经失去了飞的能力,从窗口掉了下去。
他到楼下花园,找到了摔断腿可怜兮兮的鸟。
它躺在绿色的草坪里,刚刚有园丁修剪过,草绿色的汁液有些染在羽毛上,跟翅膀上的血混合在一起。
可怜的小鸟小声的叫唤着,像初次见面的时候那样。
楼崇看了一会儿,弯下腰,捡起可怜的鸟。
鸟在他的手掌心轻轻的动着翅膀,试图要站起来。
他伸手摸了摸它的羽毛,以为它会像初次见面时候那样主动啄他的手掌心。
但是没有,它只是想飞走。
真不乖。
活物果然让人讨厌。
鸟的爱跟人的爱一样廉价。
他垂眼看着可怜的鸟,神情漠然,合上掌心,收紧。
鲜红的血混着草木汁液的绿色沿着手掌心的纹路流出来,落在草地上。
可怜的小鸟彻底停止了呼吸。
鸟被他做成了标本。
标本不会动,不会叫,不会跑。
一开始楼崇把它放在书桌前,每天看玻璃瓶里的鸟。
再后来,那只玻璃瓶被佣人收拾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打碎了。
佣人惶恐害怕的道歉,为打碎小少爷珍贵的物件而抖。
楼崇只是看了一眼,什么反应也没有,只淡道,
“拿出去丢掉。”
养鸟的失败让他彻底对人类和一切活的生物失去兴趣。
也更加对所谓的爱感到漠然。
直到,
直到他看见黎幸。
楼崇的第一反应是,他的小鸟飞回来了。
那只被他小心爱护过又被他亲手捏死的小鸟,
带着一张漂亮的脸,一颗倔强的心,变成人,回来了。
这一次,他誓。
他会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地有耐心。
他会更加爱他的小鸟,也希望他的小鸟可以不再那么的三心二意朝三暮四,可以爱他深一点、久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