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沈闲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林知夏其实是有点意外的。
毕竟在她看来,沈闲只能够算牛马。
牛马除了在这里端盘子,是没资格进来的。
但沈闲今天明显不像是在这里端盘子的,而是以宾客的身份出现的。
沈闲走进了大厅,眼神扫视了一圈,也看到了林知夏,但眼神只停顿了一秒钟便是移开。
随即找了最角落的位置坐下。
婚宴厅很大,占地面积足有三四千多个平方,乃是一整栋楼贯穿的,可以容纳一百张桌椅,一千多人。
今天来的宾客成份非常的复杂,各个领域的都有。
京圈、深圈、海圈的那些人,则是坐在最前面,合作方之类的坐在次一点的位置。
沈闲这种跟着别人来的,则是坐在了最后。
对于坐在最后,沈闲是非常乐意的,他今天来本就是为了应付突状况的。
如果刘胜唱的不好,或者水平失误,那就轮到他和周挽合唱了。
但这个概率不大。
一旦合唱,那就会在周挽的面前暴露自己是邮差的事实。
但沈闲无所谓,对于周挽,他现在也有一定的信任。
周挽性格其实很强势的,但三观很正,对沈闲也还算不错,不会因为沈闲的出身,而去看不起沈闲。
这一点要比林知夏和柳茹云要好。
宁彩这个人太冷了,冷的像是人工智能,拥有绝对的理智,似乎永远不会动感情。
沈闲与她打交道,其实也有一定压力的。
其实沈闲觉得相处最舒服的女人居然是张兜兜。
他觉得张兜兜活的很通透,也很舒坦,你不行我就离开你,你行了我就回来找你。
这不是天才是什么?
每次有这个想法的时候,他都认为自己是个神经病。
热烈的马!
我为什么会觉得张兜兜很有意思啊!
我明明瞧不上她的啊!
他有些忧心自己的精神状态。
掏出手机,又看了一眼总编给自己的回复,很是生气!
生气!
哼!
瞧不上我不要紧,我无所谓。
可是你居然连红毛老怪都瞧不上?
过分!
我一定要努力码字,尽快将《我儿王腾有大帝之姿》写出来,做到日更二十章,将这本书在这个世界扬光大,这样才不会辜负红毛老怪的才华!
让你们这些狗眼看人低的网站和总编,总有一天要挥舞着支票,跪在我的脚下,狂呼:“红毛老怪才是真神,快把这本书签给我们!”
想想就有些爽。
想到那个画面,沈闲的嘴角疯狂上扬。
心情也好了起来。
但随后,好心情就被出现的两人给破坏了。
柳茹云和陈锋从侧门走了进来,刚好路过沈闲的旁边。
“咦,你怎么在这里?”柳茹云都已经走过去了,眼角的余光瞥到了沈闲,于是又折返了回来。
陈锋皱着眉头看着沈闲,看了看四周,摄像头离自己还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