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景州记性好,眼力也好,虽然疯妮子变化大,但曹俊旗还是相信顾景州不会认错人,他说是她,肯定是她。
顾景州眉心微蹙,朝着梁思甜又看了一眼,沉默了两秒,才出声,“建军做事稳重,他找的人,不会有问题。”
“可是这疯妮子连亲娘都坑?建军的媳妇要是和她接触久了,学她这样,以后建军家里岂不是要闹翻天?”
所谓家和万事兴,要是有个这样的新媳妇进门,跟养个母老虎似的,那家还兴个屁。
顾景州神色不善的瞧了曹俊旗一眼,凉凉开口,“你操心的太多。”
家庭和不和睦,那是周建军该操心的事。
曹俊旗撇嘴,苦口婆心的劝解,“你现在没媳妇,是不操心这些,但要是不趁现在多学点经验,以后你就知道苦了,女人这种生物……”
顾景州打断他,冷飕飕反问,“你有?”
“……”
曹俊旗被戳了心,头一扭,不愿意再搭理顾景州了。
他扭头看向身侧的男孩,“小弟弟,还走的动不?要不要叔叔背你?”
这个男孩是周建军的外甥,这里结婚,有外甥背公鸡的习俗。
外甥背着公鸡到了女方家,走的时候,女方家会陪嫁个母鸡和新娘一起过来。
周建军的外甥才八九岁,这只公鸡足足有六七斤,背一会还好,但是久了他背不动。
于是拿公鸡的任务,就到了曹俊旗的身上,他负责把公鸡拿到女方家村口,然后再交给小男孩背着进村。
虽然拿着个大公鸡走路,很毁他英俊的形象,不过为了兄弟曹俊旗也认了。
这会顾景州让他心塞了,他就开始动起了歪心思。
出丑
“不用背,我走的动。”男孩慷慨有力的回答。
他是来背公鸡的,责任重大,妈妈交代过很多遍,路上不能偷懒耽误接新媳妇,回去给糖吃。
“到新媳妇家,还有好远,然后还要走回来,现在走的动,回来也走不动,还是我背着你走吧!”
曹俊旗说了一大串,没给小男孩拒绝的机会,直接半弯下腰,拉着男孩的两只手,把人一下子背到了肩膀上。
他扭头,得意的把手里的公鸡递向顾景州,“景州,我背着建军外甥走一段,你拿着公鸡。”
想到顾景州拿着大公鸡的样子,曹俊旗笑的八颗牙齿尽显,睁大眼睛等着顾景州接公鸡。
想想顾景州拿公鸡的样子,他都有点迫不及待想看了。
正在这时,曹俊旗背上的小男孩,忽然自告奋勇的把公鸡接了过去,“叔叔,我拿着鸡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