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的林母也再一次红了眼眶。
“哎呦使不得。”赵远之叫着往旁边躲去。
裴钰眼疾手快扶住林窈的手臂。
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力道。
林窈抬头时对上裴钰的眼神,眨了眨眼,她恍惚间意识到,这是刚才在医院大厅里扶了她一把的那个男人。
此时冷静下来正面相对,她才看清了他的正脸,鼻梁高挺,眼睛是内敛的扇形眼皮,显得眼角狭长,嘴唇微微抿着,看着就不苟言笑的样子。
此刻看着她时,眉头微皱,带着微微的不赞同。
被手臂上的力道带着站直身体后,男人立刻收回了双手。
“婶子,现在当务之急是林二叔的身体,其他的以后再说。”
林母抹了抹眼泪,点头赞成:“小裴说的对。”
两人说话的时候,林窈忍不住打量眼前的男人。
身上穿着一件灰色衬衫黑色长裤,腰间系了一条黑色皮带,越显得个高腿长,明明下乡了大半年,跟他旁边肤色黝黑的赵远之一比,皮肤也是泛着玉般的光泽,微微有点晒黑,反而让五官更加瘦削立体。
林母没有夸张,确实生了一副好相貌!
林窈打量裴钰的时候,裴钰也在看她,先看到的就是女孩红通通的眼睛和鼻头,像他小时候邻居家的那条胖乎乎的小白狗,眼睛湿漉漉的,眼神清澈干净,自带一股天真明媚。
当兵几年练出来的好眼力,还让他注意到她磨破皮的手心与擦破的膝盖,大概是由于肤色太白,鲜红色显得格外刺眼。
他皱了皱眉,不知为何心下觉得不太舒服,仿佛不该是这个样子。
至于该是什么样子,他眼皮下垂,莫名想到爷爷书房里挂着的那幅仕女扑蝶图,画中贵族仕女穿着绣着仙鹤云纹的齐胸襦裙,神色灵动,慵懒贵气,一看就知被养的极好,不用为俗世烦扰,只需开心即可。
两人都没有说话,赵远之左看右看看,清了清嗓子:“小仙女,哦不是,林窈妹子,林二叔没事,你别担心,我裴哥救人手法那是军队里训练过来的,保证跟医生一样专业。”
“小裴以前还当过兵吗?”林母闻言打起精神问道。
“十几岁时进的军营,后面因为家里原因退伍了”,裴钰简单解释道。
现在的人对军人有一种天生的敬畏与钦佩,知道裴钰之前当过兵,林母连眼神都变了。
长得好,心眼好,干活勤快,还当过兵,难怪她一见这小伙子就喜欢,加上人又救了自家老头一命,林母怎么看怎么喜欢。
连声让裴钰坐。
将给林父买的东西放在墙角,裴钰谢过林母的招呼。
忽视她过分炙热的眼神,对着林母和林窈说道:“这是护士交代要买的生活用品,林二叔现在情况虽然稳定下来了,但是还是要住院观察看看有没有伤到大脑,具体的医生应该跟你们讲了,现在太晚了,我的建议是婶子你们其中一个先跟我们一起回村里,拿点你们要用的东西,明天再过来,毕竟在医院还要待一段时间。”
县城里买东西固然方便,但是农村人存点钱不容易,今天是特殊情况,后面要用的东西,最好是从家里带。
既省事,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支出,造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