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事做总比闷在家郁郁寡欢的好。
所以在一年多前,沈随安就开始给顾云熙筹划他二十岁的生辰礼物——一方位于王城东面的复合型院落,距离沈家主宅大概有半个时辰的车程。
她亲自监工,请了最好的匠人来设计院落,也让李侧君帮忙参考了很多,前几日也算彻底完工,只差再收拾收拾,好好养护一段时间,等顾云熙生辰后就可以直接入住了。她确实舍不得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都舍弃,但也不会一直不顾夫郎的意愿。
沈随安想,到时候就把乌裘放在沈府云水居,差人照料着,经常回来看看。这样既不会起冲突,也可以养乌裘。她告知顾云熙,只需要在找到合适的收养人之前,再让乌裘留在这里几天就好。
对此,顾云熙不置可否。
可沈随安没想到的是,就在妻夫二人商议过这件事的两天后,本来老老实实待在偏房中的乌裘忽然不见了。
也是在同一天下午,李侧君急急忙忙地找到了沈随安,他说,沈涵今日想准备出门逛逛,可一直到现在接近天黑都没有回来。沈随安面色凝重地差暗卫去寻找,另一边的家主沈路差点都要报官,一直到暗卫那边传来平安的消息,一家人才放下心。
等到沈涵一行人回了家,沈随安过去一看,就见自己的弟弟脸色煞白,嘴唇都被咬出了血,平日里最喜欢跟二姐一起玩的小孩,此刻却怕得不行,两眼都哭红了。
在沈随安哄了好半天后,沈涵才总算不再紧绷,低声抽泣,一字一句地道歉:“对不起、二姐……呜……小涵、小涵没用,把乌裘弄丢了……”
沈涵病了。比起找乌裘那次受的寒,更大的问题是他十分害怕,害怕被二姐厌弃,也害怕被二姐的夫郎责怪。即便有沈随安去安抚,去保证不会因为这件事怪他,效果也不大,小涵始终觉得是自己的错。
狗不会无故走丢的。
乌裘现在还是幼犬,每次带出去应该都是被抱在怀里,牢牢抓住才对。一般被抱住时,乌裘很少会强烈挣扎,只会乖乖窝在人手臂里睡觉。沈随安面上没有深究这件事,只是在安抚弟弟,但从那天下午,调查就开始了。
在第三天的夜里,暗卫寒霜把一个被绑起来的女人送到了沈随安面前,单膝跪地,禀报调查结果。这女人是沈涵的一名贴身侍卫,寒霜看到了她在往沈府外转移一匣银子。
沈随安低敛眼眸,翻动书页,分出一点心思听着女人说她只是一时鬼迷心窍,被银子蒙蔽,才答应了那男人的话。她本以为只是装作不小心弄丢了狗,也没想到小公子会生一场大病。
“所以,是谁让你这么做的”沈随安轻声问。
“那人蒙了面,卑职不知是何人……”女人颤颤巍巍地回答,“但卑职注意到,他右手小拇指的里侧,有一道不明显的疤……看起来像、像是被尖锐的东西扎过……”
“把他给你的命令重复一遍。”
“那个人说……”女人咽了口唾沫,“把今天会出现在沈涵身边的狗带走,让它永远也回不来……事成之后、管住你的嘴……”
“那你是怎么做的”明明是平静的语气,却更让人心底发凉。
“我、我……”她的声音几乎快消失了,“我把它带走后,扔进了,抱州河……”
沈随安合上了书。
“寒霜,这个人交给李侧君处理。青竹,跟我去看看我夫郎。”
还真是巧合。这个伤疤的描述,跟她夫郎身边那位贴身男侍晚黛手上的疤痕,简直一模一样。
要不是墨竹曾经和她提过,晚黛很在意自己手上一处不起眼的疤痕,经常往上面涂药膏,她还真不一定能注意得到。看来,往夫郎身边放那么一两个自己的人,是有点好处的。
起码不会一直被他蒙在鼓里。
沈随安很少真正生气,即使有了怒意,她也会尽可能压抑自己,不会在表面上展露出来。那天,她靠着一股冲动走到了厢房门口,但一直到最后,她也没有进去与顾云熙对峙,只是在那人门口站了好半天,最终长长叹息一声,疲惫地吩咐了墨竹和寒霜几句,转身回了书房。
她大概……不该对顾云熙抱有期待。
没出太久,晚黛被押送到了沈随安面前。已经十六岁的少年无比顺从地跪在了地面,他的表情格外从容,语气也十分平静,像是早已知道会有今天这次质问。后来听寒霜说才知道,他其实并不是被强行带过来,而是自愿跟着寒霜过来见二小姐的。
“二小姐,晚黛知错,”他低眉顺目地跪趴着,展现出了十足的诚意,“但请给奴一次补救的机会。”
沈随安勾了勾嘴角。
昏暗的房间中,即使表情再怎么友善,这种氛围下也会显得有点渗人。晚黛的指尖在颤抖,显然他的心情并不如表现出来的那般冷静。
所有人都知道沈家二小姐是个脾气好的,可晚黛不敢赌。男人就算了,这种世家出身的女子,哪有几个是真正人善可欺的怂包软蛋没有动怒只是因为,大部分事情根本不需要到值得她动怒的程度。
而沈涵,已经涉及到了沈随安的底线。
“你倒是觉得自己聪明,”她轻声开口,“若非小涵的身体还能靠药物吊着,你现在没有和我说话的机会,更遑论在这里跟我提条件和做交易。”
“奴自知罪该万死,但……”晚黛强压下背后的凉意,硬撑着声音,“晚黛自幼被顾家人种下控魂蛊,实在无力违抗二少主君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