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思思脑袋嗡的一声,一只手按住妞妞的耳朵,另一只手抓起茶杯泼向了他。
“够了!”沈思思转过身,杏眼腥红怒瞪着他:“当着孩子,你别太过分!”
她憋红了脸,像只护犊子的小野猫,呲着爪牙格外凶悍。
说她什么都可以,说她妞妞就不行!
为母则刚,作为一个“母亲”,不管是不是亲生的,她都会拼尽全力保护妞妞,不让她受半点委屈,更不会容忍任何人,给孩子冠上野种的骂名!
赵长江脸都烫红了,身上新买的的确良满是茶水的黄渍,不断冒着白气。
毁了,新衣服也毁了!
他心疼地咬着牙,彻底撕破了脸:“你敢泼我……知道我衣服有多贵吗?你今天不给我赔钱,我跟你没完!”
相比他的气急败坏,沈思思显得过于冷静,但颤抖的手指,还是暴露了她的怒意。
“大家都看到了,是你先满嘴喷粪的,还骂我闺女,难道不是你讨揍吗?我没揍你,只是让你冷静冷静,你就偷着乐吧!赔钱?梦呢!”
大家见沈思思不卑不亢,完全不像个二十出头的女孩,仿佛早已见惯风浪,坚强得怪让人心疼。
八零年代初,未婚生子搞不好是要被判流氓罪的。
这女孩子一定是发生了很严重的事,才会未婚生下孩子。
又或者,是她下乡当知青期间,跟乡下的泥腿子成了家,但没领证,现在很多知青都返城,她也想带着孩子回城。
总之,肯定是个苦命的姑娘……
沈思思注意到,大家看向她的眼神充满了同情,也大概猜到,大家是误会了。
其实她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可怜,只是这事签过协议,她绝不能向外人透露半个字,只能打碎牙齿往肚里咽。
“人家母女都那么可怜了,娃娃那么小,还生着病,你一个大小伙子,就别死缠烂打了。”一个热心大妈开口劝道。
赵长江指着自己的衣服:“你那么好心,那你帮她赔!”
大妈看着这的确良沉默了。
“姓赵的,你有什么冲我来,别吓唬别人。”沈思思说道。
“行,就冲你!”赵长江见着这张横眉冷对的脸,心头就火大:“你个二手的破鞋,还敢对我甩脸子?今天不给我赔三十块,你甭想走!”
“三十?讹我呢,你怎么不去抢?”沈思思算是见识到了他的无耻。
三十块钱,都赶上姓赵的一个月工资了。
别说她兜里真没三十块钱,就算有,那也得紧着给妞妞看病买药,怎么可能给个无赖?
见她拿不出钱,赵长江伸手拽住她的手腕:“没钱?要么去公安局,要么跟我回家,你自己选……”
他扭着沈思思的手腕,大力地朝门外走去。
拉扯间,妞妞哇的一声大哭,剧烈地咳了起来,像只受惊的小鹿紧紧挂在妈妈的脖子上。
这个叔叔好可怕,他想要吃了妈妈!
怎么办……
沈思思耳边充斥着妞妞的哭嚎,一边奋力挣扎,一边单手抱着她,几乎毫无反抗之力。
眼看着就要被赵长江拽走,一只骨节分明、青筋暴起的手从帘子背后伸进来,扣住了赵长江的“猪蹄”。
沈思思看着这只手,宽大修长却略显粗糙,凸起的腕骨有一道吓人的刀疤……似乎有些眼熟,再往上,是一截军绿色的衣袖。
还没看清,一个身姿挺拔、气势逼人的影子穿帘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