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马虎用的猎刀,虽然放血,剃肉不如侵刀方便,但刀柄更长,善于劈砍,开路,砍柴,刀猎物。
等一切准备就绪,马虎拿着56半,潘大红提着侵刀,头犬开路,剩下的猎犬紧跟其后,小鹿则是慢悠悠地走在最后。
一直走了二十分钟,终于来到了老金沟。
说是沟,其实是两个大山之间的谷底,光是两侧的缓坡就有好几里地,加上中间的谷地,比大青山外围的桃爬沟都要大,否则也养活不了金沟林场。
“潘子,这老金沟里还有金子没?”
才一进林子,潘大红就松开了狗绳,几头猎犬在头犬的带领下,就开始了巡山。
马虎则是一边打听,一边用【级鹰眼】巡视附近,可惜最多能看到一些小动物的热源,没法探测黄金。
潘大红笑了笑:“想啥呢,真到了随便捡金子的地步,能轮到咱普通老百姓。”
“早在建国前,这地方就没有金子了。”
“听老一辈说,以前这附近有一条小河,里面有不少山上冲下来的沙金,后来这河不知为啥干了,金场也就黄了。”
“不过,当年有些拿命偷金出去的,好像都了财,南边周堂子屯最早的地主,听说就是淘金的犯人。”
其实,潘大红没有说实话,要是运气好,这山里确实能捡到一些,当年淘金犯人,私藏在犄角旮旯的金块子。
只是,这事没人会张扬,都鸟悄的眯着。
再说,这事不得运气好吗?
整个金沟林场,好几百号人,捡到过金子的人,一共也没几个。
就说他潘大红,在这山里跑了好几年的狗,连个金粒子都没碰到过,他马虎再尿血,也不可能,第一次来老金沟,就捡到金子。
所以,他便没有提这事。
马虎听了潘大红的话,觉得十分有道理,这老金沟就算真有金子,也轮不到他这个外人。
“潘子,这么多猎犬,就不用我出手了呗。”
“对,你拿着枪压阵就行。”
潘大红平日也很少用枪,因为容易误伤猎犬,他这把56半主要是用来防人的。
想要猎犬追逐山里的猎物,特别是头犬的培养,是十分费力的。
从小,就要教他识别各种猎物的气味,其中最主要的方法就是吃肉。
鹿肉,狍子肉,野猪肉,野鸡肉,甚至熊肉。。。。。。。
只有这样,猎犬进了山,闻到这些猎物,才会主动出击跟踪,否则就算闻到了这些猎物的气味,一般的猎犬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毕竟,不是每一头猎犬都是大黄,有着【十里闻香】的天赋。。。。。。
二人跟着猎犬走了几百米,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堆软枣树,绿油油的叶子间,挂满了软枣子,在阳光的映照下,显得格外诱人。
“呦吼,虎子你运气不错,这软枣子我之前就现了,没想到最近正好熟了,咱哥俩一人一半。”
马虎点点头,便掏出猎刀和潘大红忙活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