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能背着默写出来,且文字正确,对林薇薇来说,就很不错了。
林雪棠眼角带笑,揉了妹妹的脑袋:“薇薇,写的不错,比我刚开始写字的时候,写的还要好看,要加油写,再写更好看一些。”
林薇薇受到鼓舞,心里高兴极了,当下道:“大姐,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学写字的,把字写好看呢。”
林雪棠刮了刮她的鼻子,又看向林锐。
这孩子握着笔,目光全神贯注,纸上的字越写越多,也写的越来越好看。
她心里琢磨着,小锐估计是块学习的料子,遂开口道:“学会认字和写字后,我会送你们去上学读书。”
林锐蓦然抬头,瞳孔闪烁着难以置信的光芒。
他嗓子颤抖道:“大姐,你刚刚说的话,都是真的吗?”
林雪棠颔:“不骗你们。”
她能看出,小锐是个喜欢读书的孩子,他的眼睛,他的声音,是压抑不住的欢喜。
“可是。”林锐沮丧地下头,有些迟疑道:“去学校的学费很贵,一年要十枚银元,我们家没有钱交得起学费。”
“看来小锐真的很想去读书,现在都知道学费的价格了。”
林雪棠摸了摸他的脑袋,语气慎重:“大姐会赚到钱的,学费你们不用担心。能不能去上学,最重要的不是在我,而是在你们自己,只要你们能认字写字,我就会送你们去上学。”
林锐脑袋重重一点,眼眶红润,眼眸里升起希翼,他一定会好好学习认知。
三人坐在一根条凳上,两姐弟紧紧靠着林雪棠,氛围格外亲昵。
林雪棠今日教两人最简单的数字,她先将一到十都写出来,照着文字读了一遍,让两人跟读一遍,再让他们上手写几遍,最后打乱顺序,她说一个字,两人默写出来。
总共学了不到一小时,两姐弟都会了。
林雪棠催促他们洗漱休息,自己则收拾着桌上的纸张,重新换过干净纸张后,她开始构思自己的小说。
林雪棠想写的是书生和妖精,是一部言情故事。
这时代有一种名为鸳鸯蝴蝶派小说,曾是文学界最走俏的通俗读物之一。
相悦相恋,分拆不开,柳荫花下,像一对蝴蝶,一双鸳鸯一样。
这种书籍是市民文化消遣的工具,以言情小说为骨干、情调和风格偏于世俗、媚俗,因而大行其道。
这样的文人赚钱数到手抽筋。
林雪棠打算写这方面的故事。
一是这种文稿费用高,二是写这种文,不过是述俗世人情与通俗意趣之间,谈不上什么思想,不会有性命之忧。
在这个时代,人们写东西都很注重新思想,但是也有不少文人因为写的东西思想不对,而受到迫害,能逃出去的自然保住了性命,逃不出的则吃了枪子。
林雪棠构思的故事,情节很简单,大致内容已经想了出来。
同样是民国的背景,开头是住在县城的青年男子,秋寒时节上山采药,那山高幽深,不曾想遇到一只受伤的白狐。
白狐通人性,一点也不怕生,男子心地善良,将白狐抱回家治伤照顾,数日过去,白狐养好了伤便悄然离开。
男子本是一个人在家住,家里总是乱糟糟的不善于打理。
但他却现一件怪事,每次早晨出门,夜深归家,前日一些没有做的事,或者是杂乱的地方,今日总是莫名其妙的变好。
他被这些怪事给吓到,跑去山里的寺庙求解,庙里的住持高僧给予了他一样法宝,在法宝的帮助下,他终于现一切都是白狐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