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抬起眉毛,想弄清楚他为什么需要在大腿上盖一个枕头。突然间我明白了过来,“银甲!哦得了吧,那是我的私人枕头好吗!好吧,我再也不想要那个了,嗷。”
他咬住了舌头,“不好意思,泰丝,我只有这样才能藏住这个玩意。我的睡裤并不是……你懂得。”
我揉揉额头,“银甲,我们今晚要在一张小床上睡觉的,而且我只穿着睡裤裸着上身……能不能拜托你别把状况弄得这么尴尬?”
他叹了口气,“不用担心,妹妹,我今晚就睡在地板上好了。对我来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你睡床上去,我去沙上拿些枕头过来垫一下。”我看着他站了起来走向门口。我也站了起来……然后立马就摔了个嘴啃泥。
“嗷……”我扭过身子又站了起来,却又马上失去了平衡再次往前倒了下来,这次我用我的前蹄支住了自己。我觉自己正在用一种极其别扭的姿势站着,介于“四蹄站立”和像小宝宝一样爬行的姿势之间。
银甲停在了门口,扭头看看我,“你还好吗,妹妹?”
我叹了口气,可怜自己,“我的身体还并不适合四蹄走路,但我也不觉得我还能用双腿走路了。”
我感觉我被魔力包裹了起来,我哥哥毫不犹豫地用悬浮术飘起了我,把我放到了床上,“呐,现在直到明天早上前你都不用下床了。”
我看向他,露出了一个微笑,瑞秋也许不再是我的妹妹了,但她依然是我的亲人。“谢了,而且,晚安。”
他摆摆手,“晚安妹妹,而且,再会了,人类。”
第二天早上来临了,我的思绪在梦境与现实之间沉浮,我想着昨晚生的事。我的姐姐,泰丝,看起来真的已经开始在重压之下坏掉了。有时候,她真的只需要深吸一口气,然后随那些事去吧。不清楚为什么她是这里压力最大的一个,在我们四个人中她的待遇可是最好的。她是唯一一个保留了自己性别的,而且她还是一只见鬼的天角兽,切。
我打了个哈欠,却注意到即使是和昨晚相比,我的舌头也还是变得更加平更加长了。我猛然睁大了眼睛,才想到现在已经是早上了,变身很可能已经完成了。我可以看见我两眼中间小马吻部的末端,上面白色的毛皮清晰可见。我深吸了一口气,我真不想低头看看自己,但同时,我又很自然地好奇我完全马化后的身体看起来会是什么样子的。
先我注意到的,是我的脖子。它非同一般的长,而且能让我扭头看到自己的背。哈,好吧,所有这些看起来都和我预期的一样。我是说,我正待在银甲闪闪的身体里,而且我看小马动漫看得够多了,我甚至都可以在睡觉的时候把这个角色画出来。我得承认,像这样看见3d版的他还真是挺奇怪的,但同时,我也不知道为何,这身体感觉很舒适。就像是戴着一副完美合身的手套,它感觉仿佛就是你的一部分……我猜这也说得通,毕竟现在这具小马的身体还真的就是“我的一部分”。
我没准应该比现在更加疯魔一点的,但我两天前就长出尾巴和毛皮的事实好像让我的大脑都稍微有些麻木了。我想它只是放弃去质疑这些东西了。我看向床上,看看暮暮是不是还在睡觉,但是没有,她并不在这个房间里。呵,好吧,希望她不是疯掉了然后去作什么死了。我应该尽快找到她。定下目标后,我站了起来,然后马上摔了下去。我咬了咬牙,好极了,我还得先学学怎么走路。
差不多十分钟以后,我一路跌进了厨房里,路上差点把餐桌给掀了。靠,用四个蹄子走路可不像电视里看到的那样简单。我在厨房环视一圈,寻找泰丝的踪迹,然后,当然了,我看见一扇大窗户旁边坐着一团紫色的毛球。她还穿着她的那条睡裤——这点我还挺感激的。我自己也穿着一条短裤,我知道小马们正常情况下是不会穿衣服的,但事实是就算我们有毛,我们的“私马部位”还是清晰可见。就我自己来说,我是永远不会把我的短裤脱掉的,而我觉得其他女生们肯定也会采取差不多的行动的。
不管怎么样,我让注意力重新回到我妹妹身上。她正看着窗外倾盆而下的大雨。我清清嗓,“嘿……泰丝?暮暮?泰丝?我从现在起还是就叫你暮暮好了,因为你现在就是她,字面意思。所以,顺说一句你看起来还挺不错的,那些翅膀什么的,让你看起来挺有威严的。”
“下雨了。”
我咬住了我的小马舌头,“就我们现在的情况来看,我得说在所有你可能会评价的事情中,这个可是最不起眼的一个了。”
“欧内斯特·海明威说过,雨即是死亡。‘秋雨来临之时,树叶都从栗树上落了下来,秃了枯枝,黑了树干。’这还真适合这个雨天,我们之前的生活消逝而去,这场雨就是它的亡魂。”
“哇,放轻松啊马儿。”我走向我妹妹,“可能下雨仅仅是因为我们现在在西雅图,而西雅图一年有364。99天都在下雨?”
暮暮扭过头来看着我,笑了笑,“说的很对,银甲。”泰丝叹了会儿气,“顺便,我会怀念那些能叫你瑞秋的日子的。我一直喜欢那个名字。”
我满怀希望地微笑着说,“好吧,等我们一变回来,你就能再叫我瑞秋了!”
“嗯嗯。”泰丝回头看向窗外,她的语气听起来并没多少信心。
我又往她靠近了一步,把我脑袋的一侧靠在了她的脖子上,“你还好吗,妹妹?你肩上的压力一直很大,而且我知道你从来就不喜欢这马化。我想你应该不太能接受吧。”
她扭头看向我,眼里闪过一丝坚强,“我很好,真的。我只是有些担心,我们被困在了一座不属于我们的城市中间。”
我抬起眉毛,“一座不属于我们的城市?啥,你难不成还觉得我们属于小马镇什么的吗?”
她喷了个响鼻,“别傻了,这地方根本不存在。属于我们的家在温哥华。或者至少是其他比这偏僻一点的地方。我们需要点时间来坐下来,和书本,和电脑,还有朋友一起,把所有这些事情弄清楚。我们现在这个样子,不应该待在市中心的。”
我确认了下我可以用三只蹄子保持平衡,然后我对着她挥了挥蹄子,“嘿,瑞瑞能让我们住在她的公寓里,我们就该很高兴了。当然了,我们在一座城市里,但至少我们还能有这个地方容身,而且这里还很安全。”
她点点头,“而且我真的非常感激她,不过请你告诉我,哥哥,我们要怎么去获取食物?我们还有足够我们撑过一天,也许两天的食物。那之后呢?我们可没法真的去购物。”
“什么购物?我得承认,我明显需要些新的布料来供我工作了。”一个清脆的声音从门廊里传来,我扭过头想看看这是谁,却在看见她的一瞬间呆住了。我的大脑尝试着去理解汤姆现在看起来多么有吸引力,但是却死机大吉了。毋庸置疑,她真的,真的是我看见过的最漂亮的东西了。她的白色毛皮像新雪一样熠熠生辉,她鬃毛的每一缕丝,每一团卷,都恰到好处。她蓝色的眼睛仿佛蓝宝石般炫亮,而她后半身穿着的,是一件准备精美的紫色与金色相辉映的短裙,贴合在她的臀上,遮住了后面的一切。
我呆掉了下巴,努力尝试着说话,“我……你……太漂亮了。”
暮暮也以抬起眉毛的方式加入了我,“哇哦瑞瑞。你看起来太棒了,你花了多长时间制作短裙化上妆的?”
她经过我们身边走向那台咖啡机,“没,并没花太久。我觉得一位女士应该要看起来像样一些。”汤姆突然觉她是不是有点过了,她停下脚步,脸微微红了红,把一只蹄子往天上一甩,“我不知道,我猜我只是试着融入瑞瑞的角色里,你们知道吧?模仿我们现在代表的那只小马看上去比试图抗拒我们的新角色要简单些。”
泰丝点头表示理解,“取自萍琪之书。”
“等一下,你们谁要从我书上偷纸了?把那些书页还给我!”站在我身边的萍琪大声嚷嚷。
我很慢很慢地扭头往左看,看见那只疯了的粉色小马正站在我和暮暮中间。我和那只紫色的小马对视一眼,然后一同看向房间另一边的那扇门,确认了唯一能够进入厨房的门就在我们的右边。然而萍琪还是通过什么方法进来了,避开了所有人的视线,绕过了瑞瑞,溜到了我和暮暮中间。
暮暮终于忍不住了,她扭头看想萍琪,张嘴问道,“萍琪,你丫到底是怎么——”
我伸出一只蹄子塞进了暮暮的嘴里阻止了她。我摇摇头,“不要问,暮暮,相信我,连想都不要想。”
萍琪靠向了我,微笑着说,“别想做什么?”
我摇头,“没什么。”萍琪并没有退回去,她继续微笑着,傻白甜地眨巴眼睛,等着我说点什么。我吞吞吐吐地说,“所以……萍琪,早晨怎么样?”
“睡醒了,变成马!”她原地转了个圈,“我在想等这一切结束以后把故事的版权费卖给迪士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