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喜欢他。
舞台上的他耀眼到让人心惊。
精打细算的他又可爱到让人心疼。
他会耐心地和小蛋崽说话,明明自己都不认识多少字,还是努力给他念睡前故事。
他会在清晨采一朵小野花插在窗台上,给来往的女佣看;还会把自己掉的毛毛收集起来,不给管家添麻烦。
城堡里,没人不喜欢他。
遇到阿木达之前,萧锦程从没想过自己还能和另外一个人一起生活。
他从小就与众不同,长辈理解不了他的特殊,同伴跟不上他的脚步,三个弟弟虽然很亲,他们还是有自己的生活。
原本以为一辈子就这样过下去了,没想到会突然飞来一只小青鸟。
回想起第一次见面,这只小鸟自作聪明地飞进他的办公室,一本正经地跟他谈条件,三言两语就把自己卖了个干净……还不自知。
那是第一次,萧锦程见到透明得像一张玻璃纸的人。
其实,早在那个时候,这只小呆鸟就已经飞进了他的心里。
喜欢他。
要和他一起养小鸟。
不是因为那场意外,不是因为责任,而是因为喜欢。
得出这个结论的那一刻,心里有种无法形容的畅快。
这就说明,这个决定是对的。
萧锦程站在车边,目送自家小鸟走进宿舍。
那一小撮cp粉眼睁睁看着,愣是脑补出十万字小甜文。
——果然有情况吧?
——显然不是普通保镖!
——这对cp我站了!
……
余之乐看到阿木达和“长腿保镖”的cp话时,差点被奶豆噎死。
他很纠结。
作为合格的粉丝,他应该离偶像的生活远一点;可是,作为室友兼最好的(划重点)朋友,他又忍不住担心。
阿木达不是很穷吗?
哪来的车接车送?
蓝图娱乐不是快破产了吗?
怎么可能雇得起保镖!
头顶的两个小人儿大战三百回合,最后还是作为朋友的那个占了上风。
“达达……”
“嗯?”阿木达的视线从平板上移开。
余之乐迟疑,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那什么,我就是多嘴问一句哈,你那个保镖怎么回事?”
“啊……”这下轮到阿木达纠结了,“他不是保镖。”
余之乐瞬间警惕:“那是什么?”
“算是……家人吧!”阿木达斟酌着开口。
毕竟是小蛋崽的另一个爸爸。
余之乐松了口气。
只要不是金主银主的就好。
“达达,我跟你说,如果姓李的给你介绍什么乱七八糟的人、乱七八糟的工作,千万别接。”
阿木达不解:“姓李的?”
“李舒!”余之乐愤愤道,“总之,那人不是好东西,你长点心。”
“你是不是误会了?”阿木达把余之乐当朋友,但也有自己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