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有天突然来了点灵感花了一个下午写的。本来的是番茄短篇,但是了之后连我自己都搜不到。所以我就把它到这里面了。
不喜欢这种风格地请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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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沁月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在这里已经耽搁得够久了。走之前,她想再来看看于斯。她知道在每年自己“祭日”的时候,于斯都会来姜家墓园给自己扫墓,便在这一日清晨天光未明时早早来到墓地周围等待。
姜沁月选了离墓地稍远的一个高地,藏在茂密的灌木后等待于斯的到来。这里是稍远了一点,但对于精神力强大的姜沁月来说却没有丝毫影响。远一点也可以避免于斯现她。这样的距离,刚刚好!
将将拂晓时刻,太阳还在山后挣扎着向上爬,未见其全貌,只将将把山巅染了一抹妃红色。山间万物初醒,一切都朦朦胧胧的,除了早起鸟儿的啼鸣和一弯溪水的潺潺湲湲之声,听不见其他任何声音,显得很是寂寥。
这种青山碧水的景色曾是姜沁月的最爱,可此时,她却没有与之相配的美好心情。她背着手面无表情专注着自己的墓碑,盯着墓碑上仿佛用生命刻下的“姜沁月”三个字,久久未动,恍若雕塑一般。
不知过了多久,隐约传来哒哒哒的一阵马蹄声,声音从远处飞跃而来,愈来愈近。姜沁月被马蹄声惊醒,抬头看去时,五人五马的队伍已行至墓前。最前方的人就是于斯,他身着一身黑衣踏着晨曦而来,远处山黛浅浅透出的妃色阳光从背后映在他的身上,勾画出他颀长的身形。
他瘦了,姜沁月默默地想。
她贪婪地看着他,目光在他的脸上、身上流连忘返,手指在心里默默描画着他的形状。她不敢多看他的眼睛,怕被他现。可就这短暂的一眼,也让她看出了藏在他眼底最深处的哀伤。
这个现让她有些心碎。要知道,在京城那么多的公子哥里,于斯虽不是最帅的却是最特别的。他总是活力满满,他的眼睛总是盛满了真诚,像天上的繁星一般闪亮。至少,在她心里,于斯是最特别的。尤其是于斯看见她时,那双多情的桃花眼笑得弯起来,像极了初春阳光下东山上盛开的满山桃花,驱走她满心的阴霾。
于斯利落地翻身下马,将缰绳递给小厮,拿着自己的剑,迈步向前。
这把剑是姜沁月送给他的,作为他的加冠礼。他很喜欢这把剑,常常爱不释手地抚弄,或约着她和哥哥三人到山间游玩。她抚琴,于斯和哥哥舞剑。每当这个时候,她都只看得见他,阳光下的他、花草间的他、意气飞扬的他。他也只看得见她,清风中的她、溪水边的她、亭亭玉立的她。
这种时候,哥哥总是很生气,嘟囔抱怨自己就是来照亮他们大蜡烛。姜沁月噗嗤轻笑一声,旋即又捂住嘴。幸好之前用精神力包裹了自己,否则一定会被现。
于斯行至墓前停下脚步,就这样沉默地站着、痴痴地看着眼前的墓碑。后面跟着的小厮,各司其职,有的拴马,有的从马鞍上拿下包袱,手脚轻巧地上前摆上吃食,有的擦净墓碑、拔出墓边的杂草、种上少爷亲自采买来的鲜花。
于斯接过小厮递来的香插在墓前,然后挥挥手,小厮们秩序井然地悄然退下。
于斯上前斜靠着墓碑坐下,伸手拿过摆在墓前的酒喝起来。
他呆呆地看着远处,呢喃自语:“月儿,你已经走了3年了。3年啊,三年的每一天于我都是煎熬,我苦苦地熬着,觉得时间怎么那么长呢。可是今天来和你说再见,却觉,时间好像眨眼就过了,彷佛就在昨天一般。呵,月儿,你真的太狠心了,一走了之,留下我一个人在这人世间痛苦、隐忍、煎熬。”
“你刚走的那段时间,我老是回忆起我们曾经在一起的日子,想起你的两个小酒窝,甚至有时还能闻到你身上栀子花熏香的味道。可是,不知是否是时间太久了,为什么你变得越来越模糊了呢?我刚才认真回忆,现自己好像已经忘了你嘴唇的颜色、你指甲的形状,忘了你最爱吃菜和最爱喝的茶了。我怎么能忘了呢?你不是已经深深刻在我心底了吗?原来,我终究逃不过时间,快要忘记你了吗?”
“月儿,我真的要顶不住了,月儿,真的要顶不住了……”
“你走之后,我本想随你去了。可是我还有家族,还有家人,我不能任性地去死。于是我退而誓今生不会再娶,一定要给你守着的。”
“我知道,背后一定有很多流言蜚语。这样闲言碎语我都不在意,他人的看法于我来说只是无需打伞的稀疏雨点而已。”
“可是,可是我母亲她……月儿,我母亲她近段时间开始绝食了,她说我给你守三年已经够了,如果我再不成亲她就去死。看着她滴水不进、日益消瘦,我知道,她是动真格的。作为儿子,我终是不忍,我不能真的看着她去死啊。还有父亲,父亲虽然没有逼我,但也是时常欲言又止地看着我,我懂他的眼神,是和母亲一样的。”
“月儿,我是在父亲母亲的爱护下长大的。我不能不孝,不能对不起父亲母亲,只能,只能对不起你了!我觉得自己好失败,以前保护不了自己的女人,现在维护不了自己的爱情。那种挫败感,从三年前开始滋长的挫败感,到今天它们已经变成了一支强大的军队,终于击败了我。呜呜呜……”
于斯借着酒劲倾诉,红着眼眶低声呜咽,悲恸的声音透过山间层层的薄雾传进姜沁月的耳中,变成一把把锐利的尖刀直插入她心中,插得她内里鲜血淋漓。
之前假死离开时,她好像没有产生这样强烈的情绪。她告诉自己,自己只是过客而已。可是,离开之后,她现自己变得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这样的感觉不激烈、不明显,不影响日常生活,只是淡淡的、闷闷的,像消化不良一般。
现在想起来,也许,在离开时,最强烈的情绪就被她锁进了心房,那种不激烈、闷闷的情绪就是遗漏而出的悲伤。于斯的呜咽声,幻化成那把打开心房的钥匙,内里的情绪汹涌澎湃、倾泻而出,瞬间将她包裹淹没。
姜沁月仰起头,想止住眼里快控制不住的泪水。可再怎么努力,眼角还是滚下一串晶莹的泪珠,滑过嘴角浸入嘴中,变成最苦涩的毒药,隐没在她五脏六腑之中。她的心脏像被巨锤狠狠捶了一下,又像是被抽取脊骨一般。
忽然,喉间一阵血腥倔强地上涌,她紧闭双唇固执地咽下,却还是有一丝鲜红从嘴角浸出。终于,她再也受不了,站立不住地后退两步,跌坐在地上,眼睛却始终不离远处的那个人。
他是因为我变成了这个样子吗?这样消瘦、这样憔悴。以前的他是怎样的?
姜沁月思绪飘去她刚到这个世界那段时间。那日她跟着母亲去给母亲闺蜜的儿子送行。姜沁月第一次见到意气风的少年将军,一身银色铠甲,身躯凛凛,相貌堂堂,脸虽稍显稚嫩,却写满了斗志昂扬。整个人一看,神采飞扬,有万夫难敌之威。
这,不就是自己心目中的纵马逍遥的少年将军吗?
她脑海之中不由自主浮现出原世界的一诗,便一时兴起打趣道:“待我长及腰,将军归来可好?”
其实是说出口她便后悔了,这不是现代可以随意开玩笑,在古代这样打趣一个男子可是非常不合适的。不远处和闺蜜聊天的母亲忽然听到这句话,一口气差点没上来,仪态也不要了,三步并作两步上来就是几巴掌。
想到这里,姜沁月莞尔,继续沉浸在回忆里。
没想到当时于斯不仅不介意,抱拳回道:“待卿长及腰,我必凯旋归朝。”说完,两人相视一笑。从这日起,两人建立起亲密的革命友谊。
姜沁月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呜咽声已经消失了。那边,于斯像是泄了气一般,后脑勺靠在墓碑上,整个人平铺在地上,说不出的憔悴和颓唐。他摸摸索索地拿起酒,粗暴地灌起来,一半灌进嘴里,一半洒在衣服上。小厮们远远地看着,面色担忧,却不敢上前。
他渐渐醉了,桃花眼有些眼神迷离:“今天是怎么了,月儿你怎么老往我脑子里钻。”
“呃……”他打了个酒嗝,伸手擦擦嘴角,继续嘟囔“你看,你又出现在我面前了。”
“你知道我对你真正动心是何时吗?你肯定不知道!还记得宁侯爷的群英宴吗?宴会上,你家那个落水之后性格大变的庶女,联合那个空有皮囊毫无点墨却过度自信的六王爷,想陷害你却没有成功。你故意站在她面前,笑语言言,一幅‘我就是喜欢你看不惯我却对我没办法’的样子,像极了我家白猫偷吃鱼成功后的模样。”
于斯伸手在虚空中比划着:“就这么,嗖地一下,一下就飞进我的心里,扎根了。”
“然后,然后我就来对你说,你在外行走不便,我来帮你。你半眯着眼睛上下扫视我一眼,一副不信任的样子。我知道,你本不想答应,却又想到什么,眼神一转又答应了。”
“后来,我不止一次庆幸自己主动和你搭话。否则不会现原来一个小小的庶女和一个毫无背景的王爷,在背地里谋划着惊天的阴谋。”
忽然一阵清风拂过,于斯眼神呆了呆,慢慢撑着坐直身体,头左右转动看了看,又摊下来躺着:“月儿,是你吗?我知道说得太多了。可是月儿,我是最后一次纪念你了,你让我回忆完好不好。最后一次了。”
姜沁月闭上眼,不敢再看他买醉的样子,继续听他倾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