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姐,那你快点。你还要织珍珠衫,过几天元宵节,要是还没织好,到时候看你穿什么去庙会。”小姑娘依旧笑眼弯弯。
洛晚晚突来一阵激灵,手一松,手中的打糕也掉地上了。
珍珠衫,庙会,打糕,“家姐”的亲热称呼,池塘边的凉亭和垂柳。怎么会如此相似。
她试探的轻轻念了两个字,“艳艳。”
“咋了,家姐。”
艳艳,洛艳艳,是《嫁给渣男未婚夫的弟弟》的女主。
我,洛晚晚,穿书了!还成了无论在书里还是现实中人见人骂的恶毒女配。
洛晚晚想静一下,转身就往自己屋里走。
“家姐,等一下。这里还有一盘打糕,拿去吃吧。入口即化,好吃的。”洛艳艳站起来,拉住洛晚晚的手。
本来不知道她就是书中的白莲花洛艳艳,还心存几分好感,现在任何的身体接触都让洛晚晚鸡皮疙瘩掉一地。
洛艳艳那张小巧的脸,窄窄的肩头,看上去楚楚可怜,其实站起来比洛晚晚还高。作者当初形容洛艳艳,小时候是只头又黄又稀的小怪鸭,样样都不如姐姐,但是她还是爱姐姐,后来姐姐长胖了,而她却越来越美,姐姐的妒忌让一块美玉一般的姐妹情生出了嫌隙。
而洛晚晚清楚的记得,书中女配的胖,就从这盘美味又高热量的打糕开始。越吃胃口越大,胃口越大,就越想吃。短短几天时间,就让之前刚刚合身的珍珠衫上身略显紧绷,而洛艳艳穿着更漂亮。于是,洛艳艳连撒娇带蜜语,借走,并且在庙会上出尽了风头,成功引起了渣男主的注意。
“分你一半打糕?”洛晚晚试探道。如果按原书,女主一切出点,都是无意。即使造成的伤害,她都不自知。洛晚晚是不信有这样的人存在的。即使作者是这样设定的,现在的日子要洛晚晚亲自体验,怎能不了解对手的虚实?
“姐姐吃吧,我尝个味儿就好。我个儿太高了,娘亲总让我少吃点,免得长太大只。姐姐生得娇小,丰腴一些会更美。”洛艳艳说是这么说,却也接过洛晚晚在盘中随意给她挑的一块,咬了一小口。
“那谢谢啦。”洛晚晚端着那盘打糕回屋。洛艳艳在原著是个小可怜小白花,刚刚她还吃了一口,已证安全无毒。全书设定最大反派是洛晚晚自己,其它人都是因为她的作,反击都是事出有因的迫不得已。
不过,洛艳艳倒是知道管理自己的身材。论绿茶和白莲花的界限到底在哪里?这个问题如果问原作者,可能也不会有很清晰的答案。
原著洛晚晚还有个丫鬟,这会儿不知道上哪里去了。女配庶出,不如女主前呼后拥。带上零花钱自己出门。
“家姐,你这是要去哪儿?你的珍珠衫还没做完,我等着饱眼福呢。”洛艳艳追在身后问。
书中洛晚晚人生的失衡是从一件珍珠衫开始,妹妹穿着她亲手织的珍珠衫,衬着她在辉夜间璀璨亮,宛若天人。洛家的小丫头,一夜之间,成了众公子心中的梦中情人。
而现在的洛晚晚,就想借着妹妹的这把火,把开始走霉运的人生照亮。
凉州有着全国最大的河蚌饲养场,出产的珍珠遍销全国,连宫里娘娘们用的珍珠粉,也是这里产的。湖泊出湖蓝色的耀眼光芒。
好美。
湖泊中央拉着渔网的船夫喊着:“又来买珍珠了。”
正好遇上原女配熟人了,挺好。
等船夫靠岸,洛晚晚才现是个英俊得没谱的男人。他生得剑眉星目,鼻梁高挺,下颌的弧度十分好看,卷起的袖子,露出的手臂上缠着暴起的青筋,显得很有男人味。而且他气质很好,若不是他熟练的在收网,还以为是个风流倜傥的公子哥。
洛晚晚看傻了眼,真帅啊,十八线外的素人都这么帅,作者果然是亲妈。她完全忘记了,昨天看到结局的时候,是怎么坐在马桶上面尖叫着问候作者,弄得室友变身女金刚,撞开卫生间的门去救她。
“今天买几颗呀?”男人问。
“全部都买。”洛晚晚从口袋里掏出几锭银子。
“哟,姑娘出手真阔绰。一下买这么多,我这个打工的伙计可做不了主,我喊老板娘来。”男人道。
一个肥硕的夫人扭着滚筒一般的腰走来,粗生粗气的道,“一两银子十颗,我赶大的给你。”
洛晚晚不太知道这个世界钱是怎么花的,书中也只是寥寥数,反正带的银子够买做好几件衣服的珍珠。便爽快的道:“行。”
远远的听见老板娘和伙计的谈话:“大珍珠留着在世面卖好价,随便给那女娃挑几粒就行了。”老板娘以为洛晚晚听不见,却被她听见了。
原来在欺负她不懂。
洛晚晚很生气,若是拿到的珍珠不合意,就让她叔叔直接找老板去买。忘了提一句,文中设定,6晚晚的叔叔是当地商会的副会长,神管凉州的各行副业。
谁知,拿到珍珠不但一个个又圆又大,还色泽饱满,十分好看。
男人看到洛晚晚脸色由阴转晴,低声道:“老板娘吃饭去了,懒得数,我挑了些好的给你。”
咦?他怎么对我这么好?难道因为我天生丽质?再加上锻炼保养?6晚晚在心里嘀咕着,关键是,小哥哥还很帅啊~
“别误会,老板娘虽然有些那啥,但是我们老板做生意还是很地道的,只是他今天不在。一分价钱一分货,按照你要的个数,给你挑了大的。”男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