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戬也是人。
可他张了张嘴,脸上闪过了明显的挣扎,却又把话咽了。迎着支修温和的目光,他一低头:“师叔,入内门……就不再是‘人间行走’了。”
“自然,”支修道,“规矩嘛。”
庞戬听了,半晌没言语,支将军像是有无限耐心,也不催促。
良久,庞戬才近乎郑重地说道:“多谢师叔,我当年进天机的时候,其实没想过在修行这条路上走多远,就想多学一点本事,给人间做条看门狗,守个太平。登了仙门从此不下山……总觉得……总觉得……”
支修笑了起来:“背叛了点什么。”
庞戬手足无措道:“哎……这……我那个……”
“不必局促,”支修摆摆手,脸上露出了一点怀念,“你跟我一个老朋友很像——这样,接引令给你留着,什么时候想入内门了,给我传个信。”
庞戬晕头转向地想:我何德何能啊。
于是更坐立不安了。
好在这时,又一个蓝衣跑进来:“师叔,都统,还有件事,请问那个‘螟蛉’怎么处理?”
庞戬仿佛来了救星,差点把脑袋扭下去:“什么‘螟蛉’?”
“啊,”支修一顿,“我倒把它忘了,还活着吗?”
片刻后,庞戬见到了那只把奚平引到安乐乡深处的小怪物。
那小怪物乍一看就是个普通孩子,大脑袋小细脖,瑟瑟抖地被带到天机总署。他老远一看见穿着“碧章青”色长袍的支修就拼命往后缩,像只惊恐的幼兽。
庞戬扒开他的嘴,跟小怪物一口钉床似的尖牙打了个照面,“嚯”了一声:“这是只‘螟蛉半偶’啊?”
孕妇人最容易受邪祟影响,邪祟逗留过的地方,附近出生的婴儿很容易长出畸形身。穷人家伺候不起,就只好抛弃。有的邪祟便会将这些畸形儿捡走,用邪法炼成半人半偶,续上他们的命,养在身边当奴儿宠物,美其名曰“螟蛉”(注)。
“好像有点怕我。”支修没靠近,对庞戬说道,“带灵石了吗,可以喂他吃一颗。”
庞戬“哦”了一声,摸出一颗小指甲盖大的“蓝玉”灵石珠,刚一拿出来,那小怪物就迫不及待地一把抓走,贪婪地吞了。
“饿成这样,也不知多久没喂过了。”支修叹了口气,“螟蛉半偶不是活人,不能吃喝,得靠灵石为生——这是哪个邪祟炼的吗?”
“是,”那回话的蓝衣道,“原主已经死在安乐乡那林子里了。”
“要吃灵石?怎么不干脆以吞金为生呢?”庞戬咋舌道,“反正是邪祟的东西,我看处理了吧。”
小螟蛉没想到他更凶残,吓得直往蓝衣身后躲。
“文昌别逗他,半偶可能因为炼制手法,智力不及普通孩童,也多少听得懂人话的。”支修将军说道,“灵智未开的小东西,正邪与它不相干。我带去潜修寺吧,看看有没有大户人家子弟愿意收养。”
“说起这个,”庞戬“想起了什么”似的,翻了翻剩下的备选弟子名单,“哎?那个奚士庸怎么没在备选名单上?”
“你说安乐乡里那个……跟你一样胆大包天的小家伙?”
“那是永宁侯世子,宫里皇贵妃的侄儿。大名奚平,按理说应该……”庞戬十分做作地“不甚在意”道,“哎呀,奇怪,可能是奚氏人丁不旺,手下人一时疏忽漏了。”
支修一笑,知道庞戬是故意的,也没拆穿,顺手在纸上写了奚平的名字,奚少爷那张扬出挑的脸就浮在了纸上。
奚平的“罪状”简直罄竹难书:某月某日,伙同某某、某某某等人,为一女伶敲闷棍殴打兵部侍郎之子;某月某日,酒醉,春香楼大放厥词,骂哭鸨母;某月某日,给某某人坐骑下泻药;某月某日在庄郡王府恃强凌弱,撵猫上树……
庞戬:“……”
这熊孩子可真是个宝藏,太解闷了。
支修笑出了声,在终选名单上将奚平的名字添了上去:“那就多加他一位。”
作者有话要说:
注:螟蛉有“义子”的意思。
第13章龙咬尾(一)
初九那天,不到四更,奚平惊醒。
梦见什么他睁眼就忘了,盯着床帐上挂的生辰玉呆了片刻,看见玉上刻的“四月初九”,就想:将离生日。
他翻了个身,困倦地闭上眼,迷迷糊糊地盘算:给点什么呢?
最近得的一串南珠成色不坏,就是尺寸大,瘦人戴着蠢笨;一块金丝珐琅的怀表,镶的孔雀是有点艳俗,不过年轻姑娘倒也不怕艳;还有个麻姑献寿的摆件,玉的质地算不上极品,雕的神女粗看却很有点将离的神韵,“献寿”既应景也吉利,不如……
忽然,奚平重睁开了眼。
他想起来了,东西送不着了。
原来这件事在他胸口不动声色地酵了好几天,此时才终于膨胀到了尺寸,梗住了他那过于宽广的心。
这是奚平有生以来第一次历经生离死别,感触未必深,但后劲绵长。
他披衣起床,填了半阙悼亡词……后半阙没憋出来。写完自己一看,不由得悲从中来,因为他的大作实在狗屁不通,跟安乐乡里那堆“牛皮癣”不分高下。
醉流华没得悄无声息,一时间,金平欢场黯淡,奚平忽然觉得那些温柔乡都好没意思。前两天狐朋狗友得了辆不用马拉的“油汽车”,喊他出去跑,他也兴致缺缺地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