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一出,李瑜差点气得心梗,愠恼道:“胡说!我是主,她是仆,她的身家性命都拴在我身上,凭什么敢厌烦我?!”
崔氏:“……”
李瑜越想越气愤,他堂堂秦王府的娇贵公子,居然被一个奴仆给厌烦甩了,简直是匪夷所思,荒唐至极!
要知道宁樱存在的目的就是拿来伺候他的,如今人跑了……转念一想,人家都跑了,他还在这儿纠结她为什么要跑,不就跟怨妇差不多吗?
这不,崔氏也觉得他过于在乎宁樱了,说道:“二郎啊,老奴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李瑜没好气道:“你说。”
崔氏:“那女郎已经跑了,不管她是因何原因跑的,可见是没把秦王府放心上的,你却还反复为她纠结辗转,不就是被她给拿捏住了吗?”
这话李瑜不爱听,驳斥道:“瞎说!我只是想弄明白而已。”
崔氏“哦”了一声,问道:“弄明白了又如何?”
李瑜愣住。
崔氏语重心长道:“弄明白了又去把她找回来继续养在身边?可是人家不屑回来了呀,你此举明明是对她上了心,还死不承认。”
李瑜被彻底噎住了。
崔氏无奈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自你得知宁樱出逃了,所有举动都在告诉人们,那人就是你的心头好,你为她辗转反侧,为她牵肠挂肚,为她不得安宁,绞尽脑汁揣摩她为何要出逃,又给她找借口理由让自己安心,种种行为不就是因为你在乎她吗?”
李瑜欲言又止,崔氏做了个打住的手势,“老奴这些日满脑子满耳朵都是宁樱,已经听得厌烦了,她对老奴来说就只是一个奴婢。”
李瑜:“……”
崔氏嫌弃地指了指他,“瞧瞧你这模样,跟被男人甩了的怨妇有何区别?”
李瑜懊恼道:“我这般好的郎君,她为何要厌我?嫌我样貌不够俊?对她不够大方?还是不够偏宠?”
崔氏憋了憋,“或许是她眼瞎?”
李瑜糟心道:“我才眼瞎,相中了这么一个玩意儿。”
他不痛快地坐到台阶上,崔氏还想说什么,他做手势道:“让我一个人静一静。”
崔氏无奈地叹了口气,只得默默地退下了。
屋内烛火跳跃,犹如李瑜起起伏伏的心绪。他是真被打击到了,从小到大顺风顺水,哪晓得踢了宁樱这块板砖。
只要一想到他这些日的自作多情,就臊得慌,以及颜琇说的那番话,哎哟喂,李瑜觉得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他是一个非常自信且自恋的男人,从未对自己产生过怀疑。
宁樱可以说是他最亲近的女郎,她太熟悉他了,熟悉到他身上长几根毛都清楚,结果那个天天吹捧他的忠实信徒说走就走。
他不禁怀疑自己,难道是他长得不够俊?还是床品太差?亦或……是她有毛病?
殊不知在他怀疑人生,自我纠结时,宁樱已经顺利抵达了江南。
这一路的顺利给她生出了豹子胆来,径直前往扬州临川落脚。
她嫌处理肤色太麻烦,索性恢复本来面貌,只不过在右边从眼窝到脸颊做了大片红色胎记,并还特地点了一颗黑痣。
素颜没有任何妆容修饰,五官寡淡,再添了那么一块胎记,穿的衣裳也粗糙,虽然瘦,但没胸没屁股,整个人没有丁点女人魅力。
宁樱很满意这副造型。
她琢磨着一路顺风顺水的,李瑜多半没追究,若是隐匿在这片繁华城市里的某个角落,他兴许是找不来的。
临川城四通八达,有数十个里坊。
原本是没打算来这儿的,还是镖局里的人说这边的风俗人情质朴有人情味,宁樱这才好奇过来看看。
这里不比京城繁华,但因处在南北交通之地,且是鱼米之乡,经贸非常达。
商业之地往往人员流动也活跃,各种天南海北的人都因各自的目的聚到一起交易。像宁樱这种不起眼的妇人并没有人会注意,也没有人会关心她是否是逃奴,从何地而来。
她就像从笼子里放飞出来的鸟儿好奇地打量这个陌生的城市,没有惧怕,只有鲜稀奇。
这一路漂泊她早已做好了打算,准备寻一处街巷经营一家小食肆试试。
在临川各个里坊穿梭的这些天,她大体了解到当地人的饮食习惯,追求清淡鲜嫩,咸口中带少许甜,口味比较平和。
不过因其地域因素,天南海北聚集的人也多,各方带来的饮食文化也有差异,相对较杂。
她花了好几天的时间走街串巷,最终选中了永来坊。
此坊居住的多数都是外来者,当地人不到一半,说话的口音有从西域来的,京畿片区的,蜀地的,甚至胡人也不少。
宁樱摇着一把蒲扇打听牙人,一婆子跟她说兴庄街头第一家住的程大娘就是专门干牙行的。
于是她寻了去,敲开程大娘的宅门。
那程大娘莫约四十多岁的年纪,是本地人,当时正跟家中的男人吵架,开门见宁樱其貌不扬,听口音像京畿那边的,非常不耐烦。
宁樱询问她手里是否有铺子来源,程大娘看她一副穷酸相,不耐道:“有铺子,就是不知娘子舍不舍得出手。”
宁樱来了兴致,问道:“可是在永来坊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