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他那蠢徒儿花个三年五载的时间去熟悉,连个肌肉记忆都不曾练成,抓药的时候还得他这个师父上阵亲自指挥。
她不过是用鼻子闻了一闻,难道就记住了?
破天荒吧她!!
老头想的没错,钱烂烂确实记住了。
那些不规则排放的药物她早就在脑中分门别类地给它们打上斗签,一药一名。
这就好像在脑中开了一个图书馆,把药都排上去,药在哪,她脑中有数!
找起来自然不费吹灰之力!
这会儿,小药童捏着瓷瓶,瞧着钱烂烂抓过药的抽屉,拼命地在想那些个抽屉上不着一字的斗签上应该标的药名。
脑力有限,他想不起来!
又弱智又矮小,他可真是个废物!
钱烂烂这个人一旦认真起来就特别帅了,她的眉眼是皱着的,面部紧绷,所以呈现出刀削状,整个人看起来就是尖锐的。
眼角是尖尖的,鼻尖也是尖尖的,嘴角也是尖尖的。
她的眼睛犀利,挑茎挑叶挑根;嗅觉敏锐,杂物腐草剔去;嘴巴更是挑剔,味道满足不了她舌尖想要的那个度就毫不留情地做掉!
步序繁琐,但她动作轻快。
老实说,她毫无经验,说真的,择药这事儿这小药童都比她经验老道。
可是,她明晰她最后想得到的是什么,那她就在过程中凑齐最终要的,这和经验什么的不矛盾。
她只当这是在雕琢一件巧夺天工的艺术品,但她不是技艺娴熟的老工匠,她只是个喜欢尝试新鲜的毛小子。
老宁儿其实打心眼里不喜欢钱烂烂这个小妾,她的口气又狂妄又自大,似是与生俱来的。
因为他是卑微顺从的一条狗,这种脾性也是与生俱来的。
讨厌,不喜欢,大概就是对异类的排斥了。
但是,老宁儿看向钱烂烂的眼神里却变相的略带欣赏,认真的人总会讨喜的。
这一丢丢的欣赏却让老宁儿愤恨,不过是个毛小子,择药的手法却越娴熟,一举一动皆是老手法。
钱烂烂很可怕。
老宁儿看的出来她刚上手时手忙脚乱,分明啥也不懂,可是这会子她却处理的井井有条。
闻,嗅,尝,极度的认真!
什么人最可怕?
啥也不懂,慢慢学聪明的人最他么可怕,她的进步是呈可见性地明显上升。
师父看到的,徒儿就不是睁眼瞎。
小药童也瞧着了,他内心极度自卑,自己明明很努力,是那种努力到感动自己的努力,却比不上一个初出茅庐的姑娘家。
苦学无果,想换个师父,他心中暗想。
教不好,师之过,换个老师找条新道路吧。
况且,这老头,师德不行,刀尖儿的制法藏着掖着就算了,他生命垂危之际还把刀尖儿这等灵丹妙药藏着掖着。
我呸!
可真是看透他了!!
这小主儿就不一样了,大大方方,毫不避讳,一点都不怕别人学了去。
虽说,主儿做事手法不赖,可她真的能低得过老师父的十年功么?
她口气真大,小药童差点就信以为真了,但仔细一想,还是雷打不动的不可能。
毕竟……时间不是闹着玩的!
老宁儿那瓶刀尖儿可是十年前就开始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