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没特别理睬他,还是那句话,人人平等的教育下久了,对王爷这种生物,王怡没有惧怕这种生理本能。
郑晔恒似乎也很喜欢王怡这种平等的心态,他很怕王怡和其他女人一样,见了他退后三尺,毕恭毕敬,那就毫无生趣。
小树杈拨开炭层,将里面的红薯一个个扒拉出来。
外表一层已经有些焦黑,但是没糊,表皮的糖浆流出来,反射着火堆里的微光,勾引人胃里咕噜噜的叫。
人类作为一种生物,对碳水天然充斥着好感。
烤红薯,这东西谁都不会吝啬对它的热爱。
“孙叔,你拿上两个用牛皮纸包着,送小少爷回营房吃吧。”
王怡怕人一多吓到莫辛,就想让莫辛回去吃顺便休息。
却没想孙叔都把红薯拿起来了,莫辛竟然小声说了句:“不必。我和你们一起吃。”
孙叔一愣,他有些意外,自家小少爷可是很少对外表达自己的想法。
王怡更是欣喜,喊了一嗓子去病,一家人都跟着从帐篷里冒出头来。
娘亲说了烤了足够多的红薯,他们都惦记着呢。
“这是什么?”
郑晔恒头一次闻到烤红薯的香味,口舌生津,看着那黑黢黢的块头,却充满了食欲。
“王爷,您忘了,这还是我们一起从义军营地里现的。您没当回事全都给了我,我现它竟然还挺好种,就留着当种子种下了。这是仅剩的几枚。”
王怡扯谎眼都不眨,郑晔恒自己都愣神,仔细回想,再想,有这回事?
没等他想明白,王怡就已经将一个滚烫的红薯剥开,放在牛皮纸上递给他。
香甜的气味钻入鼻孔。
再一回神,红薯已经被他吃完了。
“好吃!”
“这东西,真的是本王给你的?”
“对!其实是白青商会的货物,您当时没注意,我就都拿了。”
一大家子都围了过来,每个人分了一个热乎的烤红薯,因为王爷在这里倒是不敢大声说话,却每个人都吃的满嘴喷香。
“原来如此。”
郑晔恒想到那日她骑的毛驴,确实后背上鼓鼓囊囊背了一大堆,或许她真的从白青商会的货物里找到许多好东西。
至于没有给他打报告,这都是小事,王怡高兴就行。
全家十几个人都过来,确实场面变得热闹了。
莫辛和孙叔躲在了一旁,他小口小口吃着东西,面露喜色,但很快就恢复正常表情。
等大家都在吃东西,没有关注他,他反而在关注他们。
王大娘家里竟然这么多人。
每个人长的都不一样,也不会像院子里那些奴仆,各个低着头,噤声谨慎的活动,像是和园林景色融为一体一般。
这些人看起来都真鲜活。
“孙叔,我吃完了,回营地吧。”
莫辛小声说完,就擦了擦手,看了眼王怡,想跟她说一声,但走了两步就又收回了脚。
最终,他没迈出那一步,原地退回。
王怡看向他的背影,叹了口气。
不着急,总不能一下子让他把认生的感觉去了。
朝夕相处日子久了,他会像常人一样活动的。
“你想去城里住?”郑晔恒观察到王怡已经收拢了目光,就拍拍手上的红薯皮问道。
“当然。城外太危险了。”
流寇袭营的事王怡真不想生第二次。
那么多熟悉的面孔,在第二天就被一把火烧了,各个还都年轻气盛,却死在了流寇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