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妖?”
普尔愣了一下,然后语气带着惊讶继续说道。
“叔叔,你说的难道是生活在迷雾沼泽里面的那群死宅?”
“呃。。。。。确实是那帮家伙。”
说起雾妖一族,格鲁乌嘴角忍不住抽了一下。
虽然同为百族,但雾妖一族从来就没有尽过百族应有的义务。
不要说站在统一阵线了,就连平日也很少联系。
不为别的,因为那群家伙确实是一群死宅,而且宅到令人指的那种。
你可以想象一下,当你提着礼物去拜访,但人家觉得开门太麻烦了,然后让你把礼物放门口,或者带回去。。。。。。
他们不是对你有什么意见,而是懒得见。。。。。。
如果面对这种场景,你会有什么感想?
反正格鲁乌觉得自己肯定会抓狂。
当然,也不是没有另外。
比如那些天生反骨的家伙,他们就不喜欢宅,反而喜欢冒险。
不然罗迪手里的戒指怎么来的?
很明显,眼前这个年轻人运气好像不错,竟然能遇到性格比较跳脱的雾妖,而且还得到了对方的承认。
“雾妖之体”!
很不错的种族特性。
这是一个能让他们布莱恩一族都感到羡慕的能力。
除此之外,种族特性所附带的效果,其实不是最主要的,重点在于意义。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眼前这个年轻人就已经不是单纯的人类了,而是半个百族之人了。
说句实话,这个结果还是很不错的。
接下来的合作应该会比之前更加顺畅,毕竟这是一件对双方都利好的事情。
“不对呀,雾妖一族不是很少出门的吗?那罗迪这家伙身上怎么可能会有雾妖一族的信物?”
普尔还是有点懵,一时间还是搞不懂罗迪那枚戒指从哪里搞来的。
没办法,毕竟年纪摆在这,而且还是一个不喜欢学习的熊孩子,就算有资料,估计这家伙也没心思看。
“不对?哪里不对了?平时让你多看书,你就只知道玩。”
格鲁乌没好气瞪了普尔一眼,然后才继续说道,
“你知道什么叫物极必反吗?很少,但不代表没有。这就跟我们布莱恩一族一样,还不是偶尔会出一两个没用的书呆子?”
“。。。。。。。”
普尔无力反驳,果断选择闭嘴,不然肯定又得挨骂。
但不管怎么说,这叔侄俩现在算是弄明白罗迪所拥有的能力了。
普尔这家伙除了心里羡慕以外倒是没什么。
但格鲁乌就不一样了,他考虑的东西更多。
人类势力有中立,他们百族一样也有。
尤其是那些不喜欢争斗的种族。
他们才不管地盘是谁的,只要能有一小片栖息之地给他们,而且没人打扰,那就够了。
而雾妖,刚好就是其中一个中立大族。
现在有了这枚戒指,到时候提着礼物上门或许又是另外一番光景了。
不过这种事情自己说了不算,还得从长计议才行。
想到这,格鲁乌的视线再次落到罗迪身上。
刚好,罗迪也在看他,而且还是一脸笑盈盈的样子。
两人目光不经意间触碰了一下,一切尽在不言中。
。。。。。。
接着三人又随便聊了一会。
直到格鲁乌突然对普尔使了一个眼色,普尔马上会意。
他们今天来这里,可是还有其他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