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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读小说>我的诡异老公呢>四十七晚了

四十七晚了(第1页)

  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我不是正人君子,我是小女子,所以伍吟儿,对不住了!想罢,我二话不说,翻身下床,打开门冲向了客厅。结果一出来,傻眼了:凤渊人呢,怎么不见了?

  我将房子里里外外找了个遍,连洗手间都去了,就是没有现凤渊的踪影。难道,他被我的无理取闹气走了?没道理啊,他要是脸皮这么薄,心灵这么脆弱,早八百年前就卷铺盖走人了,哪里还会等到今天?

  可如果不是被我气走了,那他不声不响的离开,是去哪里了?想到之前收到的伍吟儿的短信,我心头莫名一动,凤渊现在该不会就是和伍吟儿在一起吧?

  意识到这一点,我刚刚豁然开朗的心情,一下子又跌进了低谷。就好像准备好了钓竿,准备好了鱼食,却忘了问一下河里有没有鱼。我以为只要自己有勇气正视自己的感情,有勇气迈出不确定的第一步,就可以迎来一个不一样的开始。可我却忘了,有些东西是不会永远待在原地等人的。

  那么现在,我该怎么办,出门去找凤渊吗?这个城市说小不小,说大不大,要找一个连手机都没有的老古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虽然有一瞬间的念头闪过,打电话给伍吟儿,问问她知不知道凤渊在哪里,但立马又被自己给否决了。无论她现在是不是真的和凤渊在一起,我都没有立场开口问她。

  望着窗外毒辣辣的日头,我才现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晌午。往常这个时候,我已经在厨房里张罗午饭了,而凤渊则在一旁插科打诨帮倒忙。想想那些微不足道又触手可及的日子,可能就是因为太习惯了,反而才会被自己忽略。然而,也许过了今天,这样的日子就再也不复存在了。

  我躺在沙上,眼眶胀的厉害,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会泄露自己的心情,索性用手覆在上面。透过指缝,瞥见墙角那个满的快要溢出来的垃圾桶,又情不自禁的想到每次为了逃避倒垃圾,两人都会用最古老而有效的方法--石头剪刀布。从三局两胜到五局三胜,再到七局五胜,比到最后还没有结果。就任由垃圾在垃圾桶里酸臭,直到其中一个人实在受不了而缴械投降。

  原来这个房子里,大到一个厨房,小到一个垃圾桶,都充满了我和凤渊之间的回忆。想到早上伍吟儿进门的时候说,我把房子布置的很温馨的话,撇开其中恭维的成分,现在自己想想,也觉得不无道理。温馨的本身不是这个房子有多整洁,抑或多豪华,而是关于住在这个房子里的人。

  因为和喜欢的人住在一起,因为和他住在一起,所以才会觉得这个房子温馨,所以连倒垃圾这种小事也变得异常有。连伍吟儿这样一个偶然闯入的旁观者,都比我看得通透,而作为当事者的本人,我却是个不折不扣的二百五外加脑子进水,居然到了今天才明白过来这么浅显易懂又唾手可得的幸福。

  这一刻不得不承认,一直以来自己对待感情有多自卑。没有姣好的容貌,没有优渥的家庭条件,不被人喜欢,处处受排挤,连一场苦苦坚持五年的暗恋都以如此惨淡的结局收场。整个二十一年的人生,几乎完全可以用“一无是处”贯穿始终。而就是这样一个一无是处的我,在遇到如此强大,神秘,而又光芒夺目的凤渊时,怎么可能有信心直视他?

  原本,还抱有小小的侥幸,觉得只要平平淡淡的在一起生活,好像也没有再多可以奢求的了。但是这一切的平衡,在伍吟儿出现的那一刻开始,就被猝不及防的打破了。

  仿佛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一般,假如我是教科书里的反面教材,那么伍吟儿就是天生为了当正面教材而存在的。精致到无可挑剔的容颜,活泼开朗的性格,巧言善道的交际能力,无论走到哪里都备受瞩目的她,和凤渊站在一起,光是从视觉上来说,就是天生一对的金童玉女。

  可是,漂亮的人有追求爱情的权力,难道丑的人就活该做一辈子单身狗么?所以,这一次,无论如何,也不能就这么放弃!

  哪怕没有希望,我也要最后努力一次!

  就算是给自己一个不后悔的理由也好,我一定要当面告诉凤渊,我喜欢他!没错,我就是喜欢上他了!我决定要给他生猴子,不,是生孩子,怎么样!

  即便被嘲笑也好,被拒绝也好,被像林晓洸那样羞辱到无地自容也好,起码到时候回想起来,我可以安慰自己已经尽力了,没什么好遗憾的了。

  当然,表白的最终目的不是奔着失败去的,想一万个再美丽的结局也比不过现实中跨出的第一步。于是,我推开门跑了出去--我要去找凤渊,赶在他和伍吟儿在一起之前,告诉他,我想和他过一辈子!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光是站在伍吟儿家门前,我就踟蹰了半天。好不容易鼓足勇气敲响了房门,结果闹了半天,伍吟儿不在家。这不是一个好兆头,她脚受了伤,又才刚搬到这里来,人生地不熟的,能去哪里?而且碰巧凤渊也在这个时候出门了,我实在无法说服自己,说这只是巧合。

  我心急火燎的冲出小区,来到大街上,将平时和凤渊经常一起去的那些地方都找了个遍。什么菜场啊,市啊,公园啊,全都找了,依旧没有他的身影。无奈之下,死马当活马医,我给老板娘打了个电话,问凤渊是不是跟她联系过。当然,用脚趾头想,我也知道不可能,这货没手机,不会无缘无故和老板娘联系。可是,除了老板娘,我们两个人之间,好像还真的没有其他互相熟悉的人了。果不出所料,老板娘她不知道。

  正当我在烈日底下,像个没头苍蝇一样乱窜的时候,远远看到马路对面走过来两个人。一个身形修长,眸如星光,朱砂晕染过的薄唇勾着动人心魄的弧度;一个身材娇小,如雪的肌肤,像月牙儿一样的双眼中充满了雀跃的欢喜。这两个不是别人,正是伍吟儿和凤渊。他们挨得很近,样子看起来十分亲密,一路有说有笑的过来,都没有注意到我。

  叶小鱼,还是晚了一步吗?呵呵,活该!该果断的时候不果断,该勇敢的时候不勇敢,不说你活该说什么?

  “小鱼,你怎么也在这里?”还是伍吟儿先看到的我。

  她说“也”,是不是表示,我这个时候不该出现在这里?我的目光不由自主的瞟向凤渊那里,他垂着眼睑,双手随意的放在两侧,烈日下整个人都在闪闪光,好似一株挺拔的白杨树。

  这么快,就对我视而不见了吗?伍吟儿应该已经对他表白了吧,他们应该已经在一起了吧?是啊,一个天仙下凡,一个钟无艳转世,只要长眼睛的都知道该怎么选择。

  我扯了扯嘴角,没成功,最终放弃了:“哦,早上忘记买菜了,正打算去市买一点。”顿了一下,还是没忍住,问道:“那你们两个呢,大热天的干嘛去了?”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这酸溜溜千年老陈醋的味道,是闹怎样?

  赶紧改口:“我是说,你脚还没好,应该好好在家休息。”

  “没事,这不是有凤渊在嘛,不用担心。”伍吟儿侧了一下头,看向凤渊的眼神跟抹了蜜似的。

  这么快,连哥哥都不叫了,表白看起来应该很成功。攥了攥手,明晃晃的太阳让我有些头晕脑胀,整个人跟站在船上一样,摇摇荡荡的靠不到岸。

  “嗯,有我……哥在,他会照顾好你的。”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也不敢再多看凤渊一眼,匆匆转过身,“你们先回家,我去市买菜。”

  说完,也不等他们反应,转身就走。

  “小鱼,小鱼!”伍吟儿在身后喊。

  我强忍着眼泪,回过身问:“还有什么事?”

  “你走错方向了,市在那边。”伍吟儿好心的提醒。自始至终,凤渊都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我在他面前,就像空气。不对,就是空气。

  “哦,我方向感不好,记错了。”这样一来,我被迫不得不朝他们走去,眼看着距离自己越来越近的人,我竭力掩饰着自己,“那个,吟儿,等会来我家吃饭。”

  “不用了,等会我和凤渊去外面吃,你一个人不用买太多的菜。”

  是啊,既然在一起了,理所应当的要开始过二人世界了。我感觉脸上有温热的液体淌下来,不是泪水,是被太阳烤出来的汗水。这一刻,我无比希望,眼眶里的泪水,也能被太阳烤干,蒸,千万不要流下来。因为那样,实在是,太没面子了。

  “哦,行,那你们吃的开心点。”我不敢抬头,垂着眼睛看着脚尖,下意识的回答。

  终于,和凤渊擦肩而过。他身上冰凉的气息,被风吹着,一丝丝的往我鼻子里钻。我猛力的吸了口气,笑了:叶小鱼,不是你的,终究不是你的。要怪也只能怪自己明白的太晚,没什么好说的……

  咧着嘴角,指甲嵌进手掌心,在走过两个拐角后,已经完全看不见他们了。我双腿一软,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终于靠着墙蹲到了地上。

  也不顾人来人往的,捂着脸抽泣起来:“为什么,为什么不等等我,你这个混蛋……我都还没来得及告诉你,你怎么可以……”

  “坏东西,你要告诉我什么?”冷不丁,耳边飘来一个熟悉的,戏谑的,充满无尽调侃的声音,“为什么,要我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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