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小姐的奴婢,你们不能报官。
莫掌柜是自己杀死了自己。
不是我,不是我!”
眼看疯疯癫癫的崔姑姑,扑向护卫。
护卫一脚踢到崔姑姑的小腿,只听一声响脆的骨头碎裂。
痛的崔姑姑趴在地上,直哼哼。
“呵,这么多双眼睛,亲眼看到你杀人。
你还诡辩。”
莫掌柜三大嗜好。
一是,女色。
外人不知,阅书局里人人皆知,凡是三两分姿色的女子,都逃不过他的魔爪。
二是,酒酿。
他在对账时,在行男女情事前,都会喝酒。
三是,收藏匕。
崔姑姑正是从橱柜里拿到了凶器。
也就是说,崔姑姑用莫掌柜的珍藏,杀死了他。
崔姑姑是杀人凶手。
莫掌柜就是杀死自己的“帮凶”。
恐怕,他做梦都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被曾按到身下蹂躏的女子杀死。
用的凶器,竟是他的珍藏品。
不知,他有没有后悔不该生出收藏匕的嗜好。
崔姑姑痛的死去活来。
“不。
不是我的错。
我也不知道怎么了。”
崔姑姑脸上的表情,因为疼痛已扭曲。
她微微低下头,无人觉她嘴角的笑意。
“呵,成功了呢。
真好!
心儿是无辜的,心儿保住了。”
崔姑姑的心里话,唯有她说给自己听。
自说自话。
崔姑姑说道:
“大小姐让我来取书,我推门进来时,莫掌柜眼睛赤红,叫我‘小妖精’。
他突然了疯一样扑向我,撕扯我的衣裙。
我吓坏了。
我也不知怎么回事,就抓起桌案上的一个东西,想要。。。想要。。。
我没想杀他。
我也不敢杀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