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抚的拍了拍楼蕴年的胳膊,阮眠从椅子上拿起吉他就跟着乐队一起走上了舞台。
楼蕴年看了明显覆盖着一层薄薄尘土的椅子,还是选择在远处站着等待。
一旁的那些粉丝不禁面面相觑,都说不出话来。
这个级大帅哥竟然是那女人的男朋友?
怪不得她说比肖凌帅一百倍,这个姿色,帅一百倍有些夸张,但帅个两三倍,是绰绰有余了。
肖凌虽然也帅,却明显还是少年的帅气,再加上染着蓝,性格又桀骜不驯,整个人从头到脚都透露出几分非主流的味道。
不喜欢他这个类型的,别说帅了,说不定还会一脸嫌弃的评价一句:1o。
但这个男人却帅的成熟,帅的高端,帅的老少皆宜,帅的任何人都无话可说,心服口服!
没别的,就一个字:完美!
那女人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啊,居然能找到这么一个大帅哥当男朋友。
要知道这年头,美女满大街都是,帅哥却比钻石都珍贵,稀罕啊。
粉丝们目光不由自主的始终往楼蕴年的身上瞟,完全忘记了今天他们是来给肖凌应援的。
直到舞台上传来了音乐声。
其实彩虹乐队,除了主唱肖凌之外,阿肆、小夫他们的水平都很一般,演奏乐器的时候常常会走音有卡顿。
但好在肖凌实力突出,一手吉他玩的炉火纯青,再加上极富有穿透力的低音炮嗓子,嘶吼起来的时候,摇滚范儿十足!
说这个乐队全靠肖凌一个人撑都没有问题。
所以当很普通的前奏过去,肖凌开嗓之后,粉丝们立即激动的跳了起来。
“肖凌,肖凌!”
楼蕴年再帅,也改变不了她们对肖凌的爱!
但当肖凌的部分唱完,阮眠在心里打着拍子,对准麦克风,忽然开嗓的时候,整个现场忽然一片安静。
就连那些正在搬运东西的工作人员都忍不住抬头看向了舞台。
“寂寞围绕着星辰,无所顾忌,在月光中消失,多希望闭上眼睛,这就是世界末日……”
阮眠说话的声音是很柔软的,而且带一点少女清脆的特质,十分可爱。
这是从小受到说话要轻声细语的良好家教的结果。
但她唱歌的时候,声音又完全是另外的状态,敏感而冷艳,明明用的是通俗流行的唱法,却又带一点美声的流畅的特质,给人一种意境深远的空旷的感觉。
可以说,足以媲美顶级专业歌手。
“天,真好听。”
即便是那些对她颇有微词的肖凌的粉丝,在听了她的歌声之后,也瞬间明白了为何肖凌这么挑剔这么傲慢的人,会找她来伴唱了。
一泛泛的大众化的带有摇滚元素的原创歌曲,经过阮眠的演绎,瞬间变成了完成度非常高,甚至足以行唱片的优质音乐。
好不容易坐着出租车赶到体育场,找到比赛场地的韩琳琳,一进来就听到了阮眠的歌声,整个人直接愣在了原地。
原来,她唱歌这么好听的吗?
整个现场所有人都沉浸在了阮眠的歌声中,只有楼蕴年神色放松,习以为常。
小时候,在他正式学习绘画之前,阮眠的专业一直都是声乐。
她小时候的歌声,就已经是天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