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努力的结果也许会潜伏很久,才以某种人们想象不到的姿态忽然冒出来,起到人们想象不到的作用。
只不过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太聪明,太懂得趋利避害、又太溺爱自己而已。
当叶子璐松了口气,终于有闲暇跳出她眼下柴米油盐、担心今天忧虑明天的小圈子时,站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来看这件事的时候,她现,这一切都是她应得的。如果下一次再遇到同样的困境,叶子璐觉得自己可能会比这次淡定得多。起起落落的次数多了,就不会很大惊小怪。
年轻的人有惊慌失措、迷茫忧虑的权力,因为时间和阅历注定会治愈这一切。
也许等他们老了,就会知道,人这一辈子,要是没有三起三落,那多半就是夭折,不算到头。
她也许没有那么的聪明,成不了霍金爱因斯坦,也许没有什么经天纬地的才华,当不成某个社会上的重要人物,也许没有那么大的魄力,敢顶着经济危机的逆流创业,甚至她无法出类拔萃地变成一个有钱人,说不定终其一生,她都只是个都市小白领,拿着一份略高于城市平均水准的、但相对有安全感又舒适的薪水。
可她已经学会了最重要的事——如何在平凡里优秀,以及如何在优秀里回归平凡。
时至今日,叶子璐终于明白她第一次失业的时候,尚还在世的父亲关于她“沉下心”与“自甘堕落”之间区别的疑问的回答。
“耐得住寂寞”和“消磨志气的认命”有什么区别?
“努力做好点滴”和“每日为琐碎无事忙”有什么区别?
答案就是看一个人把自己当成什么——如果把自己当成肥皂,就会在水的蹉跎里变少乃至消失,如果把自己当成神铁,就则会在风霜的磨砺中变成利刃。
颜珂骤逢喜讯,吃了一惊,同时,与这消息一样让他吃惊的,还有叶子璐淡定的态度,曾经,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她都要好生上蹿下跳一番,没想到现在也与了几分泰山崩于前而神不动的姿态了。
他直起腰,意味不明地打量了她好半晌:“越级?”
叶子璐得意洋洋地背着手,站在他面前:“以后请叫我叶经理,嗯,叶总也行。”
颜珂刚要说话,叶子璐一抬手打断他:“不,等等,你先别开口。”
颜珂瞠目结舌地问:“为什么?”
叶子璐哼了一声:“你只要张嘴,必然没好话,今天先别扫兴,让再我高兴一会。”
颜珂笑起来:“我那是在逆境中鞭策你,在顺境中提醒你,忠言逆耳。”
叶子璐不理他,完美地保持住了自己趾高气扬的仪态,做出标准的小人得志状,转身去拉车门。
颜珂突然在她身后叫了一声:“哎。”
叶子璐回头:“干嘛?”
然后一只大熊凭空冒了出来,不由分说地被人塞进了她怀里,那大家伙足有一米二三,身材粗壮,叶子璐抱着它双臂不能合拢,视线被完全遮挡住了。
叶子璐又惊又喜,一嗓子叫唤出来:“啊!熊珂他哥!”
颜珂抬手抓烂了她的头:“滚。”
他耳根红,因为感觉这份礼物送得很蠢。
叶子璐却脚步轻快地追着他上了车,抱着大熊坐在了后座上:“下礼拜王小花结婚你去吗?”
颜珂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懒洋洋地说:“我可不去。”
叶子璐:“干嘛不去?你还在她包里待过呢。”
“我又不认识她,”颜珂敷衍地说,而后,他颇为意味深长地补充了一句,“跟你去么……我又没名分。”
叶子璐呆了呆,终于现自己好像得开始思考另一件事了,那件事和颜珂也有关系——简称,终身大事。
且不论她的终身大事该指往何方,反正王劳拉的大事日子是接近了。
叶子璐被邀请作为伴娘团的一员,一大早赶去娘家里帮她打扮准备,等郎来接。
王劳拉的头被高高地挽起,露出优美修长的脖子,她穿着婚纱,对着镜子戴项链的模样,让叶子璐忽然觉得,王劳拉就像是一个长出了洁白羽毛的天鹅,所有嘲笑过她是丑小鸭的家禽们,都会在这样的她面前瑟瑟抖。
这一回,叶子璐险些已经快要认不出王劳拉了,她这大美人室友原来就一直热爱打扮自己,先天上来看,也确实是个美妞儿,可是以前,叶子璐总觉得王劳拉的那种“打扮”里面一直有种很乡土的气息,同样的衣服,穿在王劳拉身上,与穿在胡芊身上就是不一样。
人家一直说“人靠衣装”,打扮到了,自然气质就出来了,但直到见到此时的王劳拉,叶子璐才知道,那传说中虚无缥缈的“气质”,是真真正正地存在的,并不依托于长相和衣装。
谁知道在此之前,这个又美又强大的精英翻译,只是个连什么叫护照什么叫签证都不知道、无望的暗恋高帅富、又焦虑又歇斯底里的柴禾妞呢?叶子璐本想和她八卦一下郎的情况的,可是到了这份上,她忽然不想问了。
这样的王劳拉值得全世界最好的宠爱,无论最后她选择了谁,那位男士肯定都是在重围中杀出来,并为她所欣赏喜欢的。
叶子璐忙忙叨叨地帮着王劳拉搭理婚礼上的琐事,直到婚礼正式开始,她才歇过一口气来,看着台上的司仪接过话筒,主持这一场传统又现代的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