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瞬间程小天以为居彬会就这样一拳打爆自己的头。
大部分的时候,居彬都是温文尔雅、斯文有礼的。没有什么能够让他着急烦躁,居彬就是居彬,永远优雅得体,轻轻松松就能处理好每一件事情。
这样愤怒得失控的状况,从来没有出现过。
感觉到拳风在脸前呼啸而来的那一刻,程小天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啪。
拳头打在墙壁上,堪堪就在离程小天左耳一寸不到的地方。
沉闷的撞击声在程小天耳蜗里回响,嗡嗡的,伴有骨骼碎裂的声音。一瞬间程小天以往自己失聪了。
居彬收回手,神情阴郁,血肉模糊的右手垂在身侧,仿佛一具奄奄一息没了声响的倒挂着的尸体,浓稠的鲜血一滴一滴地滴在米白色的地瓷砖上,仿佛顷刻盛开的大碗红莲。
随后一言不地向门口走去。
程小天想问他要去哪里,恐惧让他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
就这么看着居彬带着满手的鲜血离开了屋子。
——咔哒。
居彬走了。
程小天靠在墙壁上,软软地滑坐在地上。
第8章
天色渐暗,从窗户透进房间的光芒越来越微弱,最终消失成一片茫茫夜色。
程小天坐在角落里,想站起来,却现无论如何站不起来,稍一用力就一阵头晕,心里猜想大概是因为这几天饮食不规律、今天又一整天没有吃饭引起了低血糖。
贪吃,不知节制,干瘪瘦小,又蠢又笨。
想也知道,有脑子的人,都不会喜欢自己这种人吧。
在很小很小的时候,程父程母面对自己在同龄人中的糟糕表现,似乎是着急过的。
明明父母都是同龄人中的极为优秀的佼佼者,不然也不会在三十多岁的时候毅然辞了公职转而经商,并成功积下家业。程小天出生之后,也是被夸过天庭饱满、双眼炯炯有神,一看将来就是人中龙凤的。
然而等到了学前班的时候,打击却接踵而至。无论是算数、背诗还是英语,程小天都远远落后了同龄人一大截,甚至连拼乐高积木都要花上同龄人双倍的时间。
如果那时程父程母还能勉强找理由说程小天只是开智晚,等到了小学的时候,成沓的不及格的鲜红试卷让一向心态平和的程母也不由地着急了。
再后来,程小天似乎在三年级那年生了一场重病,那段时间的记忆完全是混乱无章的,以致于他只能勉强记得一些模糊的光影,连自己为什么生病都忘了。
只知道等自己终于大病初愈后,父母似乎是死了心,再也没有催促过他什么。甚至初三临近毕业考试的时候,程小天想要奋图强熬夜刷题,都被程母拼命拦下了,抹着眼泪说你健康快乐就好,别的我们什么都不图。
程小天不知道,背负了全部的期望和完全被放弃了希望,到底哪个更糟一些。
十八岁的时候第一眼看见居彬,就跟着了魔一样,从头丝到脚都喜欢得心尖颤抖。望着那人,觉得周遭的一切都灰暗了,全天下就只剩下一个居彬闪闪光,
也知道居彬对自己的第一印象大概很不好,甚至可能是厌恶。但是那时还小,莽莽撞撞的,撞了南墙也决不回头,死乞白赖地天天送人家东西,往人家跟前凑。他们当时少的可怜的交流,完全是他用从未有过的热情和毅力单方面挣取来的。虽然卑微,但是心里觉得值得,每天喜滋滋美得冒泡,哪里会觉得丢脸。
其实心里是知道的。有时半夜的时候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想着会不会有一天被那个人厌倦了,远远地丢开,哭得枕头湿了一大片。
隔天起来,听见那人温和的一声“早安”,却又都忘了。高高兴兴地跑过去,仿佛什么都没生过。
被讨厌大概是迟早的。他知道一个词叫“七年之痒”,大概是说再怎么互相喜欢的人,到了第七个年头也会互相厌倦。他和居彬才认识三年,可他这样愚笨的人,一般人恐怕一天都忍受不了。
现在那人真的走了,大概真的已经讨厌他到连看都不想看一眼的地步。
心里有一些声音在拼命呐喊着,程小天张了张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心被恐惧吞噬了,神经紧绷,渐渐连喘息都觉得困难,空凉的腹部激烈地绞痛起来。
随着夜幕降临,脑袋也越来越昏沉。
晕过去的前一刻,程小天无意识地抿了一下嘴唇,尝到了什么东西,咸咸涩涩。
咽下去的时候,却是大片弥漫的令人绝望的苦涩。
居彬开着黑色宾利,一路飙车,一直开到公司楼下才逐渐冷静下来。
右手依旧在流血,浓稠的液体如同珠串般粘连着滴落在昂贵的皮质座椅上。手指关节已经麻木得没了感觉,半垂着仿佛一堆没了生命的森森白骨。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开车到了公司。除了公司和家他好像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几年前他原本攒下了几套房产,后来抵押了出去。生活虽然不至于捉襟见肘,但确实不如以前放松自由了,而且还多了一个负担。
他不止一次怀疑过三年前自己是不是脑筋抽了,为什么会把程小天接回来,还主动去找程父谈判。谈判条件也完全是把自己送上门去让人宰割,赔本生意都形容不了的大宰特宰。这些原本根本不可能在他身上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