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今天真的穿着这身衣服陪着宋知斐去看花,难保不会有她移情别恋小王爷的流言生出,那样对她有百害而无一利。
“哎呦!”
叶蓁蓁突然抱住脑袋,弄乱了费劲编好的发髻,痛苦地开口,“我的头好痛啊!怎么一擦上这些胭脂水粉就觉得脑瓜仁痛得要死!”
王彩凤皱眉,“怎么会这样?蓁蓁,你可能不习惯用胭脂水粉,习惯就好了。”
叶蓁蓁又怪叫了几声,“不行,快给我清水来!我觉得自己要不能呼吸了!对不起婶婶,我实在太难受了,估计是无法陪小王爷赏花了,还是让白玉妹妹去吧!”
王彩凤自然不会让亲闺女陪那个闲王而毁了名声,立刻应了叶蓁蓁的请求,招呼丫鬟婆子们赶紧弄来清水洗去了胭脂水粉。
“蓁蓁,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了?”
叶蓁蓁眨眨眼睛,娇弱地开口,“我头晕的状况好了很多,但是这衣服里三成外三层地穿得我有些难受,婶婶我可不可以换回自己的衣服!”
“当然可以!”
换回了之前灰头土脸的样子之后,叶蓁蓁重新活过来一样,眼角眉梢带着充沛的活力,“谢谢婶婶,这样之后我觉得舒服多了!”
“嗯,那就好。”
王彩凤心中不禁讥讽,这叶蓁蓁说到底还是贱命,给她好的衣服都没有那个福分穿,“我已经帮你请了下午的假,记得一定要好好招待小王爷。这个钱袋你拿着,如果小王爷看上什么,一定不要吝啬,只管买。”
叶蓁蓁颠了颠钱袋的重量,这王彩凤倒是出手阔绰,给她做一件衣服都哭没钱的人竟然拿出这么银子给她。
想到这,唇角浮现出笑意,“我知道了婶婶,我一定会好好招待王爷的。”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九月初是芙蓉花开得最盛的时节,有如少女亭亭玉立,有如高洁之士出淤泥而不染。
许多外乡人也会特意在九月初的时候来芙蓉镇赏花,所以街上的人摩肩接踵,好不拥挤。
此时芙蓉河畔人山人海,变戏法的,买东西的,应有尽有。
其中不乏一些青年的公子小姐在此地欣赏美景,芙蓉镇的民风开放,男女交往只要得体并不会惹人说闲话,而且主张男女自由交往。
听说当初主张这个想法的就是叶蓁蓁的亲娘,白锦。
说起叶蓁蓁的娘,那可是芙蓉镇倡导男女平权的第一人。
即便是这样离经叛道,白锦也还是不少公子求娶的热门人选,毕竟白锦长了一张如花的脸,琴棋书画更是十分了得。
至于叶蓁蓁的爹叶良景,年轻的时候稳坐第一公子的宝座,为人温润儒雅,是白锦倒追的他,二人姻缘成为了芙蓉镇一段佳话。
知道叶良景和白锦的人常说,怎么这么精金良玉的二人生出了叶蓁蓁这个废柴怪胎。
叶蓁蓁不知自己的爹娘是不是真的配得上这么高的声望,但是在她看来这对不正经的爹娘自从生下她之后就不知影踪了,绝对不算是称职的爹娘。
他们不会知道,小时候的她看着有爹娘在身边的叶白玉是怎样的羡慕,她在学堂被人欺负后回到房间,除了自己还是自己,根本没有人会在意她的伤口会不会落疤、发炎。
“你怎么了?”宋知斐左手拿着凉粉,右手攥着糖人,怀里还放着一堆小玩具。
叶蓁蓁扬起笑脸,“没什么,就是在想殿下您还喜欢吃什么。”
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想起来也是徒添不甘,做人要向前看,她得好好伺候眼前这个闲王。
宋知斐摊开双手感受着微风,“这里的荷花果然好看,等父皇赐我封号之后我就在这里建一个别院,才不在乌烟瘴气耳朵京城继续呆着。”
叶蓁蓁想起来,宋知斐的母妃在生他的时候就难产过世。
而他一直被养在皇后身边,教养成这副纨绔样子多半也是皇后一手促成的,一个没有母妃又不得皇上赏识的皇子,说起来也是可怜。
“要是父皇不让,我就将芙蓉镇的芙蓉花统统拔走,移到的王府去,一根不留!那芙蓉镇也不用叫芙蓉镇了,就叫秃镇吧!”
说完,他还手叉着腰,仰天大笑起来。
叶蓁蓁收起了同情的想法,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二人继续往前走着,市集上人声鼎沸,好不热闹,一边变脸一边喷火的戏法让宋知斐很是喜欢,扑簌簌就将手里的银子打赏给那人。
叶蓁蓁看着那铜盘子上面闪闪发亮的银锭,不禁咽了咽口水,心中开始盘算着她要不要也去学一门戏法手艺。
毕竟,这年头技多不压身。
宋知斐扫了一眼盯着银子发愣的叶蓁蓁,眼底浮现出浅浅的笑意,他从小到大见过不少女子,却没有见过叶蓁蓁这样聪明中透着傻气的。
不过这抹笑意很快隐藏起来,表面又恢复了吊儿郎当的纨绔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