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垂听训,心服口服。
月色下,面容娟丽的女子脸色微微白,却是一片凝重。
龙风行见状,即将脱口而出的训诫忽然留在了舌尖,摆摆手只道:“罢了,我知你这几年心思也不在练武上,如今既然要去北山大营,也别砸了自己的招牌!”
月亮不知何时躲到了乌云后面,夜晚的空气潮湿,仿佛呼进呼出的都是水汽,弄得人心胸沉闷。这天晚上,龙四海离开武英王府的时候,不由有些失魂落魄。
人家叫她镇国公主,叫了六年,恍惚之间她好像自以为自己真的还是战场上那个所向披靡的大将军。六年时间如白驹过隙,人人都在前进的路途上行走着,她却丢掉了自己看家立命的本事。
刚才龙风行那一击,无异于一个响亮的巴掌将她猛然打醒。
什么大将军,什么镇国公主,都是虚的。
叔父说得没错,武将,以武立身。无论皇庭如何变动,那一身武艺才是她的底气,她的立身之法,怎可轻易丢掉?
简直糊涂。
一阵夜风吹过,花园里的梧桐树出哗哗声响。
望着龙四海沉重的背影离开,龙风行的脸色渐渐沉了下去。
六年前的事情,毁掉的不仅是他,还有这个意气风的小姑娘。
他不由心中怒火喷——
他也好,阿容也好,他们兢兢业业,不求回报地为皇庭,为蜀皇卖命,可是最后得到的却是什么?
是夺权,是警告,是战战兢兢地做人,浑浑噩噩度日。
这又是哪里的公道?
风声萧萧,大地漆黑一片,原本清亮的花园变得莫名有些阴沉。
“王爷,”王府管家快步走到他的面前,“隆昌宫那位送来了东西,说是谢礼。”
龙风行哂笑一声:“没用的东西,在蜀皇身边伺候了小二十年,竟然还争不过十来岁的小姑娘。”
叶鸢传信来的时候,他本不欲理会,怎料那悦贵人的亲爹竟是沈岩,这倒是巧了。
手下人不过稍加打探,就现悦贵人有个青梅竹马;他略施计谋,那男人就像是见了火的蛾子一样飞进了宫,宁愿当个阉人,也要和那悦贵人长相厮守。
这下好了,和心上人做对鬼鸳鸯,也算是遂了心愿。
而他,也算是一箭双雕……既帮了叶鸢,也除了沈岩。
没办法,谁让陛下快要盯上他了呢?
龙风行冷笑一声,神色阴鸷,与刚才龙四海面前的清朗叔父判若两人。
“那这东西?”管家有些小心翼翼。
夜风吹拂起散落的丝在空中打着旋,遮住了他目中冷色:“拿去扔了。”
第十六章春花秋月,夏风冬雪……
北山大营位于通京以北约莫十里的地方,在北山山脚下一片平坦阔地上,与一山之隔的天机卫一起,担负着看护通京的职责。
从通京北门出,快马不过一个时辰的路途,这条路龙四海曾走过无数遍,如今再次看到那张鲜红的军旗在迎风飘扬,不由有些激动。
正值夕阳西下,血色残阳与赤红色的军旗遥相呼应,刺眼又张扬。
“殿下!”
不远处,重兵看守的大营入口,一个模糊的人影朝她挥了挥手,走近了些才看见是个身材高挑匀称的男子,墨束冠,身着一身银色轻甲,在夕阳下折射出泛着金色的光。
“阿风!”龙四海笑着跑了过去,“好久不见!”
弯弯的眼睫透露出景随风此刻的好心情,他上前两步将人拥进怀里,低声道:“好久不见。”
夕阳西斜,一男一女在金色的阳光下相拥微笑,仿佛一纸工画卷,看得藏在不远处的男人红了眼角。
两人又寒暄了一阵,景随风看了看天色,笑着招呼道:“还没吃晚饭吧?咱们老规矩,去镇上?”
龙四海从善如流,与他一道朝不远处的善景镇走去……
善景镇是座小城,人口不到千人,却是距离北山大营最近的城镇,平时士兵们若是要采买什么临时物资,又或在沐休时下个馆子,通常都会来到这里。
也正因为此,小镇虽然人口不多,却格外繁华热闹。
镇里有家叫“招财”的小酒馆,很多年前,是龙四海,景随风和常修三人的常聚之地。十几年光阴如过眼云烟,这家“招财”却一如当年,招牌,桌椅,甚至连那白起毛的黑木筷子都和当时一模一样。
唯一变化的,是酒馆的老板娘,彼时还是十几岁的姑娘,如今已经成亲,有了个五岁的小女儿,在酒馆外玩儿着过家家。
夕阳还未完全落下,天边的明月却已经升起,泛红的天幕日月相辉,云彩也似乎慢下了脚步,优哉游哉地飘在空中。
酒馆外的空地上架了几张桌椅,龙四海和景随风随意坐下。
“老板娘,来二两酿!”景随风招呼着。
不多时,头戴银钗的妇人从店里含笑走了出来,瞧见一旁的龙四海,眼睛一亮:“稀客呀!好久不见!”
“真是好久!”龙四海冲她一笑,转头看了一眼不远处一心一意玩着布娃娃的小姑娘,“老板娘近来可好?生意可还兴隆?”
“有贵人惦记着,自然是好的,”老板娘五官高挺,笑容张扬泼辣,朝着景随风的方向抬了抬下巴,“都统隔三差五就来关照生意,咱们也沾了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