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甲壳上涂着一层裸粉色的丹蔻,是用玫瑰砸碎了的汁,再混合了香津,涂抹上去。
好看是好看。
再如何好看,他总想到那双手上,原本的牙印和红痕,那些,似乎更顺他的眼一些。
想归想,少年面上没有显露分毫。
再见她漂亮的唇一张一合,喋喋不休说着话,怜煜的耳垂麻了一下。
“说话呀阿煜,你怎么想的?”
楚凝话未落下没有多久,怜煜惯常道,“我听阿姐的吩咐。”
明显是不过脑的答话,楚凝被他气笑,轻轻拿起团扇拍在他的头顶。
“这才多久,便学会随口敷衍人了。”
打归打,一点都不疼,怜煜眼微眯起来,鼻端闻到她袖口的香。
目光正对她的襦裙系带最高处。
拱。
“入书院的事情,阿姐要你自己想,可不能再替你拿主意,你不许偷闲,跟我蒙混过去。”
末了,楚凝思忖片刻,看着少年不同于的沉默。
她忽静一息,又补了一句上去。
“若是两者都不想,也尽可和阿姐说,学这些,不是盼你功成有名,只愿你闲来无事解解闷,不要总是自己一个人。”
一个人?
怜煜蓦然抬头,他纠正,“不是一个人,还有阿姐在。”
跟楚凝身边有些时日,微微习惯了,如今乍然听一个人。
叫人慌措起来,她是不是。。。。。
要他走?
少年的眸子清澈透亮,就这样看着她,孤怜而俊美,楚凝惊愣时,缓下来心头一暖,又顺一把少年的俊脸。
怜煜垂眸,在她的言行举止中当中探得,他得去。
!?!
近些时日,阿煜已经相信楚凝的确盼着好,跟他说的这些,他都明白过,低头片刻。
“不入书院,在府上吧。”
刚刚虽然在分心,他能够探得几分,楚凝还是更希望他在府上。
所以,她期许他留在府上,是舍不得他。
对吗?
作者有话说:
之前:我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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