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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李明宛不知道的事,打到野猪肉是真的,但却不是朋友送的,而是部队里的福利,江平之也就分到了那么一小条,自己下厨做了红烧肉,还去买了排骨,炖了很久才装起来。这些都是因为今天要来看李明宛,所以特意做了带上的。

他平时在部队有训练,也不能跑到村子里帮李明宛把事情都干了,更不能让她直接适应这里的水土,只好想办法给她补营养。江平之是看着李明宛在胡若弗的照顾下,从瘦骨嶙峋的小可怜一点一点的变圆润,最后长成今天这样亭亭玉立的娇俏模样。李伯伯李伯母放心他,所以将李明宛交给他照顾,总不能把她重新照顾成原先消瘦可怜的样子。

不知道是因为东西太好吃,还是下乡这段时间吃的好东西太少了,又或许是饿了一整个下午,总之李明宛难得吃的那么快,而且把这么大的份量都吃完。

吃完饭,江平之不知从哪弄来的西瓜,甚至还妥帖的切好放在盒子里,让李明宛用叉子直接插着吃。

李明宛是真的震惊了,但她下乡除了水果罐头,真的没吃过什么新鲜水果。水果罐头还是胡若弗千辛万苦给她寄过来的。

可她也不是吃独食的人,小心问道:“这也是朋友送的?”

“嗯。”江平之坦然点头,“战友送的。”

他指着后备箱,“你放心吃,我那还有很多,车里也有两个,等会儿你吃完带回知青点,可以分给其他知青一起吃。”

看他神色坦然,不像是假的,李明宛才放心吃起来。这次江平之真的没有骗李明宛,他从前的一个战友来看他,带了两麻袋西瓜,江平之挑了两个留给李明宛,其他的送去了食堂。

能被战友千里迢迢送来的西瓜,不得不说,确实好吃,西瓜清脆多汁,也不用像以后一样,担心太甜了是不是打了甜蜜素。总之,李明宛吃的很快乐。

好不容易吃完了,天色渐黑,她也该回去。

江平之没有把车开进村子里,他提着西瓜,陪李明宛慢慢走回村子。

这么大个的西瓜,换成常人哪怕是一个,提上这么久,恐怕都要觉得累,但是江平之提着两个,也仍旧面无异色,仿佛是喝口水一样轻松简单。

李明宛自然也注意到了,她在心里浅浅感叹了一下江平之的身体素质,再想想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只能说幸好不是在现代,否则她得担心自己三十岁的时候,会不会因为喝多了饮料痛风,提两个十几二十斤的西瓜,简直是痴人说梦话了。

就算是现在,她的身体也很差。

以前小时候想不开,总觉得这是书里的世界,加上创伤后遗症,让她很不想和人交流,更不想像小朋友一样出去疯玩。后来想开了,胡若弗她们却对她小时候病弱的样子印象深刻,多吹一会儿风都担心的不行,再大一点,李明宛又开始努力学习,到了现在,作为十八岁的大好青年,身体素质最好的时候,她干的活还不算特别累的,就因为水土不服,不断消瘦。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到底穿书了许多年,她还是有些了解自己的身体。尽管胡若弗这几年把她养的很好,身上也渐渐有肉了,看起来和普通人没有差别,但实际上,她的身体底子仍旧偏差。李明宛有预感,继续水土不服下去,她可能不仅是掉肉,还会酝酿成一场大病,只是差个契机。

不过,她应该没有那么倒霉的时候,或许养一养,慢慢就能正常。

李明宛放下这些不想,和江平之一左一右,慢慢走回家。

白天的时候,烈日酷暑,热的人一身汗,可是到了傍晚,虽然空气中仍有一丝热气,却吹的人很舒服。天边还有翻滚的火烧云,被风吹的摇晃的农作物,乡间的田野也显得宁静淡远。也许到了很多年以后,这样的一幕,会在记忆里加工,成为难以忘怀的面画,令人留恋。

到知青点的时候,先迎面撞上的是孙采蘋,她大约是天生的白,下乡这么多天,其他人都或多或少的晒黑,只有她和李明宛,皮肤还是一样白皙。

孙采蘋是和性子一样的冷白,李明宛因为病弱,透白的肤色总有股病气,但要说谁更好看,按世俗的审美来看,李明宛要漂亮许多,可孙采蘋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气质,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两相结合,大抵是难分胜负。

孙采蘋只对李明宛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都没有变过,更遑论朝江平之的方向瞅上一眼。

第二个撞见的是俞晓燕,她就会说话很多,一见着人就满脸灿烂的笑容,“是明宛哥哥呀,你可真疼明宛,总来看她。”

对这些和李明宛压力朝夕相处的知青,他态度客气,微笑点头。

其实他本不算脾气差的人,但是这些年历练出来了,哪怕微笑着,也让人觉得很不好惹,不敢在他面前无的放矢。

江平之把李明宛送到门口就离开了,李明宛自己提着两个西瓜进房间,从卧室门口到房间里面的一点距离,她就已经咬牙用力,搬的手掌泛红,也不知道从那么远,一路散着步走回来的江平之是怎么做到的。这力气,感觉知青里面,只有身材魁梧的鲁有亮才能比一比。

刚好房间里有人,李明宛也没有藏着掖着,“我哥刚刚给我送了两个西瓜,晚上切了,大家一起吃吧。”

“西瓜!”听到有新鲜西瓜可以吃,连腼腆的周君,眼睛都亮了。

于是,晚上知青们破开了一个西瓜,连皮一起切成一块一块的,又把桌子搬了出来,大家坐在门口纳凉,一边吐西瓜籽,一边说笑,有将上学时候的糗事,也有说天南地北不同风俗的。

在所有人都言笑晏晏的时候,只有谭康平的目光不自觉的落可爱班到李明宛的身上,是他自己都意识不到的温柔缱绻。

年少的心动总是这样容易,也许恰好是一阵风,也许藏于草丛中的一声蝉鸣,也许是恰好的一个抬眼,轻而易举就揭穿了隐藏在心底的那份喜欢。

在下乡的第一个月,仲夏的夜里,谭康平认清自己的心意,他喜欢李明宛。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不知道吃西瓜算不算坏事,但是这件事不知道被哪个人瞧见了,然后多嘴多舌的大加渲染,说是知青们日子过得很滋润,私底下偷偷吃西瓜。还说他们家里经常寄东西,什么桃酥啊,麦乳精啊,都像不要钱的一样。

说的村子里不少人都眼红,可是再怎么眼红,也不能跑到人家家里抢,只能风言风语的说点酸话。

可也有些人拎不清的动了念头,要不然给自己家儿子,或者姑娘找个对象,毕竟不是任何时候都有机会碰上条件这么好的人。

于是,每次上工下工路上,都少不了人来探听情况,闲话家常,偶尔提到自家孩子多么好,还有送东西偶遇的,弄得知青们苦不堪言。

李明宛长得好,用的东西也好,自然也少不了这种情况。

甚至有一次,有一个村子里的大娘,抓着她非要闲聊。说是聊,其实就是在打探李明宛的家庭情况。李明宛当然不会实话实说,都是含糊其辞,可是那大娘突然皱着眉,咕哝了一句,“怎么瞧你这女娃怪眼熟的。”

第47章

李明宛警铃大作,她心跳都加快了,按照原书里的描述,单论五官,她和何云娘是有几分相似的,只不过何云娘这几年操劳太过,人老的很快,没有年轻时候的娇嫩,普通人不会把两个相差这么多的人联系到一起。

按照书里的描述,快结局的时候,大家回到陈家村,原主苍老麻木,一如当年的何云娘,大家才发觉两人是多么的相像。

她现在待的红岭村和陈家村说远离得也不远,分别在两个公社,说到底就是两个相邻的镇子。尽管现在的走动不像后世频繁,可也会有些扯不清的姻亲关系,指不定就认识。

李明宛不觉得无缘无故会有人和自己长得像,何云娘离得近,这个大娘口中的像多半就是她。

李明宛面上瞧不出异色,却极尽心思的谨慎回答,“大娘您说笑了,物有相同人有相似,世上的人千千万,指不定刚好就长得像,没什么好奇怪的。您刚刚说以后有机会想让您儿子去北平玩,我父母和我一直都在北平,呆的时间久了,觉得哪处都一样,真要说哪好玩,也说不出个一二三。真是对不住啊。”

她尽量扯明白关系,生怕这个大娘想到其他地方,然后客气的结束话题,不等大娘再多说什么,她就借口前面的知青在对她招手,估计是有什么事情。

等到她和俞晓燕走到一块的时候,才如蒙大赦的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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