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人家时律有张巧嘴呢。”
“那个空降的小年轻?”
“像魔女那种本科学历也敢……”
“估计那位岑律也跟她大差不差……”
当场,不仅矮个三人傻了眼,藏身后面的时眉也直接愣住。
这鬼人,什么时候还录音了?
学她是吧。
明明跟她一样疯,上次在警局门口还唱反调似的审自己。
真狗。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岑浪冷淡低睫,眼神似淬了冰渣的冷酷锋刃,贯穿无比寡漠的压制感,晦沉沉地钉住矮个,语气嘲弄,“接啊。”
矮个压根顶不住他的逼迫,“……自、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停。”
岑浪止住他,抽查作业般继续提问,“《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
“行了。”
岑浪不耐烦地又一次打断,懒淡移眼,接下来的命令明显是说给三个人听的,
“就这两条,背一百遍。”
矮个人傻了,下意识顺他的话问:“在…在这儿?”
“不愿意?”
岑浪情绪平淡,貌似宽仁般点点头,说,
“那几位就回去工位上,”
“站着。”
“大声背。”
“噗…”时眉险些笑出声,赶紧双手捂住嘴,整个人往后面缩了缩,看着热闹。
“岑律师搞错了吧?”
背头立马忍不住火了,“就算你任职五楼高律,也不过是职称比我们高,还算不上我们的领导。何况岑律初来乍到,怎么说我们也算前辈了。”
“请问你有什么权力命令我们?!”
对比背头剑拔弩张的架势,岑浪始终漫不经心,表情松散地歪了歪头,舌尖抵着唇角内侧看他一眼,拿起手机,拨号出去:
“安保室么,我是岑浪。”
“麻烦查一下四楼2号露台监控,嗯,丢了样东西,时间啊……”
他故意停顿了下,眼神散漫悠悠地扫过慌张寻找探头位置的几人,挑眉告诉手机那端的监测员:“直接调最近一个月,每天下午两点到三点的回放录像,发我手机上。”
挂了电话,岑浪迈步走近背头跟前,懒腔懒调地问他:
“我现在有权力了么,李律。”
时眉忍不住摇头啧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