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衫衫:“……”
所以根本还是向金钱势力投降了吗!
“我第一次见到少爷,是在瑞士,他刚读了几天寄宿学校,读得鼻青脸肿。”
周伯摇摇头,“老生抱团,给新生下马威,在贵族学校那群小兔崽子里,是惯例了。这小子也不懂得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一个人硬要杠人家一群,怎么打得过?”
梅衫衫握紧了茶杯,鼻子有些酸酸的。
她无法想象,卫修小小年纪,一个人被扔到那样的环境里,异国他乡,语言又不通,那该是多么的孤立无助?
周伯笑笑,“不过,臭小子的眼神,我很欣赏,狼崽子一样,不服输。脸上挂着彩,头还昂得高高的,跩得跟二五八万似的。男子汉嘛,膝盖就是不能弯,如果是个软蛋,我可能当场就转头走人了。”
“后来我就跟着少爷,周女士让我别帮他,让他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只要他还有口气在,我就不要出手。”
周伯叹道,“周女士,这是在磨砺他。我未曾见过已故的周芷小姐,但听说,她对少爷多有溺爱,把他惯得骄纵任性,却又过于单纯。前者倒是无所谓,以他的出身,大可以活得恣意点,而后者,那可就是致命的了。”
梅衫衫点点头。
这倒不是危言耸听,卫修他若是脆弱一点,岂不是要被卫永言和郑倚菱逼上绝路吗?
她正要继续追问,这时,楼上传来卫修的声音。
“衫衫,宝贝,衫衫……”一叠声地唤她,一声比一声急切。
周伯做了个请的手势。
梅衫衫的脸没来由地热了热。
小混蛋,穿个衣服,又要耍什么花样!
窗外落叶缤纷,鸟声啾鸣,是个温馨悠闲的秋日早晨。梅衫衫的背影匆匆消失在楼梯口,周伯端茶,浅啜了一口。
嵌合体的事情,他也听说了。
他觉得,怎么说呢,这事吧,好像冥冥之中也很公平?
那个被吞噬的小兄弟,差不多就是,“你吃了老子,OK的,没问题。反正你以后的后代,都只会是老子的后代——如果你有的话。”
很酷,很朋克了。
……
梅衫衫上了楼,推开卫修的房间,只见他站在穿衣镜前,青松般颀长挺拔,一身剪裁合体的西装,勾勒出他的宽肩窄腰,一双长腿惹人嫉妒。
他手里拎着条领带,见她进来,他眼眸一亮,又委屈道,“宝宝,我不会系领带,你帮我。”
梅衫衫浑身一颤,“你……正常点。”
他平日都是休闲装扮,很少穿正装,上回去参加余氏上市酒会,领带也是她给他系的。
但要说他不会系……谁信啊。
反正就是要撒娇,享受她为他服务就是了。
梅衫衫嗔了他一眼,接过领带,先把他的衬衫领子竖起来,再将领带环过他的后颈。
卫修垂眸,白嫩纤细的玉指灵活地摆弄着那根丝质的带子,交叉缠绕,他倏然抬手,将她紧紧地搂在怀里。
“……”梅衫衫望着眼前颤动的喉结,张口就咬,气道,“我都快打好了,又弄散了!”
卫修被她咬得颤了颤,更委屈了,“你居然为了领带,家暴我。”
梅衫衫冷笑,“你敢跟我比比,谁身上的牙印多吗?”
……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