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逮住个人,原本可以进一步打探的,谭云山懊恼地将菜刀收回刀鞘。情绪一上来,动作便不自觉猛了些,差点划伤自己的腿,于是愈发气闷,简直恶性循环。
然后他才发现,收刀用的就是受伤的那条胳膊,而一番粗鲁地将刀放回刀鞘,肩膀居然一点没痛。
谭云山扯下已松开大半要掉不掉的布条,拿起宫灯照到肩膀上,用手将半干的血糊蹭掉,下面的伤口已基本痊愈,原本冒着血的牙印处,已成肉粉色的小点。
原来在这里受伤真的可以自愈,那人没说谎。
谭云山却高兴不起来,他现在宁可那人是个谎话连篇的骗子。
黯然的心绪没有影响他太久,很快,谭云山便甩掉乱七八糟的瞎想,重新振作。这里越黑暗混沌,他越要神清目明,否则真就没有任何胜算了。
将宫灯硬蒙进衣服底下,再用胳膊和胸膛一齐捂住,宝珠光华霎时由烛火变萤光,微弱而柔和。
这样一来,谭云山再看四周,黑暗便更纯粹了,于是黑暗里某些似远似近、似明似暗的光点,也依稀可辨起来。
虽未见琉璃之光,但这也足够让压抑多时的谭云山松口气。
果然,忘渊里那么多妖魔邪祟,藏得再深,也要留些蛛丝马迹的。他当然想再抓上几个打探情况,但就算抓不到,这种时刻都能确定一片静谧混沌中还有别人的感觉,也比先前深一脚浅一脚的茫然好得多。
捂着这份微弱萤光,谭云山凭感觉前行。
他入水的位置是晏行泛光的位置,可被忘渊拖行那么久,他也再没方向了,只好碰运气。
这一走,就再没停下来。
黑暗中,时间的流逝好像也变得模糊迟钝,谭云山记不得自己走了多久了,不渴,不饿,也不累,就像他刚开始启程时那样。
可他又是什么时候启程的,被那位狡诈之徒袭击是多久前的事情,他有些说不准了,无论怎么回忆,都是飘忽的,仿佛只是一个时辰前的事,又好像过了许多天……
“哎呦——”
乍起的哀号吓得谭云山瞬间回神,感觉到脚下踩着一个软软乎乎的东西,赶忙把宫灯从衣服底下掏出来一照,赫然一个躺在地上的俊俏青年,双手垫在头后,也不知是眯着还是仰望黑洞洞的苍穹——如果这地界有苍穹的话,而自己的脚正好踩在人家肚子上,也难怪对方哀号。